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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

2022年0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本报讯

近年来,宿豫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强化规划计划,科学统筹施治。建立区水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相继出台《宿豫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宿豫区碧水三年行动计划》等,进一步明确水环境质量目标、总量减排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序时进度等要求,并及时细化分解,印发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断面、重要水体,组织编制六塘河程道渡槽断面达标整治方案,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断面达标整治工程。

保障水源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划定集中式中运河刘老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水源地标志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开展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联合水利、交通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拆除保护区内住户124户、门面房12间、违建项目10个、储油罐4个等,建设10.25公里污水管网和3座提升泵站,27个环境问题及时整治到位。每年度开展一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每月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中运河刘老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2018年8月起,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移动用户,均可收到短信提示,告知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着力源头管控,推进治污减排。一是“限批”,严格项目准入。全面加强项目审批,今年以来已否决3个不符合区域规划水污染严重的项目;二是“控源”,推进点源治理。截至目前,已关停“散乱污”等企业101家、提升改造企业93家、整合搬迁企业1家;三是“减量”,抓好污染物减排。制定并实施主要水污染物减排计划,“十三五”以来,全区共实施94个主要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4个指标排放总量比“十二五”末分别下降8.03%、8.19%、6.49%、12.22%。

严格监察执法,坚持依法治污。首先,实行执法全过程公开,做到操作规范、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其次,对103家企业用电及治污设施用电实时监控,切实提升治污设施规范化运行水平。第三,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定,逐步扩大评定范围,对全区290余家企业环境行为评定信用等级,并加以利用。第四,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已查处涉水案件3起,处罚50万元。

深化制度创新,倒逼责任落实。为促进水质再提升,探索治水新路径,出台了《宿豫区2018年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在全市县(区)率先实施“河流水质、污水处理”双项考核,按照“谁超标、谁补偿,谁达标、谁受益”原则,推行“补偿金”制度,以经济手段倒逼属地及有关责任部门履行治污责任。2018年全区共计产生水环境补偿资金374.5万元、奖励资金86万元。

为加快建设河清湖秀,环境美好的幸福家园,宿豫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对照国家“水十条”和省、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既定目标任务,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职,严格执法监管,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

(李伟 陈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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