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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仁和”每天盗采地下水200余吨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徐州日报

◎本报记者

赵卫东

市民孙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发现位于泉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辖区时代大道北侧一个水厂,每天私自盗采地下水加热后卖给浴室。由于位置偏僻,四五年没被发现。希望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这种违法行为。

水厂加工热水很忙活

12月23日9时30分许,根据群众举报,记者跟随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实地调查。

执法人员驱车沿着时代大道一路向西,通过一座桥梁后向北转弯,一辆拉水车迎面而来。记者发现沥青公路上洒漏两条水道,顺着水道大约行驶1000米,进入一个院子。在院子里记者看到,3辆拉水车正在装热水,每辆车各装有一个大水罐,吊在房梁上的碗口粗镀锌管正源源不断向拉水车输送热水。

记者进入车间后,发现有三处大型加热罐,每个加热罐都有两根管子连接。执法人员说,这两根管子一根是凉水管、一根是热水管。另外,旁边还有一根细管子是专门用来输送热蒸汽的。在围墙外,记者看到加热后沉淀的水碱堆有半人高。

凉水管是从哪里接过来的呢?执法人员顺着管子一路巡查,出了水厂后墙,一条小河挡住了去路,河面上漂浮着几根碗口粗细的塑料管子,其中一根塑料管子通往河对岸。执法人员顺着塑料管子在一片果树林中发现两眼水井,东面的水井正在往外抽水。一根电源线从树林中穿过,该电源线通往水厂。执法人员说,电源开关在水厂,只要合上电闸,就可完成取水。

一车热水能卖300元

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魁向工人询问水厂负责人电话,工人称水厂负责人在外地。水厂一位年长者告诉执法人员,水厂名叫“天地仁和”水厂,老板姓刘,已经开办四五年了,一直都是凿井取水,从没有人来查过。地下水加热后,卖给市区浴室。一车热水能卖300多元。

一天能卖多少热水呢?执法人员在一个监控室里找到了销售明细单(白条收据)。记者看到从12月23日9时20分至10时共卖出5车热水,每车13吨至17吨不等。22日共卖出13车热水,21日卖出13车,20日卖出17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水厂平均每天卖出热水200吨左右。

司机透露行业内幕

采访中,一位司机悄悄把记者拉到一边说:“老板挣大钱了,我们白天晚上都干,才给我们每月开2000多块钱的工资,太抠了。”他举起三根手指说,每车水13吨,一车能卖300元。

“你们这水是自来水吗?”记者问。

这位司机笑了:“那水多贵啊,我们的水就是从果树林里几口深水井抽的,想用多少就抽多少。”他说,老板有能耐,从热电厂里引来一根热气管,“热气管通到水箱里,装满水,不一会儿就热了。我们给浴池的水都在80℃左右”。

按照这个司机的说法,记者算了笔账:按每天送17次,每车13吨算,每天要抽取220吨左右的地下水,进账3900元。

而这位司机说,在“徐钢”附近,也有这种卖热水的公司。

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水厂没有“营业执照”和“取水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改正水事行为通知单”,要求水厂立即终止违法行为,并自行封井。

王魁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人,取水都要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交纳水资源费。该水厂违反了《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该水厂在12月25日前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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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10万元

王魁称,按照城市居民用水规定,城镇居民、工业、特种行业等建成区以内用水,依照国家相关法规,都要征收水资源费。对于盗采地下水的行为,如果量大,应依法对责任人处以2万至10万元处罚,并责令停止盗采。但农业用水直接抽取江河、湖泊、渠水、井水等水源不征收水资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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