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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法治、德治

2022年0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泰州日报

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基层治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基层安定稳定,整个社会就更平安。那么,如何实现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泰州给出了经验和启示:强化“三治”融合,完善社会治理方式。

“发挥自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用崇德向善的力量,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向说。

伴随着矛盾纠纷的基层化、社会化、复杂化,海陵区人民调解工作也在不断创新。如今在海陵区,各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都能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

前几年,海陵司法局创新启动“千名义务调解员服务社区”行动,在社区公示调解员的网格分布图及姓名、联系方式,确保居民遇到纠纷能随时找到调解员。

京泰路街道十里铺社区调解员王爹,退休后仍热心服务社区,做邻里、家庭成员间的和事佬。今年3月,一对婆媳因小事发生口角,关系越闹越僵。老两口一气之下要搬进养老院。王爹得到消息后,当晚就上门做工作:“如果婆婆把媳妇当女儿,媳妇把婆婆当妈妈,母女吵架能记仇吗?大家都退一步,有什么解不开的结?再说,老人退休后还有不少退休金,公婆还帮忙种地、照应孙子,你们这一家多幸福啊。”经过一番劝解和疏导,婆媳双方相互赔不是,媳妇主动给婆婆敬茶,并亲热地叫了一声“妈”,从此婆媳关系亲如母女。

截至目前,这支近千人的团队发现排查矛盾纠纷隐患2万余件,主持调解及协助镇街村居调解矛盾纠纷1万多件,收集社情民意数万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500余件,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自治为基,法治为本。以法治“定分止争”,是泰州治理基层各项疑难杂症的一方“好药”。

在村委会大院或是村民家门口摆上一张小桌、几个板凳,一个“巡回审理法庭”就齐全了。由老党员、村干部和法院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评审团”,走村串户进行调解,将“巡回审理法庭”开到村民家门口。

“这样的形式

可以让村民在处理问题的同时更加了解法律,村民听了大家的分析评判后,纠纷往往很快得到平息。”泰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说,去年起,该院在辖区村

(社区)创新设立54个巡回审判站点,基本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回审判网格,使“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镇街”已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审判活动3150余次,旁听庭审12800余人次。

“现在,我们心里都有一把‘法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兴化昌荣镇村民王宏伟深有体会。在他看来,老百姓现在已经习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缠着村干部,更不用上访闹事。

法治的方式,解决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崇德向善的力量,则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近年来,我市连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设立道德模范关爱专项资金,常态化开展“泰州好人”“身边的真善美”等先进典型选树,激励全社会向善向上、向前向美。这些从群众身边走出来的先进典型更是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道德支撑,居民的文明素养也不断提升。

“三治”融合,产生了1+1+1>3的效果,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基层社会治理生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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