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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奏响风险报告三部曲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22年01月18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以来,宿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为引领,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闻令而动 高位统筹

奏好落实“主旋律”

2020年11月21日,《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正式出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1月17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出席会议,会上部署了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10项重点工作,其中第4项是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2月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忠伟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2月7日下午,市委书记王昊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1年县区(市各功能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切实承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评价指标》将“大力实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2021年6月底前规上工业企业完成首次安全风险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作为对县区(市各功能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

多方联动 扎实推进

弹好落实“合奏曲”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安委办将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列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自去年12月份开始,市、县、乡三级政府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普法讲座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规定》的知晓度;市应急管理局通过设计印制宣传海报、工作手册向企业发放,组织专家进基层进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签订“承诺书”回执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氛围,做到企业车间公示栏或出入口必有宣传海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知《规定》内容,企业网上填报人必会报告相关要求。

今年2月1日,《规定》正式施行,宿迁市安委办立即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的通知》,成立市、县、乡三级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宣讲团,深入基层,针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风险辨识、落实管控、风险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企业尽快进入角色,保质保量完成首次风险报告。截至3月24日,全市已有82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风险报告,报告进度为47.79%,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保质保量 常态管理

唱好落实“最强音”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以来,宿迁市始终坚持摸清辖区内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底数这一理念,对企业填报进度和填报质量提出双重要求,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紧扣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又注重稳扎稳打,确保填报质量。为提高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效率和质量,市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安全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的工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的标杆示范,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全面辨识、有效管控、如实报告”的标准开展工作。

下一步,宿迁市将探索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推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条块结合对企业开展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利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开展大数据分析,充分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等活动,继续巩固工作成果,通过“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持续推动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常态长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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