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20年春季农村绿化造林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春季农村绿化造林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绿化造林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区森林覆盖率,促进绿美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春季,全区完成造林面积2万亩,四旁植树60万株,恢复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7万亩;创建国家森林乡村4个和省级绿美村庄6个。
二、实施思路
全区农村绿化造林工作,坚持与城区绿化一体推进,充分利用沿河、沿路、沿镇村可绿化空间,成片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规划布局上,做到“五结合”,即与森林覆盖率指标考核、重点交通道路与河道绿化提升、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绿美乡村建设、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整理相结合。绿化设计上,选择适生适用树种,苗木规格适中,确保成林面积,体现生态内涵,兼顾经济效益。组织实施上,采取部门牵头,乡镇配合,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分项实施。资金投入上,实行区乡财政分级承担,区财政保障重点,专项安排,分期支付。通过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严格考核,实现宜绿则绿、应栽尽栽,全面拓展我区的绿色生态空间。
三、重点工程
(一)沿路沿河新造林工程。沿重点交通道路、河流区域,规划建设生态景观林。精细规划建设S268、S49、S324两侧宽幅绿化带,高标准打造绿色生态廊道。继续推进S325绿化廊道工程,确保全线尽早建成达效,同时,细化完善重要节点,全面提升廊道档次。其它交通次干道沿线、河道沿线都要全面规划和建设完整的绿化带,营造成片林,发挥生态、景观和经济效益。即将启动的六塘河景观工程和砂礓河道路建设工程,要做到铺路和绿化同步规划、有序建设,确保路通林见景成。对宿连航道、宿连高速、合宿新高铁宿迁段等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要超前谋划和同步规划实施,两侧建设高标准宽幅林带,形成绿色廊道。
(二)砍伐迹地恢复造林工程。近几年全区被伐树毁林的地块,凡是没有恢复造林或补植面积“缩水”的地块,今年都要全面补植恢复到位,确保林木植被面积不减少。部分被毁林地块列入绿化重点工程,各有关牵头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园区)要确保如期完成。在推进农村公共空间治理、道路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时,凡需伐树毁林的,必须把林木绿化恢复纳入工程建设的验收指标,确保有效恢复到位,否则,项目验收不予通过,财政建设资金不予支付。
(三)经济林果和苗圃工程。结合农业结构调整规划,选定适宜区域,积极引导、扶持发展经济林果和苗圃工程,经济林果工程以栽植果树、油料树种或果材两用树种为主,培育经济林果基地,助推农村产业振兴。苗圃工程以繁育“三化”树种、珍贵用材树种为主,力避重复建设;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培育名贵特色苗木,确保苗圃存活力。
(四)镇村绿美工程。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镇村绿美工程,绿化美化农村环境。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镇区配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小镇,提升镇域绿化档次和品味。按照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区)规划布局,选择新建集中居住区以及规划保留村庄建设绿美村庄。要在村庄外部成片营造围庄背景林;庄内见缝插绿成林,乔灌花草搭配,营造园林景观。以镇区绿化为中心,以新型农村社区绿化为辐射,以道路林网为链接,实现镇村绿美工程一体化。
(五)四旁植树和林网工程。结合国家森林乡村和绿美镇村工程,充分利用村、宅、水、路旁的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增加绿色覆盖,培育绿美生态。在房前屋后和村庄道路旁栽植景观树种或经济林果,在学校、村居委会、卫生院、乡村企业等公共场所栽植彩色树种或常绿树种;在村庄内的排水沟、池塘等水体沿岸搭配栽植乔灌林景和草花,提高水美效果。在乡村道路和沟渠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的乔木林带,补植完善路渠林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大农田林网恢复力度,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做好路渠和农田林网无缝联结,逐步实现农村林网工程一体化。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准备阶段(2月)。对照任务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和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植树造林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初—4月中旬)。按照设计方案集中整地挖塘和栽植苗木。
(三)补植完善阶段(4月下旬—5月初)。对标找差,查漏补缺,落实管护措施,巩固植树造林成果。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组织检查验收,督促问题整改,进行考核总结。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全区春季绿化造林由区委、区政府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推进落实,统一目标考核,强化统筹协调和分级分项管理。同时,确立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园区)联合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协作完成。在任务分配上,沿交通道路绿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S325绿化继续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沿河渠绿化由区水利局牵头负责,城区和镇村绿化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其余农村绿化任务由相关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承担。在推进分工上,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和水利局牵头负责的绿化项目,牵头部门作为建设主体,负责方案设计、工程招标、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属地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及时流转土地、清障、土地平整及竣工后绿化管护等,牵头部门要和属地乡镇(街道、园区)约定有效协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落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农业农村局做好协调落实和指导服务工作,区考核办负责牵头督查与考核,区财政局负责相关重点工程资金核定和拨付。
(二)实行分级负担,落实资金保障措施。按照分类保障原则,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土地流转费、清障整地费以及建成后的绿化管护费均由属地乡镇(街道、园区)财政承担。区、乡两级政府共有苗木产权,将来各分摊林木50%的经济收益。凡是在今年春季绿化造林期间不能保证相关土地及时流转到位,影响牵头部门实施项目的,一律纳入属地乡镇(街道、园区)独立完成的绿化造林考核任务,区财政不予承担该项目的建设资金。区财政承担的资金分两年三次拨付,其中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款40%,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款30%,余款按合同约定年限付清。各乡镇(街道、园区)在2019年实施园地和残次林地开发新增耕地项目的补助资金中,至少列出20%金额保障属地绿化造林任务完成,可用作土地流转、统一购苗等造林支出。
(三)广泛宣传发动,引领全民义务植树。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区每个共产党员和公职人员都要亲自植树10株以上或捐购苗木(乔木)5株以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植树300株以上或造林10亩以上,号召其他公民每人至少栽植两棵树,同时,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捐资植树造林。要建设一批共产党员先锋林、机关(部门)示范林、五四青年林、少先队员林、革命纪念林、巾帼风采林、双拥模范林、企业碳汇林、亲子互动林、脱贫致富林、生态志愿林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造林工程。提倡集体和个人认种、认养,区农村绿化造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挂牌标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结对帮扶植树造林,支持帮扶对象营林致富。新闻媒体要深入全区植树造林一线,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民植树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使命和担当意识,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春季绿化造林工作摆在极其突出和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将绿化造林工程列为重点项目来推进,区考核办要加强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全区绿化造林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整改落实。牵头部门建设的项目作为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加分项,同时纳入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对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
宿豫区农业农村局 宣 本版策划:葛伟光 闵存真 组稿:朱迅 朱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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