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
能动司法
服务大局
第一组关键词
执法办案
能动司法
服务大局
2011年1月,全国首起生产中的高危企业——强盛公司破产重整案在贾汪法院审结。
2011年5月,云龙区法院公开当庭宣判了“醉驾入刑”以来江苏省首例醉驾案。
2011年10月,在徐州中院对其限制高消费的执行威慑下,一被执行人履行了400余万元的债务。
2011年11月,徐州中院发出司法建议,在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款交由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提存后,终审判决了一起“无名氏”死亡赔偿案。
2011年12月,经过诉前调解,51名农民工从铜山法院领取了企业拖欠的130余万元的工资和补偿款。
……
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面对不断涌现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主题和主线,坚持能动司法,及时推出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措施,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徐州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并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
根据最新的全省法院2011年度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数据通报,徐州中院20项指标好于2010年,12项指标位次进升,民事案件调解率、执结率、陪审率等多项主要数据指标位列全省中级法院前三。
两级法院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妥善审结了新沂宝马车碾轧儿童等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促进了社会稳定。有效维护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行为,徐州中院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并获得最高法院授予的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实现了对各类知识产权的全面司法保护,服务了经济发展。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专题对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进行调研,坚持制裁非法集资、违法高利贷与维护合法债权并重,加强诉讼调解和诉前调解力度,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4.41%,诉前调解成功2.2万余起案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促进依法行政与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并重,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与公安、检察、国土、金融等29个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推出“网上追逃”、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老赖”名单等反规避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全年对24名“老赖”追究刑事责任。
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站
人民调解工作室
第二组关键词
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站
人民调解工作室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如何把握司法需求,找准为民服务的突破口?徐州中院党组一班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着手,以诉讼服务站为抓手,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推手的部署决策,最大限度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约见有人排,上诉有人办,执行有人促”,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群众带来了“温暖如春”的感觉。目前,徐州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在全省率先全部挂牌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设施求全、职能求宽、人员求优、服务求实”,着力打造便民型、功能型、内涵型、实效型的诉讼服务中心,主动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案件查询、司法救助、判后答疑等27项人文化司法服务,以此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纠纷超前发现,矛盾超前排查,问题提前处置,收到了明显成效。丰县法院开通了“12368”语音查询系统,老百姓打官司只需拨打“12368”语音查询热线,足不出户就可以及时准确地查询到诉讼指南、诉讼费用等静态信息和案件审理、执行等动态信息;贾汪、邳州等法院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网上立案服务;泉山法院设立“大学生自愿者法律服务站”,由大学生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而鼓楼法院的矛盾纠纷一经发现就被迅速地分解到该院辖区的6个街道46个社区的52名调解员手中。
“我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这里来的,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真的很感谢法院,我很感动!”谈起诉讼服务站,丰县首羡镇农民刘某由衷地竖起了大拇指。原来,他因与邻居闹宅基地纠纷,来到法院在该镇的诉讼服务站请求解决纠纷。法官当即进行现场勘验、现场调解,使双方握手言和。针对徐州地域广阔,人口众多,许多镇村距离法院、法庭较远的实际情况,各法院拓展诉讼服务职能,在辖区各镇设立诉讼服务站,选派出有经验的法官到诉讼服务站指导工作,为基层群众寻求诉讼服务提供了便利。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官”、“和谐乡镇共建”等活动,努力将诉讼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全市法院与111个单位和部门建立了诉调对接关系,诉调对接的范围覆盖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土地拆迁纠纷等多个领域。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与县(区)、镇、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立了对接、协作关系。
此外,还有一支特殊的化解矛盾的主力军活跃在徐州法院的92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这支队伍有465人,他们中有退休法官、退休民警、人民陪审员,有律师、妇联干部等,他们被法院聘任为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了大量的诉前纠纷。法院根据每位调解员的法律素养、经验技巧,确定调解对象和范围,以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调解专长,推进了社会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解决。
◎通讯员 刘秋苏 袁长伟
有一种力量,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有一种力量,促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以有效的化解;
有一种力量,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这种力量,就是司法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公正的力量。
过去的2011年,徐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全国一流法院”争创目标,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能动司法,践行群众路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新进步,为加快“两个率先”、建设美好徐州作出了应有贡献。
“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我们要通过公正司法打击犯罪,化解纷争,推动和谐、法治社会的进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如是说。
第三组关键词
司法公开
审判管理
主动接受监督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之一的徐州中院,近年来司法公开范围一步步拓宽,审判管理的措施稳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力度逐步加强,社会影响力逐步扩大,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推进司法公开的“徐州模式”。
当事人持立案时给的案号和密码可以随时上网查办案进度;执行法官履行告知职责,必须有当事人书面签字认可,告知书存入案件卷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等情形之外的案件,裁判文书必须上网;结案后,纪检部门有专人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包括执行司法公开规定在内的办案情况;审务工作在网上的公开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每季度通报……从立案、庭审,到听证、鉴定、执行,法院的司法公开走向全面化。徐州中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审务工作网上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10个方面的工作在网上向社会公开。通过互联网站将法官与办案有关的个人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执行环节“四告知”;减刑假释案件公开进行听证;法院工作重大事项向社会通报;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对典型案件通过互联网进行图文直播等,全力打造“阳光型司法”。2011年全市法院开展网上图文直播庭审213次,2500余名群众在法院开放日参观法院、旁听庭审。
司法公开给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全市法院不断健全和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把审判管理作为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切入点,以实现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办案竞赛、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等活动;落实电脑随机分案制度,严格审限管理各项规定,努力实现审判执行高效;完善案件事实查证机制,全面推广“八个必到工作法”,规范定案前民意征集工作程序,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处理;抓好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拓展评查范围,完善评查方法,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深化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制度,公开透明地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促发展。全市法院始终把监督当作落实司法公开、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防腐剂”。从2008年3月起,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组织下,徐州中院在两级法院启动“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每年至少邀请千名代表旁听百起案件。目前,这项活动已成为徐州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人大代表们不但听庭审,还旁听申诉复查,旁听执行裁决,听法院工作汇报;不但听,还看,看法官的庭审礼仪,看庭审过程,看当事人的反应;不但听、看,还参与调解,参与执行,参与量刑听证,参与减刑假释听证。徐州中院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交流,邀请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来法院集中视察调研。在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法院还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并召开民意听证会,征求他们对案件的看法,在此基础上作出符合民意的裁判结果,“涉诉民意已成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反映社会诉求的一种常规方式。”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明新教授认为,“徐州中院将民意贯彻到司法审判中,让司法审判在依据法律的同时,体现民意、遵从民意,是监督的一个创新。”
第四组关键词
巡回审判
联系法官
司法协理员
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活力也在基层。徐州法院把“以巡回审判点(司法服务站)为枢纽、以驻村(社区)联系法官为基础、以司法协理员为触角”的预防和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组织网络深深地根植在基层,把它作为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方向。截至目前,为构建网络,两级法院已经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巡回审判点378个,成立司法服务站266个,选派联系法官652人,选聘司法协理员2220人。
院长李后龙介绍,通过构建组织网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依靠基层群众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是徐州法院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也是法院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需要。
巡回审判,是徐州法院着力打造的重点工作和亮点品牌。巡回审判体现了“两便原则”和百姓司法诉求,具有内在的张力、外在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推动力,徐州中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工作重点、基本方式和物质保障等,确定了适用巡回审理、就地开庭的19大类案件类型,通过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满足基层群众的诉求,赢得基层群众的满意。法官们深入到群众中去,到厂、矿、企、机关中去,到农村、社区中去,提供最贴心的司法服务。各法院在农村、社区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交警巡警大队、劳动仲裁委员会、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会等多处设立固定的巡回法庭,贾汪等法院还专门开通了巡回审判专用车,作为流动的法庭。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也逐步扩展到执行听证、信访听证、诉前调解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定期参与点评。新沂法院在骆马湖设立了水上巡回法庭,处理水运、养殖、采沙等产生的矛盾纠纷。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午间法庭等也先后涌现。巡回审判,已然成为徐州法院的“流动招牌”。法官们沉下身子,在“第一现场”巡回开庭和就地审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走出去了解社会所需,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拉近了司法同群众的距离,老百姓减少了诉累,更加便捷地实现了自己的司法需求。全年开展巡回审判
32727次。巡回审判特有的亲民优势,使群众不再觉得法官“高高在上,遥不可及”,而是真正设身处地为他们解决问题,无形中加强了群众对法官的情感认同。
“以前法官很少能到村子里来。自从有了驻村联系法官,有事一个电话,他们就立刻赶来,解决矛盾纠纷更方便了。”新沂马陵山镇太平村村支书季衍强说。该村70多岁的刘老太因牙痛在村诊所治疗,后因脸部肿痛与诊所医生林某产生纠纷。村调解主任季衍良就是否需要医疗鉴定把握不了,便把电话打给了驻村法官。法官咨询了司法鉴定部门后,到村里找到刘老太,与调解主任一起解释,做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只是驻村(社区)法官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法院把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作为巡回审判点的职能延伸,作为联系法官开展工作的平台和场所。联系法官到驻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调解纠纷、讲法制课,以案说法,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而选聘的司法协理员发挥了什么作用呢?用司法协理员贾汪区老矿办事处工商东居委会书记胡增芬的话说,协理员工作为“给法官安了个腿”。她说,有了联系法官,小事在社区里面就很快解决了,工作中“我们借助了法官的神圣和威严,法官借助了我们熟悉乡土民情的方便,这是双赢”。两级法院法官通过组织网络下沉到司法服务的最基层,站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前沿,司法协理员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协助法院化解了大量纠纷,成为群众诉讼的“引导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审判执行的“协助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息诉息访的“稳控员”。
司法能力
廉政建设
司法核心价值观
第五组关键词
司法能力
廉政建设
司法核心价值观
队伍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法院建设的头等大事。徐州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思想政治、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开拓性的进步。一年来,涌现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李后龙、“全国法院模范法官”蔡裕华、“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周洪生、“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滕丙业等法官楷模。
“公正、廉洁、为民”是法院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两级法院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着力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为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铜山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新沂法院荣获“全国文化建设工作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司法能力建设是加强法院整体建设的关键,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徐州中院从深化法官司法能力入手,全面打基础、强素质,上水平。他们强化全市法院干警的五种司法理念,即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强化“公正与效率”的理念,强化司法公信的理念,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从而确保正确处理好依法办案与改革发展稳定、与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关系问题,以良好的司法效果体现厚实的司法能力。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竞赛”活动,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干警培训,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切实增强干警业务水平。在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颁奖会上,徐州中院有3篇论文获得一、二等奖,被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奖,获得了在法院最高层次的学术讨论会上的历史最佳成绩。
去年6月,徐州中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2010年度“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成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该院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狠下功夫,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推进了“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每年年初,徐州中院院长都要分别与党组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以此建立起层层负责的三级责任制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到实处。为每个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明确廉政职责。通过讲廉政课,利用系统内外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举办廉政文化展,在每月10、20、30日和重大节假日的廉政警示日发送廉政短信,每月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活动,营造出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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