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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难事不再难办

2022年0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泰州日报

2019年11月28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新一批拆迁项目启动。在动迁现场,一群拆迁户围着公示栏,认真学习相关政策。

“补偿方式合理多了,再也不会出现某些人一夜暴富的情况。”

“监督更严了,我们这些没‘门路’的也不会吃亏了。”

负责该项目的国有企业精诚公司总经理介绍说:“以前,拆迁户们对政策意见很大,总觉得不公平、不透明。检察官通过检察建议形式,从法律层面进行调整,堵塞了漏洞,拆迁工作顺利多了。”

泰州高新区的拆迁工作,曾经一度是腐败“重灾区”。2009年,高新区东部一期房屋拆迁项目开工,负责的精诚公司委托苏辰公司进行评估。高百万的千富商行就在拆迁范围之内。商行是国企改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高百万以为会拆个好价钱,但2404㎡的土地,评估下来补偿只有1660726元,远低于他的预期。苏辰公司评估人员杜云峰则暗示,可以“帮点小忙”。高百万心领神会,给杜云峰许下好处。于是,杜云峰通过人为提高补偿标准、虚报各项奖励和补贴等方法,将评估价格一涨再涨,最后竟变成了8999800元,翻了将近五倍!高百万将巨额补偿款一拿到手,立刻为杜云峰送上1.5万元好处费。

2014年4月25日,公安机关对高百万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侦查,并于2015年4月23日,以高百万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杜云峰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5年8月21日,高新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但就在诉讼过程中,两高司法解释于2016年4月18日施行,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定罪标准调整为6万元。由于本案数额达不到定罪标准,该院不得不撤回起诉。

案件虽然撤诉,但怎能坐视投机分子利用政策漏洞,攫取国有资产?2016年9月30日,该院刑检部门进行内部线索移送,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职权对该案启动监督程序。11月7日,高新区检察院向精诚公司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追回高百万非法获取的补偿款。在检察建议送达的同时,民行检察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帮助精诚公司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12月7日,精诚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与千富商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部分无效。2017年2月14日,此案开庭,检察官与律师一起站在了原告席上。法院经过重新评估,于2019年3月4日最终判决千富商行应向精诚公司返还补偿款4308041.5元。

2019年6月3日,流失的补偿款已经全部退回。但检察官监督的目光并不仅止于此,而是望向案件的问题源头——为什么拆迁户能轻易和工作人员勾结,导致拆迁领域乱象丛生?

民行检察官仔细研究了拆迁政策,发现了其中不合理处:根据高新区的拆迁政策,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折旧后可按重置价的2倍补偿,导致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普遍高于本应补偿标准更高的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出现倒挂现象,这就引发了高百万等拆迁户的不满。他们中有的暗中勾结评估人员,有的则上访闹事,导致拆迁困难重重。检察官发现,该政策的依据是《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但早在2017年5月,泰州市人民政府就已经废除此办法,这就失去了政策支持。

2019年7月3日,高新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废除旧的补偿标准,重新统一全区集体土地的补偿与估价标准。同时,针对评估乱象,该院建议评估机构中须有在职执业的泰州市估价专业委员会成员,且必须备案,通过提高门槛,规范评估程序。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高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9月30日印发文件,重新明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切实解决了高新区拆迁中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倒挂现象。拆迁,终于不再是“老大难”问题。

检察作为:一段时间,群众对拆迁补偿不公现象反应强烈,地方党委拆迁推进难度大。高新区检察院坚持从个案入手,积极运用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推动地方党委对中介机构加强管理,促进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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