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江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保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指标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1%,PM2.5年均浓度51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例87.5%,省考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例90%。长江干流水质保持在优良状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镇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镇江市2018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2019年6月5日
一、空气环境
2018年,镇江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7年上升0.8个百分点,大部分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削减,臭氧污染略有抬升。
(一)城市空气
镇江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54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和3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最大8小时)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0.7毫克/立方米和109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分别下降1.8%、15.6%、33.3%、11.6%和22.2%,臭氧(最大8小时)浓度上升0.9%。各市、区PM2.5浓度范围为45~59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丹阳市、句容市和京口区持平,丹徒区上升11.3%,其他市、区均有所下降,其中润州区降幅最大,下降10.2%。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56.2%~77.5%,与2017年相比,句容市、润州区、镇江新区均有所上升,其中润州区升幅最大,达4.2个百分点,其他市、区均有所下降,其中丹阳市降幅最大,达9.9个百分点。
(二)酸雨
2018年,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8.7%,降水年均pH值为5.93。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酸雨发生率分别为13.1%、3.6%、0%、16.1%。与2017年相比,全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上升1.0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
2018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8个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的断面比例为87.5%,无劣V类断面。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2.5个百分点。列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20个流域地表水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90%,无劣V类断面。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总体水质有所改善。
(一)饮用水源
镇江市区金山水厂和金西水厂2座集中式供水厂共用的1个长江征润洲取水口是我市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丹阳市和扬中市的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亦取自长江,句容市集中式饮用水主要取自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
2018年,镇江市区征润洲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丹阳市长江江心洲水源地、扬中市二墩港水源地、句容市北山水库和句容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太湖流域
2018年,全市15个太湖流域重点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长江流域
2018年,镇江市长江干流水质为优,
4个监测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与2017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10个控制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90%和10%,与2017年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持平,劣V类比例上升10%,总体水质有所下降。
三、土壤环境
2018年,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337号)文件要求,对3个“七五”背景点位开展了剖面监测。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及相关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评价,3个监测点位中共计9个剖面样品,仅有1个未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塘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标准,点位达标率为66.7%,剖面达标率88.9%。
四、声环境
2018年,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各类声源声强及分布情况无明显变化。声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息息相关,生活噪声和工业噪声仍是影响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一般水平,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8dB(A)
,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6.9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评价,镇江市区、扬中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较好,丹阳市、句容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三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一般。扬中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夜间二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较好。镇江市区、丹阳市、句容市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夜间三级水平,声环境质量为一般。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仍为生活噪声,所占比例为60.3%,其余依次为工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32.4%和7.3%。
(二)功能区噪声
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市1~4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4.0%、97.1%、96.1%、96.5%,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3.0%、96.1%、94.8%、86.3%。
全市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似的变化特征,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8时上升明显,8~18时维持在较高水平,18~21时逐步减弱。
(三)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为66.1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昼间一级水平。全市超过70dB(A)(国家昼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比例为2.2%。夜间声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好,平均等效声级为54.2dB(A),达到道路交通噪声夜间一级水平。全市超过55dB(A)(国家夜间标准限值)的路段长度占监测道路总长度的比例为27.8%。
五、生物环境
长江、京杭大运河等主要水体水生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全市生物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内陆河流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评价等级均为贫乏。与2017年相比,全市河流底栖动物物种多样性不变。
根据《大气微生物污染级别划分标准》和全市城市环境空气中微生物调查结果进行评价,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中细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100%,较2017年无变化。霉菌含量评价为清洁的测点比例为100%,较2017年无变化。
六、生态环境
生态遥感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4.2,各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处于60.3~65.1之间,生态环境状况均处于良好状态。与2017年相比,受水资源量影响,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略有下降,生态环境状况无明显变化。
七、辐射环境
2018年,全市辐射环境3个国控点和14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空气中氡浓度、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浓度值与江苏省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测量结果处于同一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八、危险废物
2018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3.6万吨,综合利用量16.9万吨,处置量4.5万吨,贮存量2.2万吨。截至2018年底,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5家,危险废物利用年处置能力44.363万吨,其中焚烧3.54万吨,填埋12万吨,综合利用28.823万吨。全市共核发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许可证3张,全市铅蓄电池年收集能力8万吨。(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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