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志奎 本报通讯员 李娟
上周是全国第29个节能宣传周,在一系列活动中全市“百千万”节能行动部署会尤为让人瞩目。全市工业战线上的用能大户被请到会场,聆听有关节能降耗、能效提升的最新政策风向。“百千万”行动,是国家发改委为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监管考核,并给出了入选对象的量化标准:以2015年综合能耗为基准,年消耗超300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列为“百家”企业;次之,超50万吨标准煤列为“千家”企业;再次之,超5千吨标准煤的列为“万家”企业。
过去几年,镇江的节能成绩单足够亮眼,跻身全省前列。2016-2018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93%,已完成省下达“十三五”节能目标的81.45%,超序时进度21.45个百分点,全市节能工作连续5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在2018年度全省节能考核中,我市综合得分位居榜首。
然而负重爬坡,节能工作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市工信部门有关负责人坦言,屡获高分确实为我市节能目标完成提供强有力支撑。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产业结构偏重、偏化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高能耗产业占能耗总量比重居高不下,全市可挖掘的节能空间越来越窄。
在极为有限的空间里,如何实现更高效的节能?用能大户自然成为紧盯严控的首要目标。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到会晒出了一组数据。就江苏全省而言,共有1126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百千万”行动,能源消费总量约占全社会的65.2%。
镇江有73家企业入选“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包括镇江发电、鹤林水泥等,“千家”企业共有7家。“这一批企业在镇江能源消耗结构中占据了很大分量。我们抓好了这些用能大户,意味着牢牢掌握了节能工作的主动权。”
伴随“百千万”行动的深入推进,节能紧箍咒也越念越响,能耗监管也日益露出制度利齿。省工信厅节能处有关人士提醒,“百千万”企业节能考核结果直接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用能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会给予表彰奖励。但是,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单位,则会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发展,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一批重点用能单位建设了企业能源管理中心,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服务实现了能耗在线监测和管控,这些都为建设企业接入端系统打下了基础。
根据省工信厅要求,今年12月前,镇江“千家”企业需建成企业端系统并接入省平台。明年6月30日,镇江“万家”工业企业全部接入省平台。这意味着自上而下对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分析和预测预警更趋严格。
索普集团作为“百千万”行动中的“千家”企业,能源管理成为企业行动自觉。集团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开始,集团先后投资约3亿元建成硫回收、碳回收、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等环保装置,并且一直与社会各类节能机构保持良好合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进新型节能设备,先后实施了锅炉定连排水回收、蒸汽回收利用、分布式光伏电站、LED照明灯具替换等项目。通过合理回收利用废水、废气等,节约运行成本上千万元。
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不超,是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遵守的红线,也是遏制高耗能产业发展规模的底线。节能降耗业已纳入各级绿色发展核心考核指标,对重点领域、能耗大户的管控只会更加强化。“不断更新才能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结合每年公布的节能新产品和技术目录,相关企业应积极借鉴成功经验,不断加强工艺节能改造力度,应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提高用能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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