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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个习惯”的要求选树群众满意的标杆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徐州日报

编者按

去年以来,我市对12个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2年度徐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10家基层单位被评为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68家基层单位被评为徐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为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在全市进一步营造创建群众满意站所的浓厚氛围,本报从即日起开设“评议政风行风,养成‘两个习惯’”专栏,介绍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人民监督 让人民满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陈志扬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就是把对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参与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广大群众,把部门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增强法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的习惯”。

选树标杆

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榜样就是一面旗帜,先进就是一个标杆。基层站所最贴近群众生活和民情民意,其服务质量最能反映所在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今年,市政府、市纪委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经过层层推荐、逐级把关,从2012年参加民主评议的12家行业的基层站所中确定了68家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这68家示范单位情系百姓,作风端正,赢得了最广泛的民意支持,是我市政风行风建设的表率和楷模。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要以“示范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和弘扬“示范单位”心系群众、服务百姓的至诚情怀;争创一流、勇走前列的进取精神;依法用权、接受监督的良好作风,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以最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赖,以最优良的作风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动态管理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荣誉代表过去,服务永无止境。获得“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这个称号不是终身制的,不是一劳永逸的。按照《徐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授牌摘牌制度》的规定,对出现违法、违纪和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的,我们会启动摘牌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摘牌决定通报。为了方便群众监督,我们专门在荣誉牌匾上印制了市政府纠风办的监督电话,欢迎群众监督。68家“示范单位”要按照“两个习惯”的工作要求,切实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竭尽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创造幸福、谋取福祗。

打造品牌

放大政风行风建设综合效应

榜样力量无穷,品牌效应巨大。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政风行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创新,勇于实践,大力开展“一行一品”、“一业一品”建设,力求在一般性工作中寻找亮点,在普遍性工作中抓出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百花齐放的创新格局。要积极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三零”品牌,结合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学立行、即知即改,切实做到联系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零障碍”、不正之风“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批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金字品牌。要按照“评基层、促机关、带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思路,不断放大政风行风建设的综合效应,为全面深化改革、谱写“中国梦”的徐州篇章凝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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