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守住民生底线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化法治化

2022年0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泰州日报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调研组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一项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多次作出指示强调,要健全社保兜底机制,综合运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救助措施,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兜住基本生活底线。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的新情况新形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以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主动作为,紧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围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社会力量救助”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剖析社会救助的短板弱项,积极探索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路径。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抓规范、重公正、求实效”原则,推进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落实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强化政策先行,织密社会救助“制度网”。先后制定出台《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泰州市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救助体系中各单项救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规程和具体要求,强化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救助”工作体系,织密基本民生制度保障网。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等制度,各类社会救助标准实行自然增长。

(二)强化服务供给,夯实社会救助“基本盘”。最低生活保障方面,2018年,我市在苏中苏北设区市中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9年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实际补差水平城市达57.8%、农村达60.5%。特困人员供养方面,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确定,实行同步增长,2019年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达每人每年14763元。同时通过发放市区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机构托养券”“社区照护券”“邻里互助券”,扩大政府购买上门服务范围,惠及近16.5万居家老人。临时救助方面,下放临时救助权限至乡镇一级,推行主动发现——先行救助——联动保障模式,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遭遇意外事件或有致(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实行先救助再审批、一次审批分次发放。医疗救助方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算实现全覆盖。2019年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总实际报销率93.34%,合规范围内报销率96.9%;健康扶贫人员总实际报销率91.77%,合规范围内保销率95.33%。教育救助方面,借助社会救助一体化平台,取消校内公示环节,减少了困难学生因自尊心等原因不愿申请的尴尬,提升了救助覆盖面。住房救助方面,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住房保障基层管理服务网络。根据救助对象不同的经济状况,采取廉租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等不同的保障方式予以救助。就业救助方面,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办法,根据每一位救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社会力量救助方面,在全省首创“政府+社会组织”服务模式,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现代民政建设创新成果。

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我市及时制定出台了十项惠残政策措施、特困职工救助等方案,并开展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全市实施临时救助累计8.4万人次,发放款物合计1057.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三)强化协同配合,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一是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共享,坚持线上核对和线下走访调查相结合,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城乡低保对象由2016年底的5.1万户7.83万人减少至2019年底的3.1万户4.45万人。二是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同比涨幅超过3%时,及时启动联动机制,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及工会登记在册的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三是探索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贫预警处置工作机制,针对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160元的脱贫不稳定易返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以市(区)为单位,按建档立卡人口数的5%确定动态监测对象,纳入国扶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和预警处置。

(四)强化有效监管,扩充社会救助“资金池”。2019年以来,全市共筹集、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0多亿元,受惠困难群众近140万人次。为管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均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应急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同时,组织民政、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审计、财政等部门对社会救助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检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