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沭阳县
村民家住沭阳县湖东镇司杨村11组,反映家中虾塘被村内300米处的杨明勇家化工厂(无名称)排放化工污水,导致大量虾死亡,村支部副书记有包庇行为。
经查,群众举报的企业为陈青苗废布漂洗项目,位于湖东镇司杨村,主要从事废布漂洗。主要工艺:外购服装厂下脚料-装池-加入次氯酸钠-浸泡-晾晒-打包。该项目于2019年3月建成投产,无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2019年4月24日,沭阳县已组织人员对陈青苗废布漂洗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主要是利用次氯酸钠对外购来的废布进行浸泡漂洗(非举报人反映的生产消毒水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将漂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车间外的十四斗沟渠中,监测人员现场对其外排到沟渠中的废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沭阳县生态环境局与湖东镇政府工作人员沿十四斗沟渠进行排查,十四斗沟渠与虾塘之间无直接相连通,不是同一条水系,十四斗沟渠内水无法自流至虾塘。该项目废水排到十四斗沟渠内情况属实。2019年5月18日19时接到交办单后,沭阳县环境执法人员会同湖东镇政府相关人员连夜对该项目再次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项目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已被清理,不具备恢复生产的能力。针对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已依法按程序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9年5月1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沭环罚告字[2019]71号)。该废布漂洗项目属于“散乱污”项目,不具备整改条件,2019年4月25日湖东镇政府已按照全市“散乱污”整治要求对该项目采取了“两断三清”措施。同时,沭阳县生态环境局已将该项目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泗阳县
泗阳县裴圩镇裴圩村康庄桥向西200米处有一个废铁渣加工厂(无名称),每天24小时加工,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音,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困扰,污染环境。
经裴圩镇、泗阳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该加工点前期因石英砂粉、炉渣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露天堆放、现场生产环境较差、无环保审批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5月初泗阳县生态环境局已联合裴圩镇查处取缔。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3泗阳县
泗阳县盛世嘉园北门丹东小黑牛烤肉店,油烟排放至小区内且产生噪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已向泗阳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公开结果。
4月19日,泗阳县城管委牵头联合泗阳县生态环境局、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泗阳县城管局对该饭店进行综合执法,责令该饭店立即整改,要求7日内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检测。5月16日,泗阳县生态环境局、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泗阳县城管局联合对“丹东小黑牛烤肉”进行停业整顿处罚,要求“丹东小黑牛烤肉”3天内对不合格净化设备进行更换,“丹东小黑牛烤肉”于5月18日晚更换到位,安装新式的油烟净化器。目前,正在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再次检测。泗阳县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作进一步处理。5月22日,泗阳县副县长张德顺带领相关单位现场督查整改情况。
4泗阳县
泗阳县李口镇江苏玉强金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不达标,偷排至下水道内,且锅炉焚烧时浓烟较大,污染环境。
接信访交办件后,泗阳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李口镇,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公司部分工序(冲压、焊接、喷粉)正在生产,酸洗、轧钢工序未生产,污水站正在运行(旺季每星期4天,目前每星期1天),排水不定时,2-3天排1次,每次约10立方米排放量,经预处理后接入李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采用天燃气锅炉供热,现场检查时未运行,点火后运行约5分钟,现场林格曼黑度为I级,符合相关标准。塑粉挂钩焚烧炉检查时正在使用,安装有水膜除尘系统,正常运行时目测无烟尘外排。针对该公司属于市环保重管企业情况,现场要求该公司按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一次取样监测,并将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5泗阳县/宿豫区
泗阳县穿城镇河西村砂疆河河水受到污染,据市民了解是上游的宿豫区关庙镇附近的畜禽养殖场(鸡、猪等)的废水排入沙疆河内。
1、泗阳县农村农业局副局长刘志中、泗阳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庄晓峰会同属地穿城镇人武部长赵学勇、兽医站长葛以胜,对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实地查看,位于砂礓河上游宿豫区关庙镇二元村境内的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宿迁(肉鸡)推广示范基地存在污水直排现象。且该地段有多个养殖场(估计养殖规模累计20万羽),其中部分是河道直养、圈养,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养殖废料等污水直排入南崇河最终汇入砂疆河现象。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宿豫区整改。泗阳县境内砂疆河附近零星养殖场,虽然现场未发现排污行为,但污染治理设施较差,已交办穿城镇年内分批拆除到位。2、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宿豫区农业农村局及关庙镇现场会办要求王克江养鹅户在三天内将鹅清离河道,完成时限5月24日。目前,王克江养鹅户已完成整改任务,暂时将鹅转至自家鱼塘养殖,下一步将进行清栏,现河道已无养鹅。砂礓河副河长单位(宿豫区交通局)组织相关单位及属地加强河道督查巡查力度,杜绝畜禽养殖污染入河,做好长效管控,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6泗洪县
泗洪县景粼别苑小区东南方向正在规划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距离小区只有95米距离,市民表示规划不合理,要求重新规划选址。(本批次重复举报5次)
调查发现,该举报内容所描述的污水处理厂为拟建设泗洪县城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目前处于选址、规划、设计、论证阶段,规划处于论证阶段,可研报告处于编制阶段,环评报告处于前期材料收集阶段,尚未报批主管部门,尚未开工建设。该迁建工程泗洪县已委托具有全甲级资质的中南设计院规划设计,采用当前先进的治污工艺,加盖除臭,同时按照城市景观理念设计,打造城市生态景点。设计过程中,泗洪县专门要求设计单位充分考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科学设计。从规划红线看,拟建工程与周边在建小区边界红线最近距离为118米。因工程规划处于论证阶段、可研处于编制阶段,环评等手续尚未报批,泗洪县将在该项目各项行政审批许可文件报批过程中,依法加强公众参与,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7宿城区
1.宿城区支口街道办康堡居委会1组36号村民家中私自生产乳胶漆,排放污水,烟囱冒黑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2.康堡居委会1组36号东面20米处村民在家中使用地沟油生产茶食,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问题1:5月19日晚,宿城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加工户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反应釜2台,现场未发现废水、黑烟、噪音情况,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宿城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当事人“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将报请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问题2:5月20日上午,宿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时,已经停止生产,发现该食品小作坊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主要生产蛋糕、酥饼、油炸“三刀”等糕点类食品,从业人员2人,经营场所较为脏乱,使用油品为宿迁市益春油脂有限公司购进的桶装油(20L),现场已提供油品进货单据,非群众举报的地沟油;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食品小作坊负责人王丰俊的非法行为已经立案调查,对该小作坊的操作工具进行了封存,对食品原材料实施了扣押。后期,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属地支口街道跟进督促上述2户进行彻底整改,建筑胶水加工户已全部清空产品、设备和原料;小食品加工户已全部拆除清理设备、产品和原料,且房屋已退租。
8洋河新区
洋河新区仓集镇仓集工业园区工业路2号胜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没有环评审批手续,每天生产时粉尘污染、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该企业无环保手续,企业现场未生产,洋河新区已组织对该企业设备拆除到位,厂房拆除90%。
备注:受理编号为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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