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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上饶日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30周年。30年来,《保密法》对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保密法》,进一步做好上饶市“七五”普法期间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上饶市国家保密局开展“2018年《保密法》宣传月”活动。

1、什么是《保密法》?

答:人们在涉及国家秘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都称为保密关系。《保密法》就是调整保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什么?

答:制定《保密法》的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什么时间颁布实施的?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4、《保密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

5、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答: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6、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7、哪些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答:以下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已经依法公开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8、《保密法》规定了哪十二种禁止行为?

答:《保密法》规定了十二种禁止行为,只要有这些危害行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从“结果犯”到“行为犯”的一个显著转变,这十二种禁止行为是: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5)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6)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7)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8)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9)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10)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11)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12)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9、国家秘密分为几级,保密期限分别是多长?

答:国家秘密按照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的损害后果,分为绝密级国家秘密、机密级国家秘密、秘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一般为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10、为适应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保密法》主要作了哪些规定?

答:主要是在吸收现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3项措施:一是实行分级保护。将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按不同标准,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二是加强技术防护。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涉密信息系统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明确禁止事项。针对当前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违规行为,增加了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等一些禁止性规定。

11、《保密法》对互联网和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有什么禁止性的规定?

答:《保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12、国家秘密载体可以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吗?

答:不可以。《保密法》第2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13、《保密法》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作了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保密法》第2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5)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14、《保密法》对网络、报纸等传媒的保密义务作了哪些规定?

答:《保密法》第27条规定: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1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怎么办?

答: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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