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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化妆品都是勾兑的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徐州日报

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4·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取得突破性进展。新沂市公安局历经半年多缜密查证,现已查明涉案人员20多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生产窝点4个、储存和销售窝点8个,涉案金额4400万余元。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高某、钱某、罗某、谢某等人已被依法移送检察院提请诉讼。

加油站前有人兜售化妆品

4月8日,新沂市公安局北沟派出所接到电话举报,称有人在其辖区内销售疑似假冒化妆品,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在北沟镇一加油站前,发现高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正公开兜售洗发露、沐浴露等。

鉴于销售价格远低于超市且来源可疑,民警决定暂扣所售货品,并将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高某供认其所售化妆品系从宿迁市一名罗姓男子处购买,且在其市区一商场的两间门面房内仍存有大量同样来源的化妆品。

公安民警立即赶往该商场,对高某的妻子钱某某进行了询问。钱某某供认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事实,民警当即对其涉嫌售假的产品予以查扣。

市公安局将案件定名为“4·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对钱、高二人实施刑拘。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与北沟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将涉案的名牌洗化用品抽样送验,认定上述产品均为假冒。

店铺和网络同步售假

专案组查明,自2009年起,钱某某和高某夫妇分别从江苏宿迁罗某某和山东临沂刘某某处,购进假冒知名品牌的洗发、护发用品和牙膏等,从新沂谢某某、何某某处购进洗涤用品,在门面房公开销售。2011年,钱某某在淘宝网注册了两个网店,与实体店同步销售以上产品。以一瓶400毫升洗发水为例,市场售价为43.9元,其网店售价仅15元左右。低廉的价格吸引了数万人次购买。截至案发,钱某某支付宝的销售金额达45万余元,产品销往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其网店和门面房已经出售和库存的假冒洗化用品,货值金额合计310万余元。

4月9日,专案组根据钱某某供述,直抵位于北沟镇新东村的造假窝点,在一民房内,将谢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缴获假冒名牌洗衣粉8210件,货值金额610万余元;同时缴获搅拌机、灌装机、封口机等设备12台,包装材料、商标等5万余件,涉案金额680万元。

据了解,自2010年以来,谢某某伙同何某某购洗衣粉包装袋,在谢某某所住民房内,利用搅拌机、振动筛等工具,将伪劣洗衣粉装入知名品牌洗衣粉包装,包装为成品后销售出去,总货值280万余元。谢某某等3人被刑事拘留。

4月17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某刑事拘留。自2010年10月以来,刘某某在山东临沂市一小商品城门面房内,将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洗化用品销往山东青岛、威海,安徽宿州,江苏宿迁、连云港、徐州等地,货值金额200余万元。

制售假劣化妆品网络浮现

随着案件侦查的不断深入,专案组初步掌握了这一横跨广东、山东、江苏等省,大肆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网络基本情况。

5月11日,专案组根据线索奔赴宿迁经济开发区,在一小区车库内,将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抓获,现场搜查到送货单、记账本、银行卡等涉案物品,同时查获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155件。罗某某系广西北流市人。他供认自2010年以来,与其妻子先后从其同乡庞某某、李某和龙某某、齐某处购进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等,通过物流销售。6月18日,罗某某被检察机关院批准逮捕,后被移送起诉。

庞某某、李某和龙某某、齐某等均居住于广东省广州市。庞、李夫妇于2009年在广州市白云区与他人联合开办一家化妆品厂,后又租赁一间200平方米的民房开办作坊,生产劣质洗发水的半成品,以每公斤3—9元价格出售;然后由龙、齐夫妇再加工,包装为知名品牌不同规格的化妆品成品,每件再收取3—9元加工费,通过物流发货。罗某某收货后,每件加价20%左右,通过物流销往周边县市。罗与庞、龙货款每月分别单独结算。2011年以来,罗先后通过银行卡,向庞、龙的账户转移货款120万余元。

民警发现,山东临沂刘某某销售的洗化用品,主要来自临沂市一小商品市场洗化用品经营者赵某。刘某某从赵某处购到货品后,每件加价20%左右,通过物流销往山东、江苏、安徽等地。钱某某、高某等作为罗某某、刘某某的下线,购进上述假冒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后,一般每瓶再加价10%左右,通过店铺和网店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发起集群战役集中收网

4月28日,公安部对本案挂牌督办,并依据线索在相关省份发起集群战役。

至5月22日徐州及新沂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收网行动,江苏境内共抓捕犯罪嫌疑人7名,打掉生产、销售团伙两个,捣毁生产、仓储和销售窝点5个,缴获假冒化妆和洗涤用品近9000件,货值金额10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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