◎本报记者 郑薇 通讯员 杨梅花
立秋刚过,溽暑渐消。微凉的空气中,已然是秋天的味道。
青山绿水环拥下的徐州,处处彰显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与古城美景相得益彰的,是全市2000多名司法协理员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编织的社会和谐之网。这张网,走出了“党委领导、法院指导、社会参与”,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管理新路。
日前,记者就此对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蔡可勇进行了专访。
记者:近几年来,全市法院通过积极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司法协理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组织网络机制。你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蔡可勇:司法协理员组织网络机制,是徐州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也是我市法院工作的一大特色与亮点。该网络机制,充分利用各基层组织人员身处基层、服务基层、了解实情的有利条件,通过人民法院的委托,参与诉前调解、执行和解、社情民意沟通、法律知识宣传等工作,协助人民法院兼顾法律与道德、情理及其他利益的协调,尽可能以非对抗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于2011年开始建立,截至目前,10个基层法院共选聘司法协理员2260名,网络触角遍及全市每一个社区、村居。2012年1月至7月,全市司法协理员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493件,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达62%。
记者:司法协理员组织网络机制的大胆探索,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市中院构建这个网络最初的意愿与最直接的考虑是什么?
蔡可勇:这是当前全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频发,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实践证明,仅靠法院“单兵作战”远远不够,必须群策群力,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基层矛盾预防化解的组织网络。而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就是法官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社会管理漏洞、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
从法院自身来讲,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依靠基层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也是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需要。2004年至2011年,我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总量增幅近50%,但办案法官仅增加10%左右。案多人少现象不仅给办案法官造成巨大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制约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瓶颈”。因此,从2008年初,我市法院开始积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的新途径,逐渐形成了一套“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新路子。
记者:司法协理员的选任有哪些具体要求,司法协理员有哪些具体职责?
蔡可勇:目前,司法协理员主要来自各乡镇、街道、社会团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选择标准,从有利于做好群众工作、有利于获得司法支持来考虑。要求司法协理员在当地具有较高威望、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同时,需要具备一定身份,使其从事的送达、调解等协理工作,能够产生法律效果。
司法协理员工作职责,概括地说就是要担当起“八大员”角色,即
“矛盾纠纷排查员”、“救济途径引导员”、“诉内诉外调解员”、“诉讼文书送达员”、“诉讼风险评估员”、“司法行为监督员”、“法院工作宣传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具体职责主要是定期排查所在区域存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向驻村法官通报情况;在矛盾纠纷发生后,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解决纠纷途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参与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工作;利用司法协理员与当地群众关系密切的有利条件,协助人民法院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有关诉讼文书;做好解释说明和疏导工作,对纠纷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和评估,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庭通报诉讼风险信息。同时,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内业外行为,向法院有关部门反映不规范或者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宣传人民法院实施的亲民、利民、便民、护民之举,宣传优秀法官的先进事迹,让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代表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全市两级法院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蔡可勇:徐州法院构建司法协理员预防化解矛盾的探索与创新,获得多方肯定与赞许。一是广大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普遍增强,司法社会认同度明显提高。司法协助网络制度,切实架起了一座法官与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广大法官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对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以及解决纠纷的方法等都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群众工作能力普遍增强;二是以法院为主导,社会各方积极支持,群众有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局面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徐州两级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巡回审判点378个,驻村(社区)联系法官589人,选聘司法协理员2260人,成立司法服务站266个,有效地实现了诉调对接,良性互动,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已不再孤军奋战,而是形成了强有力的合力;三是司法协理员网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司法协理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司法协理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司法协理员业务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考核范围。市中院教培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办公室与立案一庭及相关业务庭密切配合,组织编印了《司法协理员业务知识读本》、《典型案例汇编》等,发给每一名司法协理员,助力他们调解纠纷、化解矛盾。
记者:经过两年多的探索与实践,徐州法院在司法协理员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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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可勇:为了提高司法协理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将更多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对司法协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迫在眉睫。下一步,全市法院将采取组织庭审观摩、集中学习、建立实践基地、驻村法官一对一辅导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让司法协理员尽快掌握常用的业务知识,确保司法协理工作合法、合情、合理。中院将对基层法院进行考核,确保各基层法院1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司法协理员集中培训;每一名司法协理员1年至少参加两次庭审观摩;审理涉及司法协理员所在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案件的,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司法协理员可以到庭旁听庭审。
与此同时,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把加强司法协理员网络建设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法院自身科学发展相结合,以司法裁判的社会满意度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检验标准,继续全面深入地推进司法协理员网络机制的建设,构建更加和谐平安的法制社会。
记者:市中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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