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疫情期间,随着防控形势积极向好,各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宿迁经开区公安分局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将摸清底数、减少隐患作为主攻方向,依托农村交通劝导员的基层优势,围绕组织计划、宣传引导、督导检查,积极开展载人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宣传工作。
强化组织,全面推进。在全市相关会议召开后,宿迁经开区公安分局及时召开载人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巡特警、治安、督察、警务保障以及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载人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局上下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攻坚意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分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将载人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列为2020年全区道路交通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辖职能,将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到具体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大队领导包干制,最大限度传递压力,压实责任,着力营造全体民警你追我赶、勇争第一的浓厚氛围。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疫情期间,全区因电动三四轮车引发的警情共计14起,多为电瓶被盗及碰撞引发的纠纷。为此,借助疫情期间群众大多待在家中,民警立足于“内容实、形式广、范围大”的原则,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紧扣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个不准”宣传主题,在辖区主要路口、农贸市场、交通安全主题公园、复工复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围绕电动车销售网点、电动三四轮车车主及乘客,开展社会面宣传告知,引导群众支持参与,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抵制交通违法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警企微信群提供24小时线上服务,宣传电动三四轮车驾驶注意事项、复工复产防护须知等内容,并及时解决涉及公安业务的其他相关问题。二是广而告之扩大受众面。利用速新闻、电视等新闻媒体与经开区警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放相关政策知识。截至目前,共发放《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个不准”》传单7000余份,张贴和发放《电动三四轮车出行警示“口诀”》5000余份,悬挂宣传警示横幅200余条,利用交通主题公园LED公益广告屏,滚动播放《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出行指南》,引导市民主动不驾乘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三是多层次开展车辆摸排。通过社区走访宣传、动员村组干部等方式,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商家、工地等复工复产人员车辆信息,以及周边群众电动三四轮车保有情况。同时,深入农村地区14个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网点,逐户宣传全市有关集中整治电动三四轮车的相关政策,告知销售电动三四轮车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及具体案例,引导商家意识到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杜绝销售。截止目前,累计劝阻800余辆一车多人三四轮车,排查掌握电动三四轮车1687辆,登记车主1563人,为后续整治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强化督导,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分局和派出所两级督导机制,建立健全定期督办、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警种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责任不压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落实通报和问效措施,以硬要求、硬举措确保完成硬任务。同时,会同交通、城管、工商等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切实发挥职能优势,紧密结合处警办案、窗口服务、入户走访、安全检查等日常勤务工作,运用各种方法调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性工作格局。此外,落实长效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态度,坚持常抓常管、注重常态长效,不断健全完善整体联动、综合管理等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开展好载人电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通过疏堵并重、多元共治坚决防止出现“紧一时、松一时,急一阵、缓一阵”的现象,不断巩固提升集中整治行动成效。
(王晖 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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