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宿城)
我从小就爱美。
七八岁的时候,我妈带着我去赶集。集市上,妈和一个卖纱巾的妇女打招呼,那个妇女跟我妈的娘家住在一个庄。我痴迷地看着那些长长短短、花花绿绿的迎风飘扬的纱巾,对妈说:“我想要一条纱巾!”妈没吭声,我知道她的意思。于是,我趁着她们还在聊天的时候,突然拽了一条红色的纱巾就跑……我妈边喊边追我,哪里撵得上我啊!后来,我就拥有了那条漂亮得像晚霞一样的长纱巾;听我妈说,后来那个人问她要了两块钱!你知道三十多年的两块钱有多值钱吗?那时候我爸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二三十块钱,鸡蛋好像每斤一毛钱左右。
四年级的时候,爸去青岛出差,回来时给我们姐妹仨每人带了一件皮夹克。我姐那件是紫红色的半长款,小妹那件是夹克款,我的是大红色的半长款,还有一个腰带。第二天,我一起床就急忙把那件大红的皮夹克穿上了身,然后就满庄子转……长辈们见了,就说:“哎呦,买了件新衣服啊!”我就响亮地说:“我爸从青岛买的!”小伙伴见了,都用非常羡慕的眼光看我。我就更得意了,就像中了状元似的!但是,好景不长,调皮捣蛋的我在玩耍的时候,就听“哧拉——”一声,糟糕,不好,皮夹克被刮了好长一道口子!我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又心疼又害怕,灰溜溜回到了家。
上师范后,爱美的我开始减肥,每顿饭都吃得很少,半年时间减了二十多斤,从一个“小胖子”变成了九十来斤的“小美女”!瘦下来的我,获得了上舞台的机会,担任了学校很多场活动的节目主持人!瘦下来的我,一身轻盈,穿啥啥好看:牛仔套装,好看!连衣裙,好看!超短裙、大摆裙,好看!就连蓝红相间、土得要命的校服,穿在我身上,也不难看!回到老家,一个邻居婶婶跟我妈说:“真是女大十八变哪!大嫂,你家陈二小时候多丑哦,现在这么漂亮!”我听了,喜滋滋地;我妈听了,有些不高兴,回来跟我说:“她说你小时候很丑,我从来也没觉得你丑!”
工作了,结婚了,生孩子了,我依然爱美。总是在经济许可的范围内,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鞋子、化妆品、饰品……一个朋友开玩笑地说我“每天打扮得跟花蝴蝶似的”,我从来不去多想这话里包含的意思,自己喜欢就好!爱美的我在结婚后,开始影响、改变先生的穿着打扮:穿修身的衣服,穿黑色、紫色的衬衫、立领的外套……先生的外在形象、气质很快得到了周围人的认可,也逐渐成为单位的“金牌主持人”,自信心大增。我家儿子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几乎都是我精挑细选的,款式新颖、与众不同:草编小礼帽、银色灯芯绒套装、棕绿色的皮夹克……十多年过去了,到现在都非常时髦呢!
而今,四十有余的我虽然身材不如以前苗条,但依然爱美。我喜欢把长发高高地扎起来,喜欢逛女装店、饰品店,在换季的时候把所有衣服拿出来随心搭配,椎间盘突出却依然喜欢穿高跟鞋……我还特别喜欢和我家小子一起逛街,他今年十九,但是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些。每每听到人家说:“啊,这是你儿子啊?不像,不像,你怎么可以这么年轻!”我的小小虚荣心瞬间得到满足,心花怒放!
爱美的我,逐渐把“美”作为自己工作、生活、为人处世的标准,鼓励自己做一个“内外兼修”的女人。工作上,我积极乐观,尽职尽责,努力把工作做得完美;生活中,我温文尔雅、待人友善,努力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业余时间,我要求自己“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用阅读来充实和提高自己,用写作去表达和完善自己。在不断追求“美”的过程中,我的人际关系逐步改善,工作能力逐步提高,幸福指数逐步提高!
我是一个从小就爱美的人。我希望自己永远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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