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系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全力守护自然资源,扎实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
(一)严格保护资源,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牵头起草了《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和《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立法形式对山体、历史文化名城资源进行保护。目前,《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已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完成立法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扎实做好西南、谏壁两个片区环境整治系统谋划。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坚持规划引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实的举措,开展两个片区规划研究,为环境整治工作做好规划服务。完成了西南片区已关闭轧石场、洗石厂、石灰窑调查和实测,制定复垦复绿工程计划,编制完成《镇江市西南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西南片区宕口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推进时序建议》。在市人大推进西南、东部两个片区环境整治专项评议票决中获得较好评议。完成全市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全市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13.4729万亩。发布实施了《镇江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挖掘“六块地”复垦潜力,全年新增耕地1.7万亩,创历年之最。加大对资源保护的执法监管,建成了“慧眼守土”动态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市域范围内集成监管、无盲区。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完善,全市存量违法用地整改到位380宗20216.2亩,宗数、面积到位率占比分别为92.05%和76%。强化以市(区)局、乡镇所为主的网格化日常巡查发现机制,有效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全市新发生违法用地仅22宗151.21亩。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市国土调查工作,落实预算经费4000万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森林防火“人防+机防+技防+制度防”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镇江市森林防火中长期建设规划(2018-2025年)》。
(二)突出规划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开展了总体规划修编核心专题研究。拟定了《镇江市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成《镇江高速快速路一体化规划》,并获市政府批复。二是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组织成80余人的参编团队,科学划分33个控规单元,历时7个多月,完成了各控规单元的编制,已获市政府批复。推进1088平方公里规划全覆盖。在中心城区360平方公里控规深化编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同步启动市区360平方公里外9个镇的总规修编工作。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各类重点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研究,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特色,其中:《镇江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镇江市主城区山体保护导则》《基于风貌保护的镇江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高度研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心城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镇江市商业设施布局规划》《镇江市滨水空间规划》正在编制。开展重点片区规划研究。围绕未来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组织开展了《蒋乔土地整理与规划研究》《大禹山北片区规划研究》《古运河保护利用规划提升方案》《镇江东站片区道路网规划》《镇江南站优化提升方案研究》等规划研究。优化市区镇村布局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市区9个镇总规修编,推进市区镇村布局规划不断优化。
(三)强化综合管控,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镇江市市区土地储备规划(2017-2020年)》获市政府审批。编制完成年度土地供应、储备计划,评估经营性用地底价,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47433.5亩,做到严格执行、合理调整、规范运作。2018年市场出让土地24039.39亩,土地出让金288.46亿元(含协议出让)。下达年度全市闲置土地处置计划,在2017年全市工业用地更新调查基础上,建立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机制,按时保质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年度序时目标任务。通过增资技改、收回重新供应等方式,共处置各类闲置土地107宗,面积9172.58亩。闲置规模已控制2200亩,远低于省厅下达5458.49亩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健全完善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动态巡查371次,涉及92个项目6953余亩。持续推进“双提升”行动,开展年度全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稳步推进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协调推进会,成立领导小组,采购技术支持服务和软件开发类项目,开展三调推进工作业务培训。全市落实预算经费4000万元,全年共落实调查经费92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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