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现将镇江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必须扣除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其中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的相关规定。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报考人员学历、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20年)以上,且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⑤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目前在与会计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的人员,具备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报名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19年3月10日至29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首页点击“考试报名”,按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报名点,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白底证件照后,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资格审核
1.中级资格
2019年3月25日至30日,考生将相关资料送到各自所选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其中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中级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5日至3月29日期间,持本人所有审核相关资料(如下第3条要求)、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和白底证件电子照到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我市审核点如下:
2.高级资格
我市高级报名审核点为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单位在我市的考生方能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
3.中、高级审核资料包括:
(1)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级考生必须提供上述学历证书或学信网证明;
(4)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证明:近几年在我市社保缴费证明,或者近几年在我市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上一年度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可以直接在网上报名并缴费。
(三)网上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9年3月25日至31日,自行登录系统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三、报名费用
(一)中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试费,100元。
考生如需要缴费凭证,请关注镇江市财政局官网(http://zjcz.gov.cn)通知,或缴费后致电84405972进行登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8月25日至9月6日,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五、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考生填报相关信息时,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核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录系统更正。
(二)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至审核点申请更正处理。
(三)缴费后至8月30日期间,考生发现信息错误,可致电我市考试管理机构(84422249)申请修改。
(四)为确保系统平稳运行,8月30日以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五)考生资格证书信息采用报考信息,证书的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
六、考试时间和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7日—8日,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试科目及时间为:《中级会计实务》8:30—11:30,《财务管理》13:30—16:00,《经济法》18:00—20:00。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19年9月8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每个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于2019年10月19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系统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区市县考试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
审核点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镇江市直
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844059729:00—11:30
14:00—17:00丹徒区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丹徒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889920029:00—11:30
14:00—17:00镇江新区
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
(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808229369:00—11:30
14:00—17:00丹阳市
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丹阳市行政中心C4058)
86519057
865790358:30—11:00
14:00—17:00句容市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华阳东路16号财政大楼515)872646548:30—11:30
14:00—17:00扬中市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三茅镇港联社区)883215748:3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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