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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公示材料(第11批)

2022年01月07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受理编号涉及地区举报主要内容调查处理情况备注1沭阳县沭阳县茆圩乡茆圩村向北3公里处路边每天都有人在售卖砂子和石子,扬尘污染严重。5月28日,沭阳县委、县政府安排茆圩乡对该售卖点进行调查。经查,该砂石销售点位于茆圩乡茆圩村8组,毗邻茆新线,由当地村民开设,主要从事黄沙、石子销售;销售点堆放黄沙、石子仅用于销售,售卖黄沙、石子过程中,需装载、卸载货物,会产生扬尘。现场已责令该销售点立即整改,对经营场地上的黄沙、石子进行清理并采取抑尘措施;同时,组织人员对全乡范围内此类售卖点进行清查排查,由点到面,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群众举报经营场地上的黄沙、石子已基本清理到位,剩下的零星料堆,已责成销售点负责人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已责令该销售点立即整改,对经营场地上的黄沙、石子进行清理并采取抑尘措施。并举一反三进行清查排查,由点到面,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2泗阳县泗阳县卢集镇成子湖边江苏峪口禽业有限公司大规模饲养家禽(鸡),排风口直排造成空气污染;随意向厂区周边的330省道旁、水体、居民生活区等地倾倒大量鸡粪;多次向卢集镇政府、县环境监理大队反映无回应。(来信)经查,群众举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且周边有养鸡特征气味,已责令企业对项目的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审批手续。泗阳生态环境局对公司未取得审批情况下擅自进行扩建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要求企业立即对鸡舍进行冲刷、冲洗,减少异味外排,确保长效清理管理到位。目前,该企业已整改到位;泗阳县已经安排卢集镇、泗阳县农村农业局督促企业常态化管理;泗阳生态环境局已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16.8万元。已由卢集镇、泗阳县农村农业局督促企业常态化管理。泗阳生态环境局已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泗阳县泗阳县王集镇南宁路边河道水发臭,杂草丛生。经查,王集镇南宁路边河道沿线存在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现场,且河道未疏浚,杂草较多。泗阳县已责成王集镇于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对健康路幼儿园七斗河道东西600米范围河道疏浚任务,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对南宁路南侧东西约50户左右住户所有生活污水进行雨污分流,在住户南侧,七斗沟北侧东西建HDPE双壁波纹管400SN8口径长约800米深2米污水管网(2户入1检查接入井),向东接入污水主管道进行污水处理,完成控源截污任务。已责成属地于6月15日前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7月底前完成沿线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4泗阳县泗阳县城厢街道办陶圩居委会老粮食站处的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塑料颗粒和金针菇下脚料,将污水排放到藕塘里。现场核查时,该公司院内堆满塑料质地拆迁废料、食用菌厂菌茹基料,废料合计约1500立方米;院内西北角一个车间内,安装有塑料切碎、水洗、造粒设备;厂院北侧挖有三个水塘,共约1500平方,储水水质较暗,证实为洗涤塑料废水。该企业还存在无环保手续,存在未批先建、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针对企业存在问题,现场已责令企业7日内清除院内所有废料,安全处置;3日内拆除塑料洗涤、造粒设备,消除污染及污染隐患。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清运废料,拆除塑料洗涤、造粒设备;泗阳生态环境局已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已对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企业正在自行拆除设备、清理原料。5泗洪县泗洪县车门乡红叶豪庭与金桥家园小区之间的排涝沟未投入使用,被排放生活污水,河水发绿,且臭味难闻,要求用土填埋或清理排涝沟。(5月22日已作为重点关注案件交办)经查,该排涝沟无生活污水排入,无臭味,但存在河水发绿现象。水沟位于集镇区金桥家园小区和红叶豪庭小区西侧,车魏路东侧,属于车魏路边沟,全长约800米。前期通过组织截污导流,沟渠疏浚,岸边绿化提升,现已无污染源排放。2017年6月,该地段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并于2018年12月新建一座提升泵站,将生活污水提升排入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沟系上共坐落五座桥涵,因坐落地段不同,桥涵标差高度不一,致使桥涵之间存水量或多或少,因是断头沟,水量又少,易产生浮游生物,导致水体淡绿,但水体无异味,无生活污水排入。针对水质状况,泗洪县车门乡已将沟内余水约500立方米用于浇地、浇树,并计划于6月5日前对该沟内底泥再次清除一遍;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清理随意丢到沟内的垃圾,确保水质良好,并举一反三,加大乡镇污水管网巡查力度,做好污水管网的维护,确保污水不排入水体。另外,因水沟承担附近小区雨季排水功能,如按诉求人要求用土填埋,将造成雨季排涝行洪不畅,影响附近群众生产生活。已完成排涝沟余水的处理,6月5日前再清除一次底泥。安排定人定期巡查,及时清理沟内垃圾,确保水质良好。6宿豫区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与仰化镇复隆村无名刻石厂没有相关手续违规生产,噪声与粉尘污染。5月27日,宿豫生态环境局会同陆集镇、仰化镇对东风村和复隆村进行排查。经查,群众被举报对象为宿迁市通顺建材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尘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宿迁市通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宿豫区陆集镇东风村五组,于2019年4月28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法人谷士宝。该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建设一条建筑垃圾粉碎生产线,5月14日建成投产,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超范围经营,且露天生产,无粉尘收集和除尘降尘设施。2、宿迁市尘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宿豫区仰化镇同义村一组,于2019年1月18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建筑垃圾清运,石材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家政保洁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施工,公司于2019年1月下旬建设一条建筑垃圾粉碎生产线,3月27日建成投产,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超范围经营,无粉尘收集和除尘降尘设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宿豫生态环境局已对宿迁市通顺建材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尘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按投资额5%上限处罚;已责成属地陆集镇、仰化镇对以上两家公司实施“两断三清”。目前,两家公司均已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1、宿豫生态环境局已对宿迁市通顺建材有限公司和宿迁市尘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已责成属地陆集镇、仰化镇对以上两家公司实施“两断三清”,目前两家公司均已停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7宿豫区交办信访件内容:宿豫区侍岭镇工业园区豆制品厂(侍朱线),每天夜间罐车托运污水排放至侍岭街一斗渠内,污染环境。5月23日夜,宿豫生态环境局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暗访摸排,当夜在侍岭镇茶棚村截获一辆拖运污水的槽罐车,查明被举报对象为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豆制品加工、销售,法定代表人侍朋成。公司因未批先建问题被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处罚后,申报《豆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宿豫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宿豫环审表2018082号)。该公司建有一条豆制品生产线,主要原料为黄豆,配套建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80吨/日,采用厌氧、气浮、好氧等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至乡镇污水管网。

因对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已申请延期验收。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名为卞德怀,务农,在侍岭镇茶棚村3组5组和7组承包土地99亩(有承租合同)。卞德怀称其主动从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拖运生产废水,拟倾倒承包地以改善土壤酸碱度,当晚共拖运2车废水,其中1车约11吨废水已倾倒承租地里;另交代,其于4月20日也曾拖运1车废水倾倒自家地里(位于侍岭镇岭西村)。对此,宿豫生态环境局安排执法人员于5月27日对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排污口无废水排放,该公司负责人在明知生产废水未经处理不得外排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卞德怀从公司内拖运生产废水外排,现场对该公司废水处理池和残渣池取样监测。处理整改情况:宿豫生态环境局已对宿迁朋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正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和调试。已对公司环境违法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改,8宿城区宿城区金茂商都一楼爱尚碳烤经营烧烤外卖,未安装净化器,油烟污染严重(本批次重复举报2次)

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后,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古城街道、宿城区城管局进行现场核实,推进整改。经查,爱尚炭烤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污染较重。针对现场核实的问题,古城街道会同城管部门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爱尚炭烤负责人立即购买油烟净化设施、无烟环保烤炉一体机,并按照要求整改烟道,联合商家共同确定整改方案。随后,安排城管队员定点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5月30日,爱尚碳烤已购置油烟净化器、无烟环保烤炉一体机,并安装到位。同时古城街道、城管局要求该商铺要正常使用,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保,做好记录。

油烟净化器、无烟环保烤炉一体机已安装到位。同时古城街道、城管部门督促该商铺要正常使用,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维保,做好记录。

9宿城区宿城区罗圩乡工业园路同城消毒餐具消毒厂往便民河排放污水,臭味难闻造成污染环境。

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二次交办后,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罗圩乡、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宿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再次进行现场核实,推进整改

前期,2019年4月17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已现场就其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洗洁精洗涤剂未提供检验合格文件、出厂的消毒餐具未见消毒合格证明且无相关检验仪器及设备、出厂的消毒餐具在独立包装上未见标注生产日期”等问题,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2019年5月24日,宿城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从事餐具清洗消毒,有厂房两间。北侧厂房内有废弃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1条(已停用),有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登记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南侧厂房内有新建餐具清洗生产线1条,2019年4月建成,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厂区东北侧三级沉淀池,现场未发现排水。6月1日,现场核查时,现场无生产痕迹,厂区内三级沉淀池进水口、出水口均被封堵。5月25日、27日,宿城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发现该厂营业执照信息显示登记地址为罗圩乡农科村部南面,实际经营地址为罗圩乡工业园区内。5月24日、25日、28日,罗圩乡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实地查看发现该厂确实存在环境卫生状况差,现场查看其三级沉淀池,沉淀池有出口接到罗圩乡街上污水管网,现场未见废水外排。罗圩乡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尚未运行。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作出了《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到位,作出了《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现场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前期已立案调查且要求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5月27日该厂负责人已申请变更。第一次交办后,罗圩乡组织人员对该厂所有餐具和厂区环境进行清理,封堵三级沉淀池进水口及出水口,责令其停产整改,办理有关手续。该厂已停产,正在整改。后期加强巡查监管,不定期进行巡查。

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已下发《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意见书》《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现场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前期已立案调查且要求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5月27日该厂负责人已申请变更。罗圩乡组织人员对该厂所有餐具和厂区环境进行清理,封堵三级沉淀池进水口及出水口,责令其停产整改,办理有关手续。该厂已停产,正在整改。10宿城区宿城区蔡集镇樊湾村七组填埋河道(国邦金属工厂南侧),发现土壤内有医疗垃圾,污染环境。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后,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蔡集镇、宿城区卫生健康局、宿城生态环境局、宿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推进整改。5月27日,现场调查发现,国邦金属公司厂外南侧河道正在施工改造,有新鲜土壤填埋在河道两侧,其中,在河道南侧约40米长的土壤表面及河道内坡可见少量一次性医用针头等医疗垃圾。约20多天前,国邦金属公司厂外南侧河道改造,负责拉运填埋土壤的三名司机樊本居、樊金和施允飞至蔡美侠家鱼塘取土,挖掘机将堆在鱼塘边装有医疗垃圾的包装袋碰破,致使少量针头等医疗垃圾漏在地面上,后挖掘机又将漏在地上的针头等医疗垃圾连同土壤一起装车运走填埋至上述举报地点。堆放在蔡美侠家鱼塘边的医疗垃圾为其多年前从鱼塘北侧的民便河内陆续零星打捞收集产生的,用编织袋及黑色塑料袋盛放后放在鱼塘民房的西南侧。上述举报地点内清理出来的医疗垃圾和堆放在鱼塘处的医疗垃圾共计约60千克。5月29日,宿城生态环境局向蔡美侠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城分责改〔2019〕18号),并于5月30日送达其本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日内将所有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同时,限15日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涉及的土壤环境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整改情况上报备案。蔡集镇政府、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要求蔡美侠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所有的医疗废物清理、捡拾干净,5月31日下午对现场进行复查,已清理完毕,由蔡集镇医院代交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正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土壤进行检测。5月29日,宿城生态环境局向蔡美侠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城分责改〔2019〕18号),并于5月30日送达其本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日内将所有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蔡集镇政府、宿城区卫生健康局要求蔡美侠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所有的医疗废物清理、捡拾干净,5月31日下午对现场进行复查,已清理完毕,由蔡集镇医院代交到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正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土壤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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