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构建起专业调解、新媒体调解、社区调解、企事业单位调解“四解同台”的人民调解机制。
徐州人民调解机制的构建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11月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李小敏书记亲临徐州,视察指导我市的公调对接工作。7月12日,市委第39次常委会听取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曹新平、市长朱民分别作出重要指示。8月13日,市长朱民亲临司法局视察指导工作,就人民调解工作作出指示,并拨付300万元公调对接经费。市委常委、秘书长夏文达多次就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作出批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海燕也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建友多次听取公调对接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对我市人民调解和司法行政工作改革高度关注,百忙中先后6次来徐实地检查指导。副厅长万力经常来徐具体指导。
12月25日,江苏省人民调解现场工作会议将在我市召开。市司法局局长刘宏方表示,市司法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立争先之志、务创新之实,进一步打造徐州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为平安徐州、法治徐州和幸福徐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矛盾及时处理
纠纷集中化解
专业调解构筑全方位维稳网络
在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和行业,市司法局采取派驻制办法,组建专职人民调解员,设立专门调解室,运用专业化调解方法手段,集中依法、及时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目前,市司法局已与公安、法院、卫生、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联合建立并完善了公调、交调、诉调、医调、物调对接机制。这些专业调解员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而来,经笔试、面试、政审三个严格的环节,择优录取。
今年5月,我市开展公调对接工作,从1598名报名者中选聘出100名调解员,他们中包括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政法机关转任的部分干警和各级党政机关转任或退休的领导干部,实现了老、中、青“三结合”,专业知识、年龄结构、社会阅历“三兼顾”。此外,我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具有医学、法学和调解工作资质的医调对接调解员,组成若干个调解3人组,进驻市区16家医院“点对点”调解;选聘熟悉法律和物管业务的人员组成物业调解员,先期进驻了市区26个“幸福家园”小区,并逐步推广至全市143个物业小区。
市司法局对专业调解室提出了严格的“四统一”规范要求:统一设立办公室、候调室和调解室;统一人民调解室、候调室和办公室配备;统一悬挂“徐州市司法局驻XX人民调解室”等标识标志;统一人民调解员的服装、标识并持证挂牌上岗。
此外,市司法局还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指导支队,下设公调、交调、诉调、医调、物调、访调、城调、劳调等管理指导大队,切实加强对专业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成立徐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健全了党团组织和工青妇等社团组织,形成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治的有机结合,提升了管理效能。人民调委会研究制定了派驻人民调解员工作例会、岗位责任、档案制作、情况报告、考核奖惩、责任查究以及人民调解员职业准入、培训考核、名册备案、薪酬保障、等级评定等16项制度,强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绩效工作制度,把专职调解员的工资报酬与调解绩效挂钩,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内生动力。
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徐州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管理办法》,呈请市政府颁布了《徐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与公安、法院、卫生、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单位联合出台了相关派驻对接工作意见。同时,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在全市专业人民调解员中开展了5佳人民调解员、10佳人民调解室评选活动,推荐优秀调解员进高校深造、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创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由于派驻行业特点不同,市司法局对各类专业调解工作制定了不同的规范调解流程,以便专业调解员依法依规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以公调对接为例,派驻公安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员,根据110的警情指令,随警现场调解,现场调解成功的做好调解记录;现场调解有困难的,由民警通过摄像、录音、谈话笔录等形式实时固定第一手证据材料,填写《移送单》,经派出所指挥室审核,值班所长审批,移送驻所调解室,调解员发现证据不足或自身取证有困难的,由派出所补充调查取证;调处成功的,签订调解协议书,制作卷宗,一案一卷,及时归档。从5月15日进驻以来,驻所调解员共受理矛盾纠纷6171起,调处成功5766起,成功率达95%以上,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目前,市司法局正在与市中级法院研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制度出台后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流程并强化调解法律效力。
群众互动频繁
信息反馈及时
新媒体调解平台提供优质服务
信息化服务已成为现今社会的一项基本工具。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实体化和科学化,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警预防、应急指挥和调处化解能力,必须强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信息化。
今年来,市司法局主动适应信息化潮流,大胆探索新媒体调解模式,着力打造新媒体调解平台。目前,我市已形成四大新媒体调解平台,为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求助和矛盾纠纷调解提供了便捷服务。
打造“12348”呼叫热线,实现矛盾纠纷调解一线通。按照“一线对外”的要求,建立“12348”热线呼叫中心,形成集法律“一口咨询”、求助“一口受理”、矛盾纠纷“一线调解”为一体的多元化服务模式,全面提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成功率。
打造“网上司法局”,实现矛盾纠纷调解一网通。开发了对接司法行政系统全部职能的网上法律服务中心----“网上司法局”,设置“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学法律”“考司考”和“法律地图”等8大核心栏目40余项服务功能,群众可通过“要调解”栏目申请电视调解、现场调解、网络调解三种服务模式。同时,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标注所有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构建市区10分钟调解服务圈,群众据此可查询周围1公里内的人民调解组织,就近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
打造“掌上司法局”,实现矛盾纠纷调解一掌通。同步开发了“徐司e政务”手机APP软件,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所有服务功能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群众可随时通过手机获取“全、新、快、准”的法律服务信息和矛盾纠纷调处的组织机构信息,并通过手机终端申请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
打造“彭城和事佬”品牌,实现矛盾纠纷调解一调通。在市电视台开办《彭城和事佬》调解栏目,从600余名报名者海选产生了8名懂法律、会调解的和事佬,建立新闻热线与12348、110热线和调解网格对接机制,对当事人申请的电视调解,指派调解员现场调解,电视台现场跟拍。至目前,已播出118期,调解成功率达92%以上,创下了徐州电视台社会生活栏目的最高收视率,达到了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政策的多赢效果。
此外,市司法局还开通了“12348”官方微博和徐州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及时受理调解求助,直接指派就近网格调解组织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处;组建了由全市101家律师事务所推荐的200名律师组成的“微博微信律师顾问团”,通过捆绑律师个人QQ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在线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正在建设的徐州市法务中心,把原来机关化、碎片化、条线化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业务进行了有效整合,为群众法律咨询、法律求助和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最便捷、最优质的服务。
调解走进社区
矛盾妥善化解
社区调解助推基层组织全覆盖
“从服务大局,维护社区稳定出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徐州市司法局要求全体调解员做到“不轻视,不推诿,不敷衍”。小到“晾衣服”这样的枝节问题,大到路桥施工扰民,引发居民的抱怨……基层调解员均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区和基层的调解工作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在社区范围内公开选聘、统一培训、挂牌持证、落实薪酬,把专职调解员派驻到公安的社区警务室,实行警员工作捆绑、警务室和调解室两室合一,实现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推动我市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
工作中,警务室民警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平战结合”,接报矛盾纠纷共同调解,没有矛盾纠纷,共同做好社区警务工作。既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场所难找、人民调解员不足的问题,也缓解了社区民警工作任务重、当事人要求难以满足的矛盾,更方便了社区群众,真正做到了矛盾纠纷预警掌握在社区、调处化解在社区、稳定和谐推进在社区。试点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在市区232个社区和六县(市)城区的城建制社区全部推开。
在推进社区调解工作改革的同时,我市按照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制度规范的要求,扎实推进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确保了小纠纷不出村(居)、一般纠纷不出乡镇(街道)。
矛盾就地化解
纠纷不出单位
企事业单位打通调解“最后一公里”
通过遍布全市的基层调解网络,社区、街道的矛盾纠纷通常能够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并得到妥善处理。但在很多党政、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内部,一些潜在的矛盾往往难以被发现,这也是过去调解工作的一个盲点。今年来,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这些单位很多都建立起内部调解组织,以往人民调解工作难以触及的“最后一公里”被打通,矛盾纠纷不出单位就能被及时化解。
对于企事业单位内部人民调解员的配置,市司法局采取委任制,经单位申报、司法行政机关考核,统一发放调解员聘书,确保调人民解员素质。为更好适应人民调解工作,我市聘请在徐高校的法学、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和政法部门的业务骨干,对拟聘人民调解员进行封闭式培训,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发放调解员资格证书。
目前,市司法局已在全市300人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微小企业设立了调解员联系点制度。下一步,市和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的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和培训工作。
刘宏方局长介绍说,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全市各级司法部门已经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走实战型服务型之路。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业,必须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务实创新,做实做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必须有效衔接,人民调解必须发挥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这一共识,强化“四解同台”的人民调解特色品牌,我市还建立起市级实体推动、三级分层管理、城乡机制有别、确保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全力打造职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创新式引领、内涵式发展、外向型推动、信息化支撑,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最大化和最优化,真正筑实、筑牢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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