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高港港区永安作业区一、二期改建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西侧,对一期、二期工程进行改建。项目船舶、运输车辆废气和装卸扬尘等均无组织排放;陆域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永安洲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码头初期雨水、汽车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机修车间废水经码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道路、码头抑尘喷洒;船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合理安排装卸作业,噪声可达标排放;所有固废均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建设单位名称: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0523-89696992
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征求附近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详细信息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WYCD_RKa2
PyNvrZCNfHNg
提取码:t9a9
泰州永安港务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泰州市奥鑫齿轮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我局对你公司,即泰州市奥鑫齿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933514867;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许庄振北路;法定代表人:万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泰环罚〔2019〕5-17号),对你公司处以叁万元罚款,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此决定于2019年4月17日依法留置送达给你公司,但至今你公司仍未缴纳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故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启动督促履行义务的程序,并送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泰环催字〔2019〕5-5号)。但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我局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泰环催字〔2019〕5-5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催告书送达之日后十日内你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此,你公司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3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条汽车正时皮带、工业智能传动同步带项目
项目概要:江苏百力特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使用公司原有土地新建一栋占地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的厂房,建设年产100万条汽车正时皮带、工业智能传动同步带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50万条汽车正时皮带、50万条工业智能传动同步带。
二、建设项目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百力特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彤
联系电话:1380901333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工
13515165617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ziPkW-LAAbuBEz5eZa2uA
提取码:fukk,可至泰州高港区口岸工业集中区江苏百力特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CGQJQ89f9DkV26NyBi-gw
提取码:xl89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025-51862345、电子邮件:singingswan@163.com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江苏百力特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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