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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的公示(20205号)

2022年01月11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沭阳县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沭政办发〔2013〕29号)等文件的规定,下列工程自竣工后相应缺陷责任期已过,承包方提出申请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7日,对以下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用署名方式或电话方式向沭阳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办公地址:沭阳县康平路2号建设大厦1506室,联系电话:052780818031,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手续。

施工单位

备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缺陷责任期时间

(2年或5年)

支付金额

(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年

11699

10

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孙巷小区二期12#、15#、16#、19#楼

5年

9

2

10785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孙巷小区二期13#、14#、17#、18#楼

泗阳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174

江苏铭凝置业有限公司

2年

77.57

3

沭阳县中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庙头海云华府集中居住区一期1#-3#、5#-8#楼

82358

32.11

锦秀花园小区1#-21#楼

5年

4

沭阳凯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市伟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年

18.78

5

19354

江苏省翔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阳光天地小区D1#、D2#楼

江苏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年

193.3

33391

6

江苏中兴东源建设有限公司

福达国际城小区一期1#-3#、5#-12#楼

江苏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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