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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用奋斗书写精彩青春

2022年0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本版组稿 臧宏年 陈颖 孙晰

当代青年是同新时代共同前进的一代,既有广阔发展空间,也承载着伟大时代使命。全市检察机关青年干警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在办案一线和工作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他们将青春奉献给检察事业,在岁月的历练中折射出耀眼的光芒,用实际行动赋予“五四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检察内涵。

刘 克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他是一位认真的法治参谋,是各类演讲比赛、演说活动的“达人”。2017年入职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来,他一直从事办公室工作,参与起草各类会议讲话稿、主持词和工作总结报告,参与多个大型会议的筹备工作。

他认真当好参谋助手,撰写的“黑校车”分析报告获沭阳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他注重法治宣传工作,在《新华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发表文章40余篇;他细致开展调查研究,累计撰写4篇省级调研文章、1篇市级调研文章,并在2019年环境资源法学会年会上代表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发言。他先后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他是各类演讲比赛、演说活动的“常客”:入职培训期间即参加宿迁市新录用公务员演讲比赛并获得三等奖;2018年主讲的“小课堂”获评“宿迁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小课堂’”;

2019年参加沭阳县级机关党建“红色故事会”,宣讲时代楷模张富清的光辉事迹,参加沭阳县级机关“我和我的祖国”朗诵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演讲比赛,获评“十优”节目奖。

2020年2月,他主动报名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防控工作,为抗击疫情贡献了检察力量。

朱莹莹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

作为既能舞刀弄枪的“女汉子”,又能提笔作文章的“文艺青年”,她崇文尚武,全面发展。作为司法警察,她始终坚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长期的艰苦训练,让她练就了一身真本领。

自2018年起,她负责调研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她充分发挥钻研精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已发表省级以上调研文章9篇,受邀参加中国法律史研究会并发言交流,3篇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奖项。她认真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篇代表委员履职信息被“江苏检察在线”采用。同时,她积极开展调研分析工作,撰写调研分析报告5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辛勤耕耘必将收获满满。她先后被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泗阳县委嘉奖1次,连续两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在泗阳县党务干部讲党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有朝气、有拼劲、有能力”,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的眼中,她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三有”青年,也是“全省优秀团支部书记”。

她负责牵头开展文字工作,积极撰写文章展现泗洪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效,为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争创全市唯一“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作出贡献;她编发的信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采用70余篇,个人撰写的信息被采用29篇,其中1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撰写的分析研判类报告获泗洪县委主要领导批示3次;在重要纸媒发表宣传文章4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13篇、省级媒体10篇。

工作中,她注重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增强大局意识和思想理论水平,在该院举办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比赛中获第一名,在全市检察机关“精品小课堂”评比中获奖,在全市检察机关PPT技能大赛中夺得第二名。同时,她作为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积极组织团支部配合团县委或自行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公益活动20余次,所在团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泗洪县“五四红旗团支部”,个人先后被省、市、县团组织表彰。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从事5年法官工作、6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他展现了非同一般的“功力”。他用奋斗展现检察人的初心,被评为“宿迁市新长征突击手”。

工作十余年来,他先后被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干警”等,获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嘉奖1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这些荣誉的获得,见证了他的成长。

每次有当事人反映法院的诉讼问题,他都耐心听、详细问、热心帮、认真办。遇到年龄大、腿脚不便的来访群众,接待结束后,他总是将来访者扶送至大门口,并反复叮嘱注意安全。有些来访者的诉求虽未得到支持,但被他扎实工作、热心待人的态度所感动,不少人专门为他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在工作中,他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监督实现共赢是他追求的目标。他一次次与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实现监督与配合、制约与协作的良好关系。经过他和同事努力工作,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次受到群众称赞、上级点赞。

谷子青

沭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从“小字辈”到成为公诉人,岗位转变,但他初心未改,一直在成为优秀检察官的道路上奋力前行。

从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他考进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刑事检察一部工作。作为“小字辈”的他,曾先后借调在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工作,撰写的多篇信息被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采用,被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沭阳县“优秀公务员”。

作为公诉人,他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2019年以来,他先后办理200余件刑事案件,立案监督3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近10件,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被省、市法学会采用。“立检为公”,他谨记初心,不做“过客”“看客”,身体力行,将青春年华投入到检察事业中去。

曹艳荃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她立足主责主业不放松,坚持战斗在办案第一线。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曹艳荃投身刑检部门办案一线,办理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500余件,无一起案件有质量问题,并高效完成诉讼监督工作。

2016年成为检察官助理后,她高质量完成经济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办案任务,被任命为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后,她迅速适应案件量大、案情复杂的情况,经常加班加点办理案件,协助检察官办理中央督导组关注、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墓霸”恶势力犯罪案件。

在办案同时,她善于总结和思考,撰写的多篇信息被省、市检察机关采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先后推出10期扫黑除恶专题普法微信;疫情防控期间,她赶制“疫情期间涉企法律风险提示”专题普法微信3期,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传播病毒、制造恐慌、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警示,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到民营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提示。

沈晓明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作为一名从事未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8年的“老兵”,她见证了宿迁未检工作的起步与成长。她多年如一日,始终在司法办案一线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办案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秉持这一思想,她在工作中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矫治,注重对受害人的综合救助,注重帮助特殊人群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她牵头探索的“121保护留守女童远离性侵”工作机制获评宿迁市志愿服务公益创投大赛一等奖,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关爱留守儿童十大典型案(事)例。她先后荣获“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1次。她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专业方法,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年龄、背景、需求等,制订不同的帮教措施,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目的。

挂职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期间,她积极参与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模式改革,牵头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积极争取民政专项资金,以公益创投的形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帮教矫治工作,33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帮教,其中24人重新就业、9人重返校园,所有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均未再犯罪。2019年以来,宿豫区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85.7%,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市、区主要领导肯定。

赵 庆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他积极钻研业务,力求办好每个案件,他多思考勤动笔提升综合能力,他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实际行动履行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职责。多年来,他先后获评“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对重大涉黑案件全程跟踪督办,为县区检察机关出谋划策,参与市级层面案件会商,促成两级法检机关达成共识,力争将案件分歧及争议问题解决在诉前。他先后拟定《关于加强侦捕诉衔接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案件办理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工作以来已撰写信息、调研等各类文字材料24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27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4篇,其中有两篇获奖。

借调到省人民检察院网信办工作期间,他严格要求自己,从熟悉研发规则和智能辅助系统做起,与研发人员研究每一条规则,对已制定的规则逐条过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共形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规则2253条120余万字,比对点达3830个。他全程参与编写交通肇事审判监督模块、书面纠违监督标准,并与相关人员讨论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模块的界面设计、软件优化和全流程设计等问题,为江苏检察网信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福成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

敢于担当、勇挑大梁,他始终坚定投身检察的初心、绝不服输的恒心、守卫正义的决心。他就是获评宿迁市“新时代优秀检察官”的陈福成。

他在公诉部门工作期间,强化诉讼监督能力,办理案件细致认真负责,办理了多起重大、复杂案件。他承办的涉案资金4亿余元的“亿达城市建设模拟游戏”网络传销案,先后被《经济半小时》、“今日头条”等媒体报道,被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事)例”。

他在未成年人检察科主持工作以来,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常态化开展“绿荫行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定期组织干警到宿豫区各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假期安全教育,开展各项法治教育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0万人次。他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联合宿豫区心理协会、宿迁市欣语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启动

“走向阳光”“雨后彩虹”“向阳花开”等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项目,对40余名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题活动和个案辅导,其中28人重新就业、12人重返校园。

他整合各方资源,构建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联合共青团组织建立“七彩藤”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等专业服务。2019年,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宿豫区域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8人,人数同比下降85.2%,发案数仅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9%。他撰写的专题报告获宿豫区委书记批示。

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荣立三等功3次、获嘉奖2次、获评“优秀公务员”3次,并被授予宿迁市检察机关“新时代优秀检察官”和“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他办理的靳某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罪一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申 欣

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

十年间,她扎根刑事检察一线、勇于担当奉献,所在的办案组办理了大量案件;她深耕刑检业务,工作严谨细致,始终坚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信念,逐步成长为青年刑检业务专家。

她主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50余件,办案效率领先,有罪判决率达100%。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参与办理了以被告人祖某为首的全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并承办了设区市宿迁成立以来跨时最长、规模最大、涉案金额最多的以犯罪嫌疑人徐某为首的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办理涉黑案件中,她连续加班4个月,严格审查立案依据、强制措施、延长手续、同步录音录像及其他证据合法性问题,对在案证据及证实的内容开展单一审查和综合审查,多次与侦查机关开会研究讨论,及时对需要补充和说明的问题开列清单,确保案件办成“铁案”。

她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先后获评全市“‘扎根一线、奉献基层’优秀政法干警”“十佳公诉人”“规范执法业务标兵”等称号,今年3月获评“宿城区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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