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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未成年人获得更多法律保护

2022年01月05日 10阅读 来源:镇江日报

本报记者 谢勇

本报通讯员 常文金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的成长关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创新举措,力求让未成年人获得更多法律保护。

不予离婚案例 引发全国热议

本报5月13日曾刊登一篇文章《小夫妻要离婚都不愿养小孩,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讲述了在扬中有这样一对“90后”夫妻,他们想要离婚,但又都觉得孩子跟着自己,以后生活会遭罪,所以都向法院提出,不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扬中法院新坝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并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官认为,这对“90后”夫妻在解决婚姻问题的同时,忽视了孩子的感受,不能把孩子当成一种负担,将其撇开。法院在判决同时,还告诫他们,除了考虑自身情况和个人利益外,也要多注重孩子的健康成长,尽到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

随后,这一案例,受到更多媒体关注。人民日报、央视新闻、人民法院报等客户端先后报道,新浪、网易、搜狐等门户网站争相转载。很快,这一案例更是成为热搜第一的话题。

而这只是我市法院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5年来,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呈下降态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集中,集中在盗窃、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一审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以强奸、猥亵儿童等为主,作案地点多为被害人熟悉场所。从被害人年龄来看,7-14岁儿童属于易被侵害的群体。从被害人性别来看,以女童为主。

此外,两级法院还审理了大量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包括抚养权纠纷、健康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行政案件。

少年案件审判庭 实现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24日上午,市中院举行“少年案件审判庭”集中揭牌仪式,在市中院刑一庭增挂“少年案件审判庭”,七家基层法院除原有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句容法院以外,其他基层法院均在法庭或者刑庭增挂“少年案件审判庭”,实现了镇江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全覆盖。这是全市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现配备员额法官30名、法官助理12名、书记员33名,确保挂牌后的少年案件审判庭依法及时履职。少年案件审判庭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

近年来,我市探索建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涉诉未成年人救助等制度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环境。严格落实未成年被告人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综合案件事实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为案件审判提供更为客观、全面的参考依据。坚持全面保护、双向保护原则,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又要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

例如,已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院在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予以处罚的基础上,积极化解矛盾,最终被告人父母主动代为向被害人亲属给予赔偿并赔礼道歉,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行为予以谅解。该案被最高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件予以发布。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例如,在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时,发现被告人多次出入网吧上网,因筹还上网费用而犯罪。案件生效后,法院就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及潜在的危害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展多方合作 拓展教育维权平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法育人、以情动人”,围绕与青少年切身相关的校园欺凌、“校园贷”、毒品犯罪等主题,通过庭审进校园、法治课堂、模拟法庭、院校共建等形式,大力开展法治宣教,向未成年人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及团市委的联系,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法治教育体系。在全省率先设立“青少年网上法治学校”“青少年家长法治学校”,打造“京口说法”“法治春蕾”等多个青少年维权及普法品牌。

同时,我市十分重视帮扶救助工作,关心困境儿童生活,助推青少年健康成长,积极开展爱心捐赠、点亮微心愿、共度节日等活动,从细节处关爱、帮扶困境儿童。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积极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推动建设“政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例如,为身患癌症的未成年当事人自发捐款,向贫困未成年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帮助争取大学助学金。会同民政部门走访慰问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开展心理疏导,走访所居住的村委会、未成年被害人原就读学校、教育局等,落实解决未成年被害人再次进学校读书的难题。

江科大人文学院教师朱月莹认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各界都应高度重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应该注意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先预防的作用要大于事后惩处,增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宣传,可以有效避免许多悲剧的发生,让“坏人”无机可乘。

记者短评

未成年人保护 需要全社会关注

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常常成为不法分子的下手对象。近年来,时常可以看到未成年人安全问题引发的热点新闻,保护未成年人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

日常生活中,除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外,我们还应重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的成长需要多方支持与浇灌!愿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健康成长,安全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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