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高媛媛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我市自1月26日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
根据一级响应要求,全市各部门立刻行动,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全力阻止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卫健委:全员取消假日,加强应急值守
全市卫健系统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防控机构,配强工作力量,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疫情防控、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后勤保障工作组,各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人员检测,建立日报机制。卫健系统全员取消假日,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开展对疫区来人的摸底排查工作,自1月23日起,全市实行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全力补充物资,提高保障能力。开展防护装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和抗病毒治疗药物等应急储备物资的清查和补充工作。
加强学习培训,注重科普宣传。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等四个工作方案,层层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培训,及时将国家最新版的方案更新、下达,迅速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实行交通管控
市交通运输局在第一时间召开防控工作部署会,并下发了通知,对关键环节做了专门部署,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交通管控。
市交通运输局在宿迁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交通管控,在中心城市设9个执法防控点:宁宿徐高速宿迁主线收费站、宿迁西收费站、靳桥收费站出入口,淮徐高速洋河收费站出入口,新扬高速宿迁东收费站、宿迁南收费站、宿迁北收费站出入口,宿迁高铁站,宿迁汽车客运站。在船闸、港口,对武汉进港和宿迁出港的船舶,一律实施报告制度。对辖区水上风景游览区人流密集区落实关闭措施。
各县区镇村公交自1月27日起停运,市区公交仅保留101、102、108、109、111、112、201、202、301、302、311、315、326、327、328线路,且途经客流量大的义务商贸城、大润发超市、金鹰、宝龙、苏果超市等站点不再停靠。
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
面对疫情,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响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践行为民服务的承诺。
据了解,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管控面,督导酒店、商场、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加强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加大设卡盘查力度,全市公安机关配合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在高铁站、汽车站、高速路出入口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做好大型活动取消安保工作,全市各景区相继封馆,各项群众活动全部取消,公安民警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和人流疏导工作,加强重要卡点执勤执守,强化交通疏导,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娱乐场所、棋牌室进行检查,要求全部暂停营业,配合社区对部分群众做好劝导工作。
市文广旅局:文博场馆等暂停运行
市文广旅局紧急召开疫情防控布置会,所有下属单位、机关处室、各市区文旅主管部门立即行动,组织全市各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行闭馆,各旅游景区景点暂停运行,演出活动取消。并通知全市文化市场KTV、网吧、游戏游艺室暂停营业。1月25日起,全市旅行社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
同时对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暂停开放情况进行核查,尤其是乡镇文化馆(站)、村居文化服务中心暂停开放情况要深入细致排查,确保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各项防控措施全面落到实处。
市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延迟开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和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要求,1月27日下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的公告》。
《公告》指出:“经研究决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由原定的2月10日延至2月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各地各校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多种途径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课业答疑和辅导,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疫情期间自我防控。在宿高校开学时间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所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一律暂停。处于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师生、员工请等待通知再返校。”
此前,市教育局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和传达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教育系统各地各校迅速启动校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和其他校内活动场所寒假期间的消毒和通风,对广大师生开展防控疫情知识宣传和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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