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在新一轮发展中争取优势、赢得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工作思路和目标,加大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力度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符合国际惯例、注重量质并举、与贡献挂钩”的原则,突出中小企业、创新引领、系统推进、上下联动等四个重点,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快增长,总数达30000家,在全国继续保持前列;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强,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100%,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比重达60%,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5万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省级以上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比重超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5%。
(二)推进机制和措施。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快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服务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培育、认定专项经费以及相关工作经费,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要充分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完善部门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推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育计划,引导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标找差,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任务分解和考核。以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纳入《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为契机,省级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各设区市要对照目标任务,增强担当意识,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确保完成目标。省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跟踪和分析,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二、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夯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基础
(一)全面梳理遴选优质中小微企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责任,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作为政府主要领导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组织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等部门和各街道、乡镇,逐级压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对各类企业开展摸排,全面挖掘优质企业资源,分类分级建立企业培育台账,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微企业。
(二)加快孵育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活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孵育孵化力度,推动人才向企业集聚、服务向企业集结、政策向企业集成。发挥“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及省地各类人才计划作用,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创办高科技企业;发挥省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和地方孵育资金作用,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挖掘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鼓励各地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补贴,在全省形成“发现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局面。
(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进一步优化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扩大培育库规模,围绕重点发展领域,支持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千人计划”、“双创”人才、科技企业家等高层次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入库培育。扩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规模,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大培育资金投入力度,省地联动,在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入库奖励的基础上,根据其在入库期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和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分别给予培育奖励,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创新
(一)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中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加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服务能力,完善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研发机构经费投入、人员投入、知识产权创造、关键技术突破作为对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