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慧君)
7月3日下午,我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市2019年1-6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辣条”类食品专项整治情况。
据悉,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农产品、餐饮食品、网络食品等为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的抽检监测力度。抽检区域覆盖三县六区,抽样地点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加工小作坊、乳制品生产企业等场所;抽检环节包括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端午等节令性食品、酒类、粉丝粉条、校园“辣条”食品、网络食品等专项监督抽检活动。通过抽检全面掌握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今年1-6月份,全市共完成市级1562批次食品样品检验,其中合格1543批次、不合格19批次,总体合格率98.78%。在食品经营抽检环节,共抽检1050批次,合格103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98.86%。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品种有14个:糕点、炒货、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食品、糖果制品、食用油、薯类膨化食品、饼干、酒类、婴幼儿乳粉、乳制品、婴幼儿辅食、调味品。蔬菜合格率为98.73%,水产品合格率为97.5%,肉制品合格率为97.44%,方便调味面制食品合格率为97.06%,禽蛋合格率为95.65%,饮料合格率为93.75%,蔬菜制品合格率为80%。食品生产环节(含小作坊)方面,抽检512批次,合格505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98.63%。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有乳制品、酒类、膘鸡、蛋制品、豆制品、面制品、挂面、酱腌菜、卤菜、肉制品;糕点合格率为91.23%;淀粉制品合格率为90.9%。
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经营环节食品(含农产品)不合格样品共12批次,分别是:黄花菜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饮料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项目不合格;果脯蜜饯1批次,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合格;调味面制品1批次,能量、脂肪项目不合格;熟羊肉1批次,亚硝酸盐项目不合格;鸡蛋3批次,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韭菜2批次,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昂刺鱼1批次,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生产环节食品(含小作坊)不合格的样品共7批次,分别是:生产环节粉丝1批次;小作坊加工环节淀粉制品水晶明膜1批次、蛋糕胚2批次、蛋糕2批次、桃酥1批次。此7批次食品均是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不合格项目仍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产品品质项目为主,分别占发现问题总数的57.9%、31.58%、5.26%、5.26%。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已将相关信息及时移交至相关县(区)市场监管局并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处置,并加强指导跟踪督办。要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市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所有不合格信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或通过“宿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
今年4月1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行文,出台“三个一律”规定,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律禁止销售“辣条”类食品;校园内食品店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准延续有效期,并予以注销;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一律不得新开设食品销售店。
为有效整治我市校园及周边“辣条”类食品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属地教育局对全市80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辣条”销售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校内是否有“辣条”销售情况进行逐一排查。从检查情况看,目前全市校内有食品小卖部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203家,其中有“辣条”销售的26家。
为全面查找“辣条”类食品风险隐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市区及部分县区校园及周边销售的“辣条”产品开展风险监测31批次。排查出校园周边销售的“辣条”主要存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能量及营养成分项目不符合标准、盐份超标等风险隐患。针对这些风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委托检验机构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辣条”开展监督抽检。为推进整治效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条线从内在质量、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标签标示标注不规范四个方面着手,对校园及周边“辣条”食品进行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532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及各类食品经营企业245家,发现问题调味面制品9个品种30个批次,共计239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通过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方式,督促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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