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起步之年。泗阳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同心同德、砥砺奋进,争创全省最佳政务大厅,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改进服务作风,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务服务品牌,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为实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泗阳作出贡献。现将泗阳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在本报进行公示,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交运局窗口
县交运局窗口紧紧围绕“规范、公正、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现作如下承诺:
一是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前来窗口的服务对象,及时处理申请人办理的业务,耐心解答咨询的问题,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的,要明确告知有关承办窗口或单位。
二是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将申请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对材料不齐全但已实行承诺容缺办理的事项,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并采取容缺办理。
三是限时办结制。对当事人申请的事项,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必须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上公示的承诺时间内办结。窗口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事项审批,专人负责网上“不见面”审批。
四是服务不间断。窗口采取延时服务、节假日电话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保障假期特殊人群的服务需求。
五是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窗口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高拍仪扫描及自行复印等方式,全面取消收取复印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方便群众办事。
公安局窗口
竭诚欢迎您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事。公安机关以智慧警务、数据赋能为支撑,以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线上服务龙头、公安综合服务大厅为线下服务主体、15分钟便民服务圈为补充,形成全覆盖、全天候、全时空的公安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并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的要求为您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规范廉洁的服务,是我们全体工作人员职责和义务。为此,我们郑重向您承诺:
一、一次性告知。您到窗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照标准化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您所需要材料和注意事项,不能因告知不清而让您多次跑。
二、一个窗口对外。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您只需到窗口提交有关材料和领取批件,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您到后方单位办理和领件。
三、按时办结。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我们会在承诺时限内高效办结。
四、办结告知。事项办好(包括提前办结)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及时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您前来领取证照。
五、并联审批。对需要到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审联办,您只需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具体事项请您到咨询台或业务科咨询(业务咨询电话:85235615)。
六、告知承诺制。我局已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您可以到县政府和“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在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时,您只需在告知承诺书上签字认可并提供必备要件,便可及时领取相关证照。具体事项请您到相关窗口或业务科咨询。
七、个性化服务。如果您因特殊情况确需窗口为您提供个性化服务,如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请您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到有关窗口或行政审批科预约,我们将按您的要求为您提供服务。
八、网上服务。欢迎您点击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安“旗舰店”统一协同处理系统,访问网址:http://221.226.3.55:8080/sgat_qjd/;网站已具备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下载表格等功能,实现“不见面”办理。
九、项目审批服务。“公安窗口”设立咨询电话:(85235615),负责指导项目审批和协调工作,“公安”门户网站上可以查询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
十、统一收费。如果办事过程中需要缴费的,窗口工作人员将按收费标准通过POS机、微信收取,所有收费直接进入财政账户。
十一、热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以精心、耐心、贴心、诚心的“四心”服务,在审批办证过程中绝对不允许有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的行为。
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服务承诺,以及有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请您向“中心”督查科(85988598)投拆,我们将立即查处,并给您满意的答复。欢迎您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为您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您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追求!
住房公积金窗口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缴存单位和职工幸福感、获得感,实现办理公积金业务“时间短、环节少、流程优、效率高”,泗阳住房公积金窗口对您承诺如下:
1.政务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中心官网等渠道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接受社会监督。
2.首问负责。群众办理业务时被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接待期间做到主动热情、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3.一次告知。工作人员依据政策法规规定,一次性清楚告知办事人员所要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具体如何办理,绝不让群众多跑腿、多跑路。同时,通过印制业务手册、放置宣传展架、制作“码上告知”二维码等形式,方便群众了解政策规定。
4.限时办理。遵循依法、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对各类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服务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高频服务事项,在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下,实行“即收即办”,并及时告知群众办理结果,确保“当天业务当天办结”。
5.一窗通办。整合窗口功能,全面实行综合柜员制度,各窗口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体办结,做到“一人办、一键核、秒到账”,不断提升服务“提质增效”。
6.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推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业务网上全程办理,通过中心“智慧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官方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官方微博、12329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八大服务渠道,以及江苏政务服务网和宿迁“智能城市”APP等外部网上服务渠道,全面实现“不见面”办理,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7.容缺办理。建立住房公积金业务容缺机制,贷款业务先行试点,对于申请人材料不全的,如缺少银行卡、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的,可以先予受理审批,申请人在签订《行政许可容缺办理信用承诺书》后,按要求时限补齐或更换。
8.延时服务。企业、群众因特殊情况或到了下班时间,窗口仍有服务对象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继续为服务对象办理完相关事项。因条件不具备不能提供延时服务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9.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杜绝“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树立阳光、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以上服务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12329)。
不动产登记窗口
泗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透明”为原则,在以下几方面对外公开承诺:
一、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及房屋交易、缴税业务,不让当事人重复排队和提交材料,群众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办理业务时,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接件、签字、发证。
二、便民服务,网上办理。全部取消向办事群众收取各类复印件。在全县范围内的商业银行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可受理本登记区域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网点数量能够满足当地办证需求。提供预约、自助设备和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限时办结,高效服务。除农村、复杂、批量等不动产登记外,常规不动产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异议登记和抵押登记注销即时办结;不动产交易登记0.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供实体经济企业等绿色通道服务,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众进行上门服务。对服务对象涉及多个服务窗口的,协商有关窗口联合实施,并提供证书邮寄服务。
四、文明礼貌,廉洁服务。窗口服务人员用语文明、仪态端正、业务熟练,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公布全省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6510)。能自行获取登记需要相关信息的,不让当事人提供证明。不推诿扯皮,不弄虚作假,确保百姓办事“不求人、不请客、不送礼”,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损害群众利益,依法行政,廉洁办事,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违法、违纪行为。
医疗保障局窗口
泗阳县医疗保障局窗口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效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规范、高效、廉洁的高质量服务,郑重承诺:实行“一件事”和首问责任制度。
“一件事”办理,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首问责任窗口要热情接待来办理医保业务的群众,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到解释到位,要做到让离开窗口的办事群众满意。
实行一次性告知。为医保窗口的办事群众提供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应提供与办事群众业务有关的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全面的一次性的告知办事群众。
服务热情周到。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文明用语规范》和《泗阳县政务中心进驻窗口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用语规范,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不得发生与窗口办事群众争吵,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保持廉洁窗口。严格执行各项廉洁制度。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不收礼、不接受宴请,不拖、不卡、不刁难,做到按规定办理,秉公办理。
税务局窗口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泗阳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服务承诺:
一、优化新办纳税人服务。推行新办纳税人网上办税“套餐式”服务;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发票时限压缩为0.5个工作日。
二、税费事项“一厅通办”。全功能办税服务厅实行“一厅通办”,即纳税人、缴费人进一个厅可以办理主要税费事项。
三、综合业务“一窗通办”。在办税服务厅内,纳税人(缴费人)到一个窗口可一次性、一站式办理多项业务。
四、不断完善“一网通办”。实现税务登记、申报缴税、发票申领、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银税协议签订、财务报表报送、完税凭证开具等业务“一网通办”,继续完善办理税费界面友好、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一网通办”业务模式,提升网上办税(费)功能。
五、纳税服务热线“一人通答”。全面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升级优化12366平台,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业务“一人通答”服务。
六、推行“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江苏省网上税务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江苏税务旗舰店”“我的江苏税务”手机APP、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可以办理多个“全程网上办”清单事项和若干个“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
七、相同业务事项“一套资料”“一次申请”。纳税人办理同一业务事项只到一个办税服务厅、只提交一套业务资料,由一个厅扎口受理后,通过业务流转、分别办理,统一向纳税人出具办理结果。
八、推行多种服务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办税首问责任,预约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扩大自助办税(费)范围。
九、推行税务事项“容缺受理”。对部分事项的容缺受理服务,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报送资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在签署书面协议承诺按规定时限补齐(补正)其他资料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可先予受理(办理)。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窗口
泗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是全县唯一的县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承担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企业用工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扶持、失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多项工作职能。办事群众在泗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参保、就业困难认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富民创业贷款申请、初次创业补贴申请等多项业务。2020年,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累计为5万名办事群众办理件51216次业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以及其他就业创业补贴资金4223.45万元。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优质服务,泗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把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办件资料、服务内容等事项张贴在中心显著位置,在“我的泗阳”、“掌上泗阳”等手机APP上设立政策宣传栏,长期展示宣传窗口业务。
二、落实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窗口要热情接待来办理就业创业业务的群众,能马上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到解释到位,要做到让离开窗口的办事群众满意。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为办事群众提供一次性告知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提供与办事群众业务有关的办事流程及所需材料全面的一次性的告知办事群众。
四、服务热情周到。做到用语规范,服务热情,耐心周到,不得与窗口办事群众发生争吵,不得使用服务忌语。
房地产业发展中心窗口
房地产业发展中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窗口形象,给服务对象提供热情、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我们承诺:
一、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模式。与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部门一起共同创办集成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让数据代替服务对象跑路。
二、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核层级,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办事时限。
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度,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说服务禁语。
四、开展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重大疾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服务对象,经预约,可提供无偿上门服务。
五、提供现役军人优先办理业务服务。
六、开展延时服务。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延时为群众受理业务。
七、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改制企业和有特殊需求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开辟绿色服务通道。
八、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廉洁服务的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严禁与办事群众发生冲突。
为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如您办理业务时,发现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中对上述承诺落实不到位的,请向首席代表(80298336)反映,我们将严肃查处,立即纠正。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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