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建锋
2010年6月3日,镇江市醋业协会从一个外贸客户那里得到信息:一名韩国人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镇江香醋”中文、韩文商标注册申请。韩国特许厅已经受理了注册申请并公告,公示截止日期是2010年6月23日。此时,距离公示截止日期只有20天的时间。如果韩国“镇江香醋”商标注册成功,那么镇江香醋将无法出口韩国地区。如果商标所有人再进行领土延伸或单一国家注册,镇江香醋业将失去所有商标注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一场“镇江香醋”集体商标跨国保卫战就此打响!
得知消息的第二天,镇江市醋业协会紧急发函给国家工商总局,请求帮助和指导。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迅即与镇江市醋业协会知识产权部董民取得联系,告知务必在公示期届满前提起商标异议,较复杂的证据材料之后再补。江苏省、镇江市工商部门负责人与镇江市醋业协会王明法、董民等一起赶赴北京,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商量应对之策。随后加班加点准备异议申请材料,最终赶在6月22日,也就是公示截止的前一天,镇江醋业协会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异议申请书”。由于镇江醋业协会提交的材料充分,加之国家工商总局多次正面交涉,韩国特许厅于同年10月26日裁定支持镇江市醋业协会的异议请求,驳回韩国公民的商标申请,直至12月10日,韩国公民没有提出申请复审。镇江醋业协会最终取得了这场惊心动魄的“跨国商标保卫战”的胜利。
韩国抢注并不是个例。早在20世纪初,驰名中外的镇江香醋就开始出口东南亚;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畅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仅在香港市场销售的就有“金梅”“金山”“北固山”等多个品牌,因而一直以来都是制假、售假分子趋之若鹜的重点目标,“李鬼”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美、加等40多个国家的货架上。2004年9月,香港商标注册机构发布公告,香港一公司申请注册“镇江香醋”商标。这次恶意抢注事件迅速在镇江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江苏省人大代表镇江组的7名代表联合提出整治镇江醋业、成立醋业协会、坚持长效管理、加强香醋出口管理四条建议。恒顺醋业也书面向镇江市委、市政府报告现状,建议成立协会。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备,2004年11月25日,镇江市醋业协会宣告成立。
醋业协会成立后,立即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镇江香醋”“镇江陈醋”两件集体商标。经过调查审核,2007年2月14日通过初审并公告,3个月商标异议期过后得到正式核准。集体商标的成功注册,对保护和弘扬镇江香(陈)醋这一地方名牌、做大做强镇江食醋产业、打击假冒伪劣、打造名特优产品、规范管理机制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集体商标必须经镇江市醋业协会授权,并领取“集体商标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另一方面,强化了“镇江香(陈)醋”商标专用权保护,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使用与“镇江××香醋”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特别是镇江地理区域范围以外的任何企业生产的香醋都不得称为“镇江香(陈)醋”。此外,使用集体商标的协会成员必须取得质量认证,必须符合GB18623—2002国家标准,满足醋业协会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等。在行业协会的带领和推动下,镇江制醋业迎来新的跨越式发展。
恒顺之所以在打假、维权道路上不遗余力,实在是因为长期以来深受其害。改革开放之初,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仅镇江附近就新建了众多醋厂,其中用“恒”字作为厂名开头的就有40多家,用“山”字作为商标注册的就有20多个,产品粗看上去与恒顺产香醋极为相似。甚至还有少数不法分子,直接伪造恒顺商标贴在假货的瓶子上冒充真货。早在1991年,恒顺就抽调专门力量赴安徽省颍上县,河南省固始县、沈丘县,江苏省如皋县等地,配合当地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印制和贩卖恒顺商标、销售假冒恒顺陈醋等情况进行清查治理。1993年7月1日,恒顺成立了专门的打假办,常年奔波在打假、维权的道路上。成立打假办27年来,维权地域涉及国内绝大部分省市和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集团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维权行动,编写打假指南,定期开展培训,同时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合作,成立了经侦支队驻恒顺集团警务室。仅2019年,就办理侵权案件25起,结案的9起全部胜诉。
金字招牌不容蒙尘,维权之路继续前行。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