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升 臧庆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加强县级政协民主监督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全面分析民主监督现状,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特点与作用
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首先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国家行政机关,而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与党内监督、权力监督、行政监督不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人民政协这个统一战线组织进行的有组织的协商式监督。由于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不是一种“权力”监督,因此,政协民主监督不具备强制性和法律约束性,很多人误将政协的民主监督称为“软监督”。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政协民主监督的本质在于,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赋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委员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这种权利是与国家宪法和政协章程相呼应的。而且政协的政治定位和优势决定了政协民主监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相对的公正性、客观性和较强的科学性等特点,从而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有效的影响力,也决定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发展趋向和创新空间。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员,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第一,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政协是由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所组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第二,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必须规范和约束公权力的运行。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会议、视察、提案、专项监督等形式对公权力等实施监督,能整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第三,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政协的民主监督介于刚性监督和柔性监督之间,相对于以刚性监督为特点的国家监督来说,它是一种柔性监督;相对于以柔性监督为特点的社会监督来说,组织化程度更高,带有一定的刚性色彩。同时,它还是一种协商式监督,需要通过与相关各方平等协商来达到监督的目的。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点,能与其他监督形式实现联动,极大增强监督的合力与实效。
二、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政协组织在强化民主监督方面进行了很多新的探索和尝试,完善了民主监督的制度,创新了民主监督的形式、方法及内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民主监督相对于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这两项职能,仍是政协履职的软肋和短板,是政协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和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少数党政部门和被监督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政协民主监督提出来的批评性意见和建议表面重视、实际轻视。部分被监督领导干部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没有约束力,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是没事找事;二是部分政协委员自身对民主监督的认识不到位。个别政协委员认为监督影响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导致民主监督的力度不够、底气不足。少部分政协委员缺乏学习精神,对政协民主监督的相关文件精神领悟不够,对实践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凝练不够,在民主监督中不能提出有深度、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影响了监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部分政协委员监督的本领不强,不懂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新形势下完善政协民主监督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新形势下,如何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创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是人民政协适应新形势,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课题。针对目前我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主监督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懂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四个方面完善和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懂监督”。一方面,要把握政治定位。政协民主监督是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协商是方式和原则,监督是手段和途径,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是目的。在推进民主监督工作中,要始终坚持民主监督的价值取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对重点的民主监督内容和事项,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民主监督方向不偏、重心不移。另一方面,要提升政治地位。要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协内刊、网站等形式加强宣传。通过媒介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等关于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文件、政协章程及民主监督的理论业务知识,特别是加强宣传民主监督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促进社会各界关注政协民主监督,肯定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消除政协民主监督为“软监督”“越位监督”“无用监督”的观念。
2、把准监督方向,做到“会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政协民主监督中,要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转变监督思路,强化问题意识,牢固树立“参政为公、议政为民”的理念,围绕改革发展焦点、社会和谐难点、民生民利热点进行广泛选题。同时,要着眼人民群众关切而党委政府尚未顾及的问题,主动开展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形成解决相关问题的共识合力,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坚持先调研后选题方式,在广泛调研中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分析,汇聚众人智慧进行精心选题。完善多方协商选题制度,采取党政出题、群众点题、政协选题的办法,力求做到与党政同向同行,为推进工作落实进行重点选题。要树立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关键要做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集思广益,把各方相关意见建议汇集起来、融合监督之中,使实施监督时有观点、有见地、有深度、有分量。各乡镇政协联络组、政协委员与实际工作、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情况最了解,发现问题最快便,开展监督也最直接、最现实,对于解决问题最方便、最有效。在党委信赖和群众支持中,政协委员应更好地处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关系,理直气壮、有度有节、有声有色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3、拓展监督方式,做到“善监督”。中央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方式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省、市、县也相继出台了文件,对民主监督方式进行了固化和落地。但与多样的实际需求相比,面对新形势及新需求,更多的民主监督形式需要被激活。如除传统的监督方式外,在互联网时代,还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监督工作,通过网络平台实时追踪提案办理工作,开辟议政监督便捷通道,及时更新网上内容,与网民形成互信、互动、互补的协商沟通形态,引导网民理性议政,提升民主监督的社会关注度。在目前现有监督体系下,创新多种政协民主监督方式,使政协民主监督能与其他监督形式紧密结合,建立相互支持、相互影响的有效联系,形成“监督合力”,能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
4、完善监督机制,做到“敢监督”。一方面要健全完善监督权利保障制度。确保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提交的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不被拒之门外”,确保被监督的单位能重视、能虚心接受并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同时,要建立民主监督激励机制,对民主监督工作中专业基础扎实、履职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政协委员,以及对积极支持配合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党政部门,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积极选树典型、表彰先进,达到整体推进民主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法律保障机制。对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作用、运作方式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利,对委员的批评、举报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的行为,能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让政协民主监督有法可依。
(作者单位:陈子升 泗洪县政协;臧庆升 泗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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