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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蓝相续绽芳华

2022年01月13日 10阅读 来源:宿迁日报

人才雁阵高飞,文艺之树长青。

近期,宿迁制定出台《宿迁市文艺人才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第三章中系统、详细阐述了本土文艺人才培育政策,恰如温暖而有力的羽翼,护航有梦想、有情怀的文艺人翱翔。

“《办法》所适用的本土文艺人才,是指拥有宿迁市户口,且在宿迁市工作生活满两年(含)以上的文艺工作者。”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打造过硬的宿迁本土文艺人才梯队,荟萃文艺精英,广结芬芳硕果,营造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文艺局面。

“宿迁本土文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文化大地的根和脉。文艺作品要走向社会、走向市场、走向民心,本土文艺人才是文化事业的生力军。”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泗阳县文联主席、国家一级作家张荣超认为,对于本土文艺人才培育工作,《办法》在作品和资金扶持方面都有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尤其是把人才入会、作品入刊等列入奖励,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办法》本身就是宿迁文艺工作的一个“引擎”,相信宿迁的文艺事业必将迎来繁花似锦的春天。

广开“文艺渠”,源源活水来;广种“芳草地”,呼唤千里马。《办法》明确,宿迁将实施七大本土人才培育工程,打造文艺人才矩阵。

实施基础性人才培养工程是打造人才矩阵的前提。《办法》明确,支持本市国有文艺院团与专业艺术院校合作,对毕业后回该院团工作不少于3年的学生,按学费的80%予以补助;鼓励本市国有文艺院团选送现有一线演职人员到省级以上专业院团跟班学习或专业院校脱产学习,每个学生每学年按学费的80%予以补助。

实施文艺人才梯度建设工程。当年度,被评为江苏省“紫金”文艺英才、文艺优青的,每人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被评为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文艺类)的,每人一次性奖励1.5万元;被评为宿迁市“金鼎”文艺名家、文艺英才、文艺优青的,每人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0.2万元。

实施文艺家协会会员发展工程。对当年度新加入国家级、省级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均指一级协会),给予奖励。对新加入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加入江苏省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会员,每人一次性奖励0.5万元。

实施重要奖项奖励工程。该条款参照《宿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宿宣发〔2020〕16号)第三章第十一条(二)“配套奖励”规定执行。其中,对主创、主演等人员,从奖励资金中提取30%予以奖励,另有协定的除外。

实施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扶持工程。主要扶持资助宿迁市文艺工作者进行文艺创作和在国际、国家级、省级平台举办文艺活动。其中,在国家级重要文学期刊发表长篇小说或影视剧本的,按稿费1:0.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他文学作品按稿费1:0.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0.5万元;在国家级艺术类刊物上发表音乐、舞蹈、书法、美术、摄影、戏曲、曲艺等作品的,按稿费1:0.3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0.2万元。

此外,赴境外中等以上发达国家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展览,或举办舞台剧目展演;在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军事博物馆和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江苏省美术馆举办个人专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览;参加由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新闻出版署、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主办作品首发式、审稿会、作品或个人研讨会;参加由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主办的个人专场书法、美术、摄影等作品展览,分别予以不同标准的资金扶持。

老树发新芽,非遗绽新秀。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宿迁市曲艺家协会副主席、国家级非遗项目苏北大鼓第八代传人牛崇祥长期从事苏北大鼓的创作与演出,多年来坚持带徒弟、育新人,更将苏北大鼓表演搬到了网上直播间,圈粉众多网友。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办法》提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带徒资助工程,有措施、有奖励,可行性很强,能够充分调动非遗传承人带徒的积极性。”8月25日,牛崇祥仔细阅读完《办法》后,语气坚定地说:“作为传承人,我将尽己所能,为宿迁非遗传承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办法》明确,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带徒资助工程。宿迁市级(含)以上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培养的新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二、三等奖时,对获奖新人和项目传承人进行奖励。当年度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获奖新人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分别奖励项目传承人0.6万元、0.4万元、0.2万元。当年度获得江苏省级一、二、三等奖的,一次性分别奖励获奖新人1万元、0.5万元、0.3万元,一次性分别奖励项目传承人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办法》还提出,实施本土文艺人才向高层次文艺人才进军工程。本土文艺人才被评为或获得本《办法》所指的A类、B类、C类高层次文艺人才称号的,参照本《办法》所指的“全职引进”高层次文艺人才标准执行。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我们相信,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文艺人才扶持机制的日益健全,宿迁本土文艺人才队伍将不断壮大,必将迎来多门类齐头并进、人才队伍青蓝相续的喜人局面,谱写好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的文艺篇章。

新闻链接(《办法》提及的相关名单):

文艺家协会名单

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曲艺家协会、电影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文艺评论家协会、摄影家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杂技家协会

国家级重要文学期刊、艺术类刊物名单

《人民文学》《收获》《当代》《十月》《中国作家》《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诗刊》《民族文学》《长篇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青年文学》《儿童文学》《文艺研究》《中国文艺家》《文学评论》《中国戏剧》《人民音乐》《舞蹈》《曲艺》《艺术沙龙》《中国摄影家》《中国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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