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留言人:宋女士
手机号码:137****9066
受理部门:住建局
留言内容:买商品房。前期有公积金账户,后期公积金没有再交,账户有1万多元,现在要买房,想提取怎么办理?
留言回复:
一、申请条件
1、职工有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的提取情形;
2、职工有合法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单位审核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2、职工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相关手续;
3、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4、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还贷提取等除外),请携带本人在本市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的一类户银行卡,审批后,可直接转账,提取资金即时入账,无需再去缴存银行办理。职工没有携带缴存银行一类户银行卡的,需持审批后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10天)到指定银行办理取现或转账手续;
5、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的,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咨询电话:0523-12329
留言评价:满意
案例二
留言人:丁先生
手机号码:150****1612
受理部门:宣传部
留言内容:想办理一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留言回复:您好!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报刊亭须持有同意报刊亭设立的合法文件);3、工商营业执照;4、出版物零售经营单位设立申请表。
办理地点:海陵区行政审批局(文体旅窗口)
留言评价:满意
案例三
留言人:林女士
手机号码:151****6661
受理部门:医保分局
留言内容:想咨询下,学生就医,可以报销多少?报销流程是什么?
留言回复:学生参加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情况下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政策范围内规定的起付线以上6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市区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8%,转泰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8%。参保人员发生政策范围内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报销68%。同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68%的基本报销比例政策。学生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市内就医可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咨询电话:0523-86192983
留言评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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