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泗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4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地块编号出让宗地位置出让面积(亩)用途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产业准入条件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挂牌价
(万元/亩)
保证金G2020F1开发区文城路北侧、太湖路西侧(1)37.414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239G2020F2开发区文城路北侧、太湖路西侧(2)11.53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73G2020F3开发区浙江路北侧、魏来路西侧(1)3.4815工业≥1.2>50%<10%农副食品加工业≥300506.422G2020F4开发区浙江路北侧、魏来路西侧(2)6.882工业≥1.2>50%<10%农副食品加工业≥300506.444G2020F5开发区长江路北侧,黄河路西侧5.727工业≥1.0>50%<10%化学纤维制造业≥320506.436G2020F6开发区吴江路南侧、太湖路东侧(1)0.832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5G2020F7开发区吴江路南侧、太湖路东侧(2)49.953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319G2020F8开发区福建路南侧、黄河路东侧4.074工业≥1.3>50%<10%电子设备制造业≥380506.426G2020F9开发区文城路南侧、魏来路西侧(1)8.9805工业≥1.0>50%<10%金属制品业≥300506.457G2020F10开发区文城路南侧、魏来路西侧(2)10.1565工业≥1.0>50%<10%金属制品业≥300506.465G2020F11开发区文城路北侧、长江路西侧3.997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25G2020F12开发区福建路南侧、长江路西侧27.0885工业≥1.5>50%<10%医药制造业≥320506.4173G2020F13开发区太湖路东侧、文城路北侧0.582工业≥1.0>50%<1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20506.43G2020F14开发区桂林路北侧、太湖路东侧8.136工业≥1.1>50%<10%橡胶制品业≥300506.452G2020F15开发区北京东路北侧、魏来路东侧1.044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6G2020F16开发区泗水大道南侧、鄱阳湖路西侧1.8975工业≥1.2>50%<10%农副食品加工业≥300506.412G2020F17开发区浙江路北侧、太湖路西侧2.413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15G2020F18开发区苏州大道北侧、太湖路东侧(1)4.885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31G2020F19开发区苏州大道北侧、太湖路东侧(2)0.889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5G2020F20开发区苏州大道北侧、太湖路东侧(3)1.1505工业≥1.5>50%<10%纺织业≥300506.47G2020F21开发区北京东路北侧、魏来路西侧(1)2.2095工业≥1.2>50%<10%农副食品加工业≥300506.414G2020F22开发区北京东路北侧、魏来路西侧(2)24.882工业≥1.2>50%<10%农副食品加工业≥300506.4159G2020F23史集街道滚坝村众兴西路东侧8.593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54G2020F24史集街道办创业路西侧地块1.957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12G2020F25史集街道办创业路东侧地块1.404工业≥1.2≥50%≤10%食品制造≥190506.48G2020F26庄圩乡振兴路北侧地块2.9505工业≥1.0≥50%≤10%木材、木制品加工≥170506.418G2020F27南刘集北林大道西侧1.434工业≥1.0≥40%≤15%木材加工≥300506.49G2020F28南刘集创业大道南侧7.581工业≥1.0≥40%≤15%木材加工≥300506.448G2020F29南刘集北林大道南侧2.7525工业≥0.7≥38%≤12%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项目≥300506.417G2020F30张家圩田园路北侧、花海路东侧1.2仓储≥1.0>50%<10%农产品仓储50506.47G2020F31城厢陶圩居委会城高路南侧0.9255工业≥1.0≥50%≤15%纸制品项目≥190506.45G2020F32新袁镇众裴路西侧5.98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38G2020F33新袁镇吴新路南侧9.381工业≥1.2≥50%≤10%食品制造≥190506.460G2020F34临河镇四号桥连接线东侧地块(1)15.0915工业≥1.0≥50%≤10%混凝土≥170506.496G2020F35临河镇四号桥连接线东侧地块(2)7.89工业≥1.0≥50%≤10%混凝土≥170506.450G2020F36临河镇何冯路西侧地块(1)4.3575工业≥1.0≥50%≤10%电力设备制造≥280506.427G2020F37临河镇何冯路西侧地块(2)1.5045工业≥1.0≥50%≤10%货架制造≥230506.49G2020F38临河镇发展大道南侧地块(2)5.313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34G2020F39临河镇徐淮路南侧3.049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19G2020F40临河镇胡西路东侧3.262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20G2020F41临河镇井冈山路东侧15.141工业≥1.3≥50%≤10%纺织≥190506.496G2020F42临河镇井冈山路西侧地块(1)2.283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14G2020F43临河镇井冈山路西侧地块(2)17.565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112G2020F44临河镇徐淮路北侧1.884工业≥1.0≥50%≤10%木材加工≥170506.412备注:1.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为准;2.各项用地指标详见《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版;3.宗地在建设配套过程中的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增、扩容)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所需费用及其它事项由受让人负责。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需在网上竞买申请时对拟定竞得项目开发主体的名称、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做出说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使用IE浏览器登录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landsq.com/GTJY_SQS/
home.js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13日,可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泗阳县北京路市民中心双子楼东楼512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7号便民方舟二号楼9楼,已办理数字证书的,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竞买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应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递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8:30起至2020年7月22日22:00止。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均为:2020年7月14日8:30起至2020年7月24日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及竞得后项目开发主体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出让人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
(二)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确定办法: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有效报价竞买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且出价不低于挂牌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不低于挂牌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3.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地块不成交。
(三)成交人的确定办法: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将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单位单独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到账凭证、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开发主体竞买申明、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网上报价记录;如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及联合竞买各方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材料;并携带单位印章。自然人单独申请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到账凭证、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开发主体竞买申明、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网上报价记录。如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报名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提供对应报名资格条件材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四)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为受让宗地的定金,超出定金数额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于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五)该期所有地块增价幅度均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亩(¥20000元/亩)或其整倍数(单次加价最高不超过增价幅度的100倍)。
(六)该期出让须知、出让文件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该期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江苏土地市场网、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网、泗阳县人民政府网、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宿迁日报发布。
(八)竞买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接受咨询。
(九)本次所挂编号G2020F1-G2020F44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按规划条件执行。其中G2020F1-G2020F22地块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入园框架协议书(见附件),逾期或拒绝签订,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27-88500018
联系人:陈前亮
张玉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5-96010
0527-84396015
开户单位: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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