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蒋庆恒 李鹏程
2019年6月18日,民政部等12部门合理吸收泰兴的成功做法,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将“事实孤儿”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自此全国50万名“事实孤儿”有了生活保障。
作为社会救助牵头部门,泰兴市民政局在给予“事实孤儿”每月1600元养育金的同时,还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高度,依法落实“事实孤儿”监护人,让这些孩子健康成长。这里记叙的是3个小名都叫军军的“事实孤儿”的故事。
第一个军军,今年17岁,泰兴市根思乡根思村人,父亲2006年在天津打工时溺水身亡,母亲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信,奶奶经受不住打击于2010年去世。泰兴市民政局了解情况后,与检察、法院等部门一道,从法律上宣告军军母亲失踪,并于2012年落实了“事实孤儿”生活待遇。很不幸,2016年8月军军的爷爷又去世,军军没有了任何直系亲属。泰兴市民政局邀请泰州市儿童福利院的专家对军军的情况进行评估,想让军军入住儿童福利院,但军军本人拒绝,对领养或寄养也抱抵触情绪。这时候,一个人的身影进入工作人员的视线,军军的二大爷——老李,老李为人老实,儿子、儿媳在南京定居,身边无负担。泰兴市民政局和根思乡政府综合评估军军的情况,动员老李做军军的监护人并照料军军的日常起居。同时,考虑到老李住在泰兴城区的现状,又协调泰兴市教育局,将军军的学籍从根思初中转入济川中学。2018年,军军顺利考入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
第二个军军是个女孩,泰兴市济川街道周曾社区人,今年11岁,目前在济川小学读五年级。军军的爷爷奶奶早已去世,哥哥2005年因车祸去世,父亲2012年因病去世。2014年,母亲张某娣和常某旗结合生活但未领结婚证,母亲勤俭持家,“继父”老实肯干,一家三口平静地过着踏实的日子。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母亲张某娣因车祸去世,留下军军和100多万元的赔偿款。母亲张某娣的后事尚未料理完,军军的监护权就引起了亲属之间的争执,在监护权的问题上形成了家族势力、生母亲属、“继父”争执不下的局面甚至引起了肢体冲突,军军的母亲和“继父”未领结婚证,又是外乡人,处于劣势。泰兴市民政局获悉后,第一时间进村入组了解情况,多次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走访左邻右舍,走访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军军的老师,并和军军本人谈心。联合泰兴市检察院、济川街道办、公益律师,就军军监护权进行分析讨论。最后,综合考虑军军本人意愿、法律规定、近亲属之间的历史关系等因素,现场制定法律文书,指定军军的“继父”常某旗为监护人,常某旗书面承诺保护、关爱、照料军军的具体事项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周曾社区指定一名女干部,定期到军军家走访,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交通事故赔偿款以军军的名义存入工商银行,由周曾社区与银行进行对接,监护人不能单独到银行支取,存单上注明必须周曾社区及军军的姨兄、监护人三方到场,才能支付。一年多来,军军情绪稳定,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第三个军军曾经是个“刺儿头”,泰兴市黄桥镇封家庄村人,今年15岁,爷爷奶奶早已去世,母亲2009年因病去世,父亲2018年因犯金融诈骗罪被判刑。军军从小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缺少母爱,加之父亲不务正业,对其疏于管教,军军小学期间结识了社会上少数不思进取的同伴,不思学习,不守规矩。自从父亲犯罪收监后,军军的监护人问题以及日常生活照料成了大问题。泰兴市民政局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召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联席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想将军军安排到儿童福利院生活、学习,但军军到儿童福利院参观后,不愿意到陌生的环境生活。随即,泰兴市民政局考虑动员军军的近亲属作为军军的监护人和照料人,军军外祖父母虽然住在本村,但拒绝作为监护人和照料人;军军的伯父、姑姑、姨娘因为种种原因,也拒绝作为监护人和照料人。父亲收监后,军军出现了逆反心理,寡言少语,上学经常迟到早退,有时不去上学,成绩在班级倒数,甚至还有小偷小摸行为。针对无人监护的现状,泰兴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一方面落实军军“事实孤儿”待遇,一方面指定封家庄村委会作为军军的监护人,村党组织书记吕文俊与之结对,村干部张晓飞负责小孩的学习教育、心里疏导,将军军安置在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聘请军军熟悉的村民焦玉莲负责一日三餐和生活照料。随着有人关心,军军的性格变得开朗了,成绩取得了较大进步,在班级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数学测试还取得过班级第二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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