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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阳光复议、法治惠民”成效显著

2022年01月14日 10阅读 来源:镇江日报

5年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42件,直接纠错率为10.33%,间接纠错率达到42.67%,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的充分发挥,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行政复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2014年以来,我市开展了“阳光复议、法治惠民”专项工作,将行政复议重点工作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机归纳、分层次结合,强势推进“三公开、三推行、两加强、一平台”。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处处长陈皓介绍,“三公开”,就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以及基层受案点人员、地址、联系方式;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镇江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规程》。在全市51个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受案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三推行”,就是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推行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制度;推行行政复议专家审案制度。我市选择了市人社局、市公安局以及丹徒区、丹阳市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示范文本》,制定两种示范文本,对被申请人已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和被申请人不作为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了规范,使之更加具有操作性。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重点推行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和行政复议专家审案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把听证作为必经程序,确保事实清楚、是非分明,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两加强”,就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依法纠错、化解矛盾的功能。按照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建成了全省一流的规范化、现代化行政复议听证场所,并配备了投影系统、监控系统、证据展示系统;为所有受案点做到统一受理流程、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标志标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人员培训。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坚持“刀刃向内”,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变更的变更,该责令履行的责令履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纠错功能。

“一平台”,就是打造行政复议公众信息共享平台,达到法制宣传、咨询服务、互动交流的目的。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镇江阳光复议”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信的开通,加大了民意沟通力度、拓宽了人民群众监督渠道。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辛云胜表示,通过5年的工作实践,“阳光复议、法治惠民”专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5年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42件,直接纠错率为10.33%,间接纠错率达到42.67%,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的充分发挥,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接受行政复议咨询2657人次,答复3041人次,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行政复议决定书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省辖市参加了全国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工作座谈会,并作了“以公开为契机,促进公平公正,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的经验交流发言;在全省第六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研讨会上,我市报送的行政复议案例《厘清民事行政争议焦点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2015年,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与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的两个专项会议均在我市召开,我市的相关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镇江所辖市、区全部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镇江市、丹徒区被评为“示范单位”。该专项工作还被评为首批法治镇江优秀实践案例、最高票当选为2015年镇江市“十佳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论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作用,为建设平安镇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获得了镇江市“长安杯”综治征文比赛二等奖等。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琳表示,“阳光复议,法治惠民”作为一项法治实事项目,与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相符合,涵盖面广,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突显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这一本质要求。可以说是上有要求,下有需求,既符合形势发展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企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报记者

笪伟 本报通讯员 侯子坤 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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