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16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决算暨2016年度预算报告和上饶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若干意见》、《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管委会委员等一系列重要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上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窗口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9
个科,1个分中心,13个管理部。现有从业人员171人,其中,在编84人,非在编8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5964家,新开户单位718家,净增单位718家;实缴职工22.62万人,新开户职工2.15万人,净增职工1.6万人;当年缴存额26.28亿元,同比增长14.3%。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28.99亿元,缴存余额
84.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59%、16.0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与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4.61亿元,同比增长12.04%;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55.59%,比上年同期减少5.74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44.72亿元,同比增长48.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81万笔30.97亿元,同比增长24.62%、33.32%。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7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3万笔
108.37亿元,贷款余额80.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19%、40.03%、45.5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5.75%,比上年同期增加19.3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3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4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向银行拆借资金14.3亿元,当年归还8.2亿元,净增6.1亿元。
截至2016年底,向银行拆借资金余额11.8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3.43亿元。其中,活期2.6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
0.24亿元,1年以上定期10.59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7.41%,比上年同期增加19.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26680.62万元,同比降低6.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280.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2199.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202.6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1297.87万元,同比增长29.38%。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799.5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82.4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5382.74万元,同比降低22.08%。增值收益率1.99%,比上年同期减少0.8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18.4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05.5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58.78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05.5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58.78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768.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422.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2665.42万元,同比增长0.04%。其中,人员经费1504.56万元,公用经费781.2万元,专项经费379.6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290.4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3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经省财政厅批准,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账14.6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208.9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89%,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0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
%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6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10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86%、7.6%和14.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3.63%,国有企业占12.76%,城镇集体企业占0.42%,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其他占0.5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62%,国有企业占27.03%,城镇集体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8%,其他占0.2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7.3%,中等收入群体占61.62%,高收入群体占1.08%。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3万笔14.6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7.0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3.7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1.77%,租赁住房占1.19%,其他占0.2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2.9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77%,其他占0.2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1.0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88%,比上年同期减少9.4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878.8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2.37%,90-144(含)平方米占77.66%,144平方米以上占9.97%;新房占83.64%,二手房占16.3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0.48%,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9.5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2.75%,中等收入群体占66%,高收入群体占1.2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585笔23295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650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5925.2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
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3个,贷款额度3亿元,建筑面积共25.22万平方米,可解决434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2个、额度1.3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个、额度1.7亿元。2个经济适用房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0.65%,比上年同期增加1.8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和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管理委员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26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并经市政府聘任(《关于聘任李高兴等同志为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通知》饶府厅字〔2016〕144号)。为了进一步调动银行在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方便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增加了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分行、赣州银行上饶分行和中信银行上饶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目前,邮政储蓄银行上饶分行已开展业务,赣州银行上饶分行和中信银行上饶分行正在办理账户开设等手续,尚未开展业务。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调整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后,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为2969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中央、省驻饶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上限参照南昌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为3571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41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严格执行了根据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化解房地产库存若干意见》、《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等提取、贷款使用政策;严格执行了央行《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严格执行了央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及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继续落实好“一对一”服务承诺制度、上门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度、服务大厅值班长制度四项服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住房公积金“八项服务承诺”;开通了12329热线语音服务,完善了上饶公积金微信公众平台和短信提醒平台;实行了领导班子成员窗口服务日制度,每周三由一名班子成员到服务大厅值班服务,做好来信来访咨询服务工作;以新的业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为契机,引进了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产权登记等配套机构,现已面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上饶市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自主方式建设,在开通语音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开通了人工客服,目前有人工客服4座,咨询来电月均约800个;系统依托中国移动mas平台,可向三网用户发送公积金提取等主要业务通知短信,目前运行良好月均发送短信约15万条;开通住房公积金微博、微信、网站、自助终端。2017年计划接入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完成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化和全面完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各项服务渠道建设。
(五)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对鄱阳县管理部等四例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进行了及时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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