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令东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为贫困人口构筑了健康“四道保障线”,建立了“一站式”结算服务中心,实现了“先诊疗后付费”的承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获了一份为健康保驾护航的“豪华套餐”。为最终实现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少生病”的目标,在健康扶贫已经进入全面突破重要阶段的当下,我市还将继续行动。
一站式结算
自付比例不超10%
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窗口(中心)整合了卫计、财政、民政、医保等部门和有关保险公司的资源,在专门开发的健康扶贫系统中,“四道保障线”各个报账部门数据系统互联互通,患者出院时自动生成各道保障线承担费用的详细结算清单,并联审批,即时结算。贫困群众少了“多个部门跑”的奔波,各相关部门也少了多头开证明的繁琐。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的医院、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即时结算,在县域外(包括市外、省外)的住院医疗费用也可以到“一站式”结算中心进行报销结算,在预先垫付住院治疗费用后凭有关证件和票据即可到结算中心办理,结算后的报销费用直接转入一卡通账户。
在“四道保障线”外,我市还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政府统筹兜底作为“第五道保障”——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就医住院后,按政策要求保障“四道保障线”落实到位后仍有少数患者自付费用存在10%以上的部分,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兜底予以解决。通过五道保障线层层兜底,最终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医药总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10%。
“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的承诺也被写在全市每一个“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之上。目前,我市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经全面推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免缴押金办理入院手续,在出院时只需要“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缴纳至多10%的自付费用即可出院,其余费用由“四道保障线”补偿和政府兜底予以解决。此外,全市的各级医院还设有扶贫病床,贫困患者凭相关证件即可入住。
根据市卫计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2017年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累计总金额达115260.53万元,其中个人自付累计总额为10250.10万元,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为8.89%。
四道保障线
兜底有保障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并不高,但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言仍是不小的负担。2017年,我市全面落实“两免”——财政全额资助贫困人口免费参保;贫困人口在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免起付线。这意味着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需要自己掏腰包,就可享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我市还建立了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对贫困人口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然需要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进行再次报销。从2018年1月1日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也不再设门槛费。
今年,我市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构成了我市为贫困人口构筑的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此外,我市还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外费用,在深化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医保目录外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5%,促进规范医疗机构合理医疗行为。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财政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已达562058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报偿人次达323598,累计报偿总金额达到67805.36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报偿总人次数28084人次,累计报偿总金额9169.83万元;贫困人口购买医疗补充保险占比达100%,报偿总人数24986人,报偿总金额8016.74万元;医疗救助累计救助总人数104222,累计救助金额11099.60万元。
重大疾病免费救治
慢病门诊有报销
重大疾病是健康中的大难题,也是对医疗救治水平的重大考验。“十三五”期间,我市已经对罹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的患者进行专项救治。
患有15种重大疾病的贫困人口在二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个人负担2%;在三级定点医院救治费用,个人负担3%。同时,我市还对15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总额控制,定点救治医院重大疾病救治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不得超过当地该病种2015年和2016年的平均水平,救治费用增长幅度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医疗保险上一年度该病种平均治疗费用的5%左右。目前,我市确定了市人民医院等38家医疗机构为定点救治医院。截至2017年11月底,国扶系统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患重大疾病共计59021人,已专项救治40720人,救治率达68.99%。
慢性疾病是长期危害健康的疾病,对于贫困人口来说更是持续的负担,为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人口医疗经济负担,2017年11月,我市出台了《上饶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
目前,我省将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地中海贫血(含输血)、血友病等30种省内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其中Ⅰ类8种,Ⅱ类22种。在此基础上,我市对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疾病及其他需要长期治疗(原则上超过三个月)的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其合规医疗费用按90%予以报销。
曾经被视为高端生活方式的家庭医生,现如今已“飞”入寻常百姓家,更是“飞”进了每一户贫困人口家中。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为重点,优先为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截至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家庭医生免费为每位贫困人口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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