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20年,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系列文件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以省委巡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污染治理等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指标降幅总体较好。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29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7%。空气中PM2.5、PM10、CO、SO2、O3指标浓度同比下降,浓度均值分别为42μg/m3、66μg/m3、0.642mg/m3、6μg/m3、99μg/m3,同比分别下降2.33%、10.81%、8.02%、60.0%和6.60%。NO2指标浓度为22μg/m3,同比上升37.5%;其中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为30天,全年占超标天数比例达40.5%,已成为影响全县空气质量达标的主要指标。
全县降水pH年均值为7.46,介于6.76-7.59之间,与2019年相比,雨水pH值稳定,未出现酸雨。
三、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县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县2个城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全年达标率为100%。
全县共有4个河湖断面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水质年均值均达国家考核要求,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为75.0%,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全县共有3条河流3个断面纳入省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优Ⅲ比例为100%,同比持平。
全县共3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县声环境质量良好,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无超标现象。
功能区噪声方面全面达标,无超标点位。
区域环境噪声方面,全县城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布于42.9-69.0分贝(A)之间,与2019年相比,全县区域环境噪声状况略有改善。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全县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布于56.4-68.4分贝(A)之间,均达到《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一级标准,与2019年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噪声数值明显下降。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水污染物排放
全县COD排放量1.14万吨,与“十二五”末的2015年相比减少13.89%。氨氮排放量0.15万吨,与2015年相比减少13.64%。总氮排放量0.39万吨,与2015年相比减少10.34%。总磷排放量0.03万吨,与2015年相比减少11.05%。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
全县二氧化硫排放量2292吨,与上年相比减少2.90%。氮氧化物排放量2318吨,与上年相比减少3.50%。
(三)工业固体废物
全县工业固废产生量181843.19吨,综合利用量175265.237吨,处置量1084.02吨,累计贮存量6000.138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4895.8113吨,综合利用量10301.677吨,处置量4534.326吨,累计贮存量398.711吨。
六、环保工作状况
2020年全年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23个、报告表项目166个。未向公安系统移送环境犯罪案件、行政拘留案件。未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无责令停产限产案件。全县下达行政处罚88起,处罚金额627.4025万元,处罚案件数同比增长17.33%、罚款金额同比增长23.54%。全年受理环境信访792件,较上年减少57件,信访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全县共获得监测数据438510个,其中,环境质量数据436994个,占总数据量的99.6%;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1206个,占总数据量的0.2%;其他数据310个,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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