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范海杰 通讯员 孙超)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际,市委组织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市委组织部指出,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通知》要求,开展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的前提。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各级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徐州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入领会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组织生活会要联系思想实际,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市委组织部建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专门研究部署,沉到一线督查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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