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伟)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统计局于3月31日向宿迁市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刘兴远参加反馈会并通报督察意见,宿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史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经省委、省政府授权,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宿迁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组认为,宿迁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全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科学性增强,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影响力扩大,统计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从党政领导带头学、部门领导认真学入手,坚持以学促知、以知促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得以巩固;二是围绕织密防惩体系、推进责任落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三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主要表现在统计工作独立性得到有效保障,支持统计工作的力度较大和统计服务决策作用发挥较好。
督察组发现,宿迁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未完全到位;三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得不够实;四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问题突出;五是被检查的少数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统计违规违法问题。
督察组向宿迁市委、市政府提出5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工作;五是扎实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措施精准、整改彻底、成效明显。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史志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来我市通报督察反馈意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督察组对宿迁统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又精准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建议,既是一次把脉问诊和科学指导,也是一次全面督促和有力鞭策。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史志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把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落实。要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抓好问题整改。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突出位置,迅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突出真实准确,全力确保统计质量。要始终把统计数据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和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要着眼长治长效,全面提高统计水平。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完善统计工作机制,改革统计制度方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增强统计保障能力,积极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努力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各县区、各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宿迁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