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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露: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2022年01月05日 10阅读 来源:镇江日报

本报通讯员 王旭 梅永生

本报记者 林兰

爱无止境,润有悄然,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51岁的董露,现任京口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21年来,她用坚持和阳光般的温暖,用心铺设出了一条护苗之路。

由于注重创新,成绩突出,董露先后获得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领导的部门也先后被评为省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省巾帼文明岗。

帮失足少年回归

2013年6月,董露受理了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雷、顾晨、张力(3人均为化名)先后申请成为某淫秽网站管理人员,发布淫秽视频超过1万部。

董露发现,看守所羁押的经历,给3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留下了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考虑到这3人犯罪的偶然性和特殊性,在审查起诉阶段,董露邀请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他们的心理矫治工作,分别对这3人订制了不同的心理矫治方案并进行面对面的心理疏导。

为保证身在外地的3人不中断学业,也保证检察机关及时掌握了解3人的学习生活情况,董露带领一支由心理咨询师和青年干警组成的队伍,创新异地考察帮教工作方式。通过电话,每半个月与3人及其家长联系一次;通过电子邮箱,3人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公益活动开展情况汇报等,并与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董露还代表京口检察院与3人所在学校、社区签订了“保密协议”,让未成年人真正实现“无痕”回归。考验期内,3人均表现良好。目前,这3人均已进入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

助花朵走出阴霾

2017年底,一位被害人监护人来到京口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正义使者,慈母情怀”字样的锦旗送到董露手中,感谢检察机关对他女儿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走出被侵害的阴影。

2017年9月,该院受理审查批捕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与未成年被害人小荷(化名)是邻居关系,利用其父母长期在外地工作这一条件,对其多次实施猥亵。

在办案过程中,针对小荷年仅12岁,刚上初中一年级,被伤害后性格变得封闭的情况,董露在前往小荷家中进行谈话时还带上一位心理咨询师,在了解案情的同时对小荷进行全方位的心理疏导。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后,小荷讲述了自己的生活,并主动提到了被伤害(猥亵)的事情,董露适时发问,小荷自然而然地陈述了案发过程。

为了给小荷提供后续帮助和支持性辅导,临走前,董露和心理咨询师还给小荷留下了联系方式。之后,双方多次在电话中进行沟通。小荷在董露和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最终走出了阴影,开始了新的生活和学习。

对校园欺凌说“不”

就读于镇江市某职业学校的小马(化名),至今都不愿回忆那个可怕的冬夜。为挣几个零花钱,他加入同学小单(化名)私下经营的“小卖部”,充当“跑腿”为各个宿舍送香烟、零食等。没想到,小单怀疑“业务员”们将香烟留为己用,于是对小马等3人殴打、罚跪、往嘴里塞袜子……施暴长达近4个小时。案发后,多名嫌疑人被警方带走。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初看案卷,董露心情沉重:即便从事未检工作多年,如此严重的校园欺凌行为亦属罕见。深入审查后发现,小单等人并非初犯,在2018年就曾欺凌过同学。

“宽容,但不能纵容。”对这类案件,董露有一把尺子。检察机关及时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在取得充足证据后,董露代表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小单等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之后,董露还牵头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加强宿舍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多条建议,均得到校方积极响应,从而及时堵住了学校管理方面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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