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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力量引领高素质警队

2022年01月12日 10阅读 来源:徐州日报

◎本报记者 季芳

“王警官,你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下着雨,还出来执勤啊!”12月17日,走出病房不久,王明海的身影就出现在了中山堂交警岗。

10月31日,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正式下文,将我市交巡警王明海所在的岗亭命名为“王明海示范标准岗”。不包括这个获省级命名的交巡警个人

“示范标准岗”,在我市,还有4个获市级命名的交巡警个人“示范标准岗”。

规范执法的榜样力量、示范力量,正成为引领高素质交巡警队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交巡警规范化执法建设的灵魂。

规范执法

城市交管之本

“您好,我们正在对非机动车乘驶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请您配合。”

12月8日,在中山南路解放桥交警岗,执勤民警发现一名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后,立即上前敬礼,示意对方停车,然后将车推至停车检查区。处罚决定书制作完成后,民警要求被处罚人签名,并提醒被处罚人仔细阅读处罚决定书,同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和地点。这是我市交巡警现场规范执法观摩会现场的一幕。当天的观摩会上,除了有对非机动车乘驶机动车道的现场处置外,执勤民警还演示了对酒后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牌、假牌假证、盗抢车等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

“每一位路面民警的每一次执法,都必须是一次经得起考验的观摩会。”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表示,交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重要课题,而交通执勤标准化、交通执法规范化、交通管理科学化,则是城市交通管理之本。

据介绍,我市交巡警部门将规范化执法当作了一项长期的战役性工程进行实施,除定期举行规范执法现场观摩会外,更将“示范标准岗”打造成为交巡警科学管理的先行岗、文明交通的标准岗、执勤执法的形象岗。

近年来,通过严格的评审,以交巡警杨帆、鲍剑波、白雪峰、张敏的个人名字命名的首批“示范标准岗”亮相徐州街头。

榜样引领

比学赶帮氛围浓

在榜样力量的示范引领下,结合党员民警创先争优活动,我市各交巡警大队“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人人赶超先进”的风气浓厚。自活动开展以来,鼓楼大队相继推出执法能手鲍剑波、事故处理能手李海、爱民民警王明海等先进典型,为全大队树立了榜样。而泉山大队也确定中山路口岗、西安路口岗、苏堤路口岗、湖滨路口岗、解放桥岗为党员示范岗,云龙大队则通过举行英雄模范人物座谈会,帮助民警找准人生坐标。

同时,“一口清法律知识竞赛”、“规范执勤执法大比武”、“创先争优工作演讲比赛”等活动常年不辍,加之示范标准岗、示范公路、示范交警中队创建活动,逐步在全体民警中形成了比、学、赶、帮的热潮,进一步促进了交通执勤标准化、交通执法规范化、交通管理科学化建设。

此外,立足实战,交巡警支队还为不同执法岗位的民警量身制定了全年不少于15天的培训计划,并按月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基层所队开展每日自查和每月互查活动,对具体的执法行为进行评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以人为本

交管执法贴融民意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优先,小街巷夜间停车放开……以人为本,交管执法更贴近民心。

近年来,我市交巡警支队先后制定、细化了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程序等执法规范,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

同时,结合道路交通通行实际,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个别路段进行了实际勘察,对一些背街小巷、老旧住宅小区门前路段,分时段进行交通流量测试,结合周边的道路通行情况、商业区分布情况等不同特点,合理解决“通行”与“停放”之间的矛盾,按时段开展违停拍照执法活动,尽最大能力解决个别路段夜间的车辆停放“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

在早晚高峰期间,民警在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最大限度地考虑查处方式,能暂扣证件的不暂扣车辆,能用科技手段固定证据事后处罚的,不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倡导运用科技执法手段缩短执法时间,最大限度保证道路的畅通,保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状态。

提升服务

办事窗口更温馨

外地货运车辆的轻微违章做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遇到运输企业急需用的原材料的运输车辆违章,交巡警先将其护送到用料单位再作处罚;为违停车辆准备了“友情提示单”,并在背面附上正确停车示意图;在企事业单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内安装安全提示牌……

在日常的交通违章的处罚中,我市交巡警部门灵活掌握“内紧外松”和“严宽结合”的处罚力度,通过一系列人性化管理,拉近了群众与民警之间的距离,消除了驾驶人与民警之间的隔阂。

各基层执法单位依法公开了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以及收费和处罚标准,落实了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现场执勤执法或窗口服务的,予以立即督察解决。

此外,为进一步考核民警的执勤执法效果,交巡警部门还专门成立了工作组,通过网上“巡查”,对民警的执勤执法工作进行定向跟踪考核。采取与违法当事人面对面回访、执勤岗位周边群众随机调查等方式,对民警在执勤执法中运用的劝阻、教育、处罚等“说理式”执法方式进行考核,杜绝民警“以罚代管、不教育只处罚、不消除违法状态放行违法车辆”等执勤执法行为,把民警执勤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进行考核,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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