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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上保险,购房降风险

2022年01月17日 10阅读 来源:镇江日报

本报记者 方良龙 本报通讯员 李根鑫

新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如何破解维权难?近日,市住建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今后,在镇江新购房的业主若发现房屋质量缺陷,有望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房屋出质量问题可找保险公司

所谓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s Insurance,简称“IDI”),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而设置的一种保险,由建设单位投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保险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及缺陷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履行修复赔偿义务。

市住建局质安处处长陈频智介绍,“IDI”是始于法国的一种强制保险制度,目前应用于全球40多个国家,目前上海、深圳、马鞍山、宁波等城市已试点试行。我市去年9月发布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行方案,去年11月经申请成为江苏4个试点城市之一。

我市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对“IDI”的定义、适用范围、承保范围和期限、承保模式等业务细则作了明确规定。其中承保期限根据“承保范围”的不同有所变化,如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主体或承重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保险期限为10年;围护结构的保温工程、屋面及地下室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门窗、外墙面防渗漏处理工程损坏,保险期限为5年。应建设单位要求,保险公司还可为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包括全装修)等提供保险期限为两年的附加险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责任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起算。建设工程在建筑竣工备案后2年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我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提出,商品住宅工程按照自愿的原则投保,保障性住宅工程应当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目前我市已落实碧水湾玉园1号至5号楼,樾林苑51号、52号楼,美的城三期二标9号楼3个试点项目,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保费总金额56.7万元。

“实行‘IDI’,为购房者增加了一份保障。”陈频智认为,在工程使用期出现质量损害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受害方能够及时、足额获得责任单位(包括责任单位通过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避免参建单位逃避损害赔偿责任,降低争议解决成本。特别是在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破产兼并重组,或开发商撤场时,为小业主解决了后顾之忧。

引进第三方力量加强质量监管

将保险机构引入住房质量管理,是否意味着减轻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业内人士认为,恰恰相反,此举有助于提升住宅工程的质量水平。

承接3个保单的太平洋保险镇江分公司重大客户部总经理宗杰说,保险公司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减少未来的损失发生率,会聘请第三方风险管控机构(质量检查机构)代表保险公司,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进行全流程跟踪,发现质量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这样对工程质量会起到很好的管控作用。保险公司还可实行差别费率,对质量风险高的工程项目或发生理赔行为的开发商,提高保险费率,反之则降低保险费率。这就反向迫使各参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努力提升工程质量。

市质监站副站长刘之渊认为,引入社会监管力量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将完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激励参建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对提升工程质量管控水平大有好处。保险公司的介入,将推进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刘之渊表示,建设单位投保相应的工程质量保险,规避不了在房屋质量方面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们仍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相关住房质量管理职责,减少缺陷,提高品质。“如果发生房倒楼塌等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单位仍然会受到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和处理。所以,保险是对责任单位经济赔偿的能力和责任的有益补充,而不是对它们应承担法定质量责任的转移。”

事实上,我市在工程质量监管方面已经将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列为重点工作,对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了梳理统计分析,研究制订了技术管理方案,要求所有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质量责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质量通病,让广大市民住上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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