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婷 通讯员 杨彦青 王杰)“消防器材已整改到位、漏电保护装置已整改到位、安全标示已到位……”日前,姜堰区娄庄镇安监办对照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申请复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避免“带病”复工。这是姜堰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一段时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姜堰全区上下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为全区经济正常运行提供了坚强安全保障。
在压实领导干部责任方面,姜堰区认真落实《泰州市姜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并建立党政领导挂钩“三个一”制度,每位党政领导挂钩服务一个重大项目、化解一个重点信访事项和一个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在优化组织架构方面,姜堰区安委办从5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抽调7名工作人员,组建姜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协调组、督查组、信息组三个工作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在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姜堰区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对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作用,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构建以“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应急救援队伍、11支专业应急救援中队、若干社会志愿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的“3+11+N”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国务院督导组交办问题登记建档、销号闭环制度,形成“政府交办、部门领办、专委会商办、安委办督办”的闭环工作机制。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日前,姜堰区委编办印发文件,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机构编制做出调整。文件依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部门“三定”规定,通过增设、更名等方式实现全区13个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独立设置,并对科室人员力量配备做出明确要求,负责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求各镇街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单独设置或在相关内设机构挂牌,实现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覆盖,并配足配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一步拓宽基层监管“覆盖面”。
围绕“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年度工作目标,姜堰区还于本月针对冶金工贸、化工生产、建筑施工等3个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查暗访工作。对此次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一线员工“三违”等现象予以曝光,形成宣传声势和舆论压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有效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拉响了疫情防控关键阶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警示灯”。
下一步,姜堰区将继续深入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联动执法、安全评价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强化政企衔接,夯实应急救援基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群众安全生产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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