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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上饶日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号

区域

类型

属实

被处理

情况1

D20181130009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清华镇清华村彩虹桥对面的山上挖了一条公路,3月份挖的,破坏了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山下有几百亩农田,土地因此不能耕种。之前向县里的巡查组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诉求:恢复生态。

婺源县

生态

该信访件所反映内容已于2018年6月22日14时03分群众匿名举报至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清华派出所,清华所接警后对该项目进行调查。经依法调查,查明违法行为人胡仁棋2018年春节过后,为了在婺源清华镇洙坑村“方坞至茅山下”山场用材林内(未成林)建设户外项目,并雇请胡盛志管理,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擅自将清华镇清华村的“方坞至茅山下”山场(用材林)的山路开挖拓宽。为了查明该案,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对“方坞至茅山下”山场进行勘验检查,走访当地群众,调取林权证,聘请专业人员对现场挖路面积进行鉴定。经婺源县森林调查设计队鉴定,被开挖占用林地面积0.3公顷(计4.5亩)。

部分

2018年7月14日,婺源县森林公安局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依法对胡仁棋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处罚文号为(婺森公(清)林罚决字[2018]第07)号决定:1.责令于六个月内将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2.处以用材林每平方米10元罚款30000元(已履行)。2018年7月14日,依法送达处罚文书时,违法行为人胡仁棋承诺采取补植方式恢复原状,并同时说明因暑期高温种树无法成活,待秋后天气转凉再行种树。

破坏

该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挖路时形成的土方已用车辆拉走,暂未发现对周边农田造成损毁。

属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胡仁棋正在补植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违法行为人胡仁棋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情况下,擅自改动林地用途将清华镇清华村的“方坞至茅山下”山场(用材林)的山路开挖拓宽。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2

D20181130010

投诉人反映: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昆山村上游的丰溪河受到污染,在和尚渡村下游与前相自然村上游的丰溪河边有两家制药厂(京新药业、广氟药业),两药厂往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不通(没有污水流出),废水直排河道,污染空气、水质,要求搬走。

广丰区

水污染

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是主要生产蒽诺沙星原料药,年产量500吨。于2006年3月22日通过了环评审批(饶环督字〔2006〕30号),2007年6月4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饶环督字〔2007〕50号);上饶市广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年产5000吨无机氟盐企业,2008年通过了环评审批(饶环督字〔2008〕3号),2014年通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饶环督字〔2014〕105号)。

不属实

广丰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广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的日常环境监管,保证企业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对于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广丰区领导高度重视,2018年12月4日组织广丰区环保局领导带队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核查情况如下:

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其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该企业的生产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经过隔油+气浮+三级生化O/A/O+气浮处理达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污水管网由广丰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污水排放情况已于2017年11月份安装了COD、氨氮、pH、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现场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在正常范围内。

上饶市广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其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该企业的生产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企业污水处理站,其废水处理主要工艺:碳酸钙中和除氟处理—沉淀絮凝池—压滤—电絮凝处理—气浮槽—清下水池—纳入工业污水管网由广丰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污水排放情况已于2017年11月份安装了COD、氨氮、pH、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现场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在正常范围内。

经调查核实,上饶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上饶市广氟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经自行处理后进入广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3

D20181130011

投诉人反映:上饶县茶亭镇白沙村刘村小组边上有一家养猪场,下午5点至6点臭味严重,要求不要排出臭味。

上饶县

大气

投诉人举报反映的养殖场名为上饶县福和养殖场,位于上饶县茶亭镇白沙村刘村小组,业主陈明强。该养殖场2004年建设,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共有4栋猪舍,目前存栏180头生猪。主要的环保设施有:沼气池、氧化塘、堆粪场及雨污分流设施,项目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属实

上饶县环保局于2018年12月3日对上饶县福和养殖场业主陈明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加强管理,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污染

2018年12月3日,上饶县环保局联合茶亭镇政府对投诉人反映的“下午5点至6点臭味严重”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执法人员在上饶县福和养殖场50米外未闻到明显的臭味,但站立在其猪舍边几米处有一定的异味,现场未发现该养殖场其它环境违法行为。

目前,该养殖场业主已开始按要求进行整改。

经调查核实,确认距离上饶县福和养殖场猪舍较近距离处有一定的异味,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4

D20181130012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沙田镇溪淤村小河对面的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至小河,影响村民生活。

广丰区

水污染

广丰区沙田镇溪淤村陈家塘(溪淤村小河对面)养猪场位于溪淤村溪淤自然村和李家自然村中间的山坳里,名称为广丰县恒利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法人俞素枝,系沙田镇溪淤村人,以马家柚种植和生猪养殖为主。

部分

根据现场核实存在的问题,广丰区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广环责改[2018]120301号),责令该猪场在接到决定书之20日内,对贮存养殖废水贮存池建设防渗漏、防溢流措施:1、建设污水贮存池450立方米;2、堆粪间150立方米;3、2018年12月23日前上述要求务必完成,防止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外环境。逾期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接信访件后,广丰区农业局、环保局、沙田镇于2018年12月3日到该养猪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养猪场猪舍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属工矿用地,位于广丰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中的限养区,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800头生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监测报告,现有存栏800多头,其中母猪75头,没有扩大养殖规模,建有100多立方沼气池、两个约40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但污水处理池防渗漏、防溢流设施不完善,虽未直接外排到小河里,但确实存在污水渗漏。

属实

存在的问题:广丰县恒利鑫种养专业合作社即被反映的沙田镇溪淤村陈家塘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外环境,贮存养殖废水的水池没有采取防渗漏、防溢流措施,污水池存在渗漏到下面的水塘中,没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5

D20181130013

投诉人反映:上饶市经济开发区黄源村,道路车辆来往较多,灰尘很大,道路未清洗,中间绿化带植物枯死,打过市长热线反映过情况,未能解决。投诉人要求:空气质量检测。

经开区

大气

上饶市经济开发区黄源村道路系原320国道,隶属上饶市公路局监管管护范畴。新320国道建成后,原320国道调整为地方政府城市道路,上饶县政府和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存在交错或“插花”路段,上饶市公路局与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未办理移接交手续。

属实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如下:

污染

2018年12月3日,由上饶市经济开发区督查办牵头,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核查。原320国道从弋阳、横峰过往沙石运输车辆较多,抛洒现象严重,且运输执法属上饶县交警和运管执法部门监管。

1.城管部门立即对道路路面污染沙石进行清理、冲洗,对中间绿化带枯枝进行清理、补植;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2.2019年1月份开始,将该路段(求实高中至粮站)纳入城区主干道路进行日常管护。

6

D20181201001

投诉人反映:上饶县旭日街道办信美路5栋5号(前先锋厂家属房)化粪池已堵塞半年多,污水排放到马路上,影响了行人的通行,臭气非常严重。之前向城管和街道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解决。具体位置在上饶县汽车客运站的侧门边。诉求:尽快处理。

上饶县

水污染

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是自家居住的原房改房整个单元8户业主的化粪池,因多年未清理致使排污管道堵塞所造成的。

属实

根据该栋房屋的现状,经上饶县旭日街道与县城管局相关人员现场核查,须在该栋房屋南边另建化粪池、新建排污管道,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排污管网,才能彻底解决排污问题。

D20181201002

经调查了解:投诉人所反映的是位于上饶县汽车站南边,原县先锋厂的家属房(早年已经房改为个人产权)。该栋房子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四层的砖混结构,整栋房子有3个单元,化粪池堵塞的是靠西边的单元。

2018年12月6日,上饶县城管局安排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测设,确定了另建化粪池、新建排污管道的施工方案,并与该单元8户业主商定:化粪池由业主筹资建好,化粪池外的排污管道、窨井等由城管部门新建并接入城市排污管网,以彻底解决该处排污问题。

经上饶县旭日街道、县城管局、月亮湾社区派员实地现场勘察:由于该栋楼房是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当时设计要求、建设标准不高,特别是单元的化粪池设计、建造容积小、出水管管径过小,经过了20多年的使用,多年未清淤,再加上房改后,一楼的业主早年在各自房屋北边化粪池上搭建了砖混结构的厨房等设施,致使化粪池无法清淤维修,造成化粪池淤塞、排污管堵塞。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7

D20181201003

投诉人反映:上饶县茶亭镇詹家村下垄里有一个华松沙场(现叫下垄沙场),沙子堆在马路边,堆得很高,只要有风就会有很大的灰尘,影响居民生活,同时沙场里的污水往农田里排,影响居民的饮水问题,良田里都是污泥。诉求:希望公平公正,尽快处理,恢复山林。

上饶县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华松沙场原名叫上饶县华青沙厂(现已注销),位于上饶县茶亭镇詹家村下垄,业主为占国海、陈定贵和戈飞等三人,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投产,主要从事沙石加工和销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原料为工地上的废土石,主要的生产设备有破碎机1台、制沙机2台、震动筛1台、传输带7条、捞沙机2台;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制沙→洗沙→产品。

部分

上饶县环保局于2018年12月3日对业主占国海、陈定贵、戈飞在上饶县茶亭镇詹家村下垄建设的砂石加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污染、

2018年12月3日,上饶县环保局联合茶亭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沙子堆在马路边,堆的很高,只要有风就会有很大的灰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上饶县茶亭镇詹家村下垄沙厂原料堆场现堆有砂石约4000m3,少部分覆盖了防尘网,大部分未进行覆盖。

属实

目前,业主已开始拆除生产设备。

水污染

2.关于“沙场里的污水往农田里排,影响居民的饮水问题,良田里都是污泥”问题。经现场调查,沙场生产时制沙工序有含泥浆废水产生,泥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池为业主租用农田建成,共4个约3000平方米)沉淀处理,沉淀池内设有循环水泵,沉淀池排污口通入小溪,现场检查时因企业已停产无废水外排;沉淀池内的泥浆用挖掘机挖出晒干后用于填地基。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8

D20181201004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芦林芦南苑旁边芦林纸厂,每天排放烟雾,往周围小区扩散,影响周围居民(芦林家园)的正常生活。诉求:希望纸厂可以搬离到偏远的地方。

广丰区

大气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纸厂为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上饶市高新区,主要经营范围为废纸收购、纸制造、纸制品及造纸助剂的生产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其前身为广丰县芦林纸厂。1999年5月《广丰县芦林纸厂异地扩建年产2万吨箱板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原江西省环保局的审批(赣环然字[1999]08号),2003年2月通过了“三同时”验收(赣环督函字[2003]17号)。2003年10月《广丰县芦林纸厂扩建年产5万吨牛皮箱板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江西省环保局的审批(赣环督函字[2003]189号),2008年5月通过了“三同时”验收(赣环督字[2008]210号),现年总产能7万吨。

部分

为给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广丰区委、区政府要求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异地技改升级改造,企业已重新选址并进行新厂建设,预计2019年底前完成搬迁。目前项目土建已近尾声,部分设备已进场。在此期间,该公司将就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广丰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该公司也承诺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污染

2018年12月4日,广丰区环保局对上饶市芦林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线、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处理系统、污水排放去向、废气源及锅炉尾气脱硫除尘系统、噪声源及噪声防治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调阅了该公司的营业证照、环保手续、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资料。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及处理系统(废水处理工艺:格栅池-调解池-斜网过滤-混凝沉淀-初沉池-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处理厂)、锅炉尾气脱硫除尘系统(高效旋流板除尘器及静电除尘器),出口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并与省市环保系统联网、部分噪声源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封闭门窗、加装消音器、建隔音房、减震块等),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属实

目前,该公司异地搬迁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从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看,该公司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噪声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废水出口有在线监控,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外排废水符合纳管标准。但该公司生产时造纸车间在烘干纸张时会散发一些水蒸气,在气压低时会形成雾状。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9

D20181201005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饶埠镇韩湾村和芦田乡龙陂村交界处有生活垃圾乱倒,影响附近村落的居民生活,对农业生产也产生了影响;该村村支书在11月3日带领村民上百号人,开大型挖机铲车,将属于韩湾村的水库堤坝夷为平地,把水库的水放干,造成养鱼户经济损失并破坏了水库生态;同时,将山上的树木(几百棵)砍伐,破坏山林生态。11月16日芦田乡洪源村发生了非洲猪瘟,龙陂村在疫区的三公里范围内,但是龙陂村的十几头病猪没有经过处理就丢弃到与韩湾村交界处;龙陂村的村支书(李达龙)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之后,用农用车装载一车病死猪运出芦田境内,在经过饶埠镇的疫情卡点被拦截。芦田乡政府不作为,对以上情况纵容。

诉求:尽快处理。

鄱阳县

水污染

三八水库位于鄱阳县芦田乡龙陂村,距鄱阳县约32km,坐落饶河支流龙陂溪,坝址以上控制集水面积0.42km2,总库容13.25×104m3,设计灌溉面积400亩,保护人口300人,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2017年6月30日上饶市水利局、上饶市财政局以饶水建字﹝2017﹞103号对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62.77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后业主于2018年6月22日与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9月19日施工单位进场并开工。由于龙陂村与韩湾村接壤,对三八水库权属存在历史纠纷问题,导致水库工程在2018年11月3日后停工至今。李达龙,男,1972年10月11日出生,现任芦田乡龙陂村党支部书记。

部分

一是生活垃圾倾倒问题,鄱阳县城管局已将该处的垃圾清理到位。

该信访件涉及到毁林、畜禽防疫、水利设施、垃圾倾倒等多方面问题,鄱阳县林业、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及芦田乡政府、饶埠镇政府均及时认真调查核实:

属实

二是推平堤坝涉及权属纠纷问题,鄱阳县委政法委已介入,责成恢复原状,待天气允许情况下,尽快恢复原状。

一是饶埠镇韩湾村和芦田乡龙陂村交界处有生活垃圾乱倒影响生活。此问题反映基本属实,此处原为龙陂村垃圾处理区域,垃圾为村民所倾倒。

三是毁坏山林问题,鄱阳县林业部门已经立案查处。

二是毁坏山林情况。此问题属实,经县林业部门与乡村干部现场勘查、调查,该树木为枫树为主,为水库施工方与龙陂村小组所为,毁坏林木超过10立方米。其中水库堤坝毁坏林木3.926立方米,水库脚毁坏林木6.317立方米,目前林业部门正在立案处理此事。

三是关于2018年11月16日十几头死猪丢弃在韩湾村与龙陂村交界处(原龙陂村垃圾收集点)情况,2018年11月20日芦田乡接到龙陂村村支书报告,清洁工在原龙陂村垃圾收集点发现了死猪,芦田乡政府立即与农业部门派人查看现场,发现有9头死猪。据调查,此批死猪未发现非洲猪瘟典型症状,排除了非洲猪瘟的可能性,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按规定对此批死猪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原龙陂村垃圾收集点进行了消毒。2018年11月16日疫情发生后,鄱阳县快速反应,17日召集了部分村干部成立了扑杀工作组,李达龙属于芦田乡工作组,用农用车装载一车病猪运出芦田乡境内,运往病猪无害化处理填埋场过程中,由于是晚上,走错了道路,在饶埠镇疫情卡点被拦截。经协调放行,运载病猪不是李达龙个人行为,也不存在偷运病猪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10

D20181201006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鄱阳镇风雨山敬老院,养猪排泄物直接排至井里,影响生活用水。

鄱阳县

水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鄱阳县鄱阳镇敬老院养猪场位于鄱阳镇风雨山,该敬老院法人代表为朱德友,养猪场的生猪是从2018年5月开始饲养,饲养肉猪用于改善敬老院食堂伙食,不对外销售。

属实

该敬老院于2018年12月4日将养猪场内所有生猪清栏,猪舍已改做杂物间存放杂物,周边环境已恢复原状。

2018年12月3日,鄱阳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据调查,该敬老院于2007年开始建设,2009年开始投入运营,占地面积约30亩,目前入住老人共计91人,敬老院后院建有3间猪舍,面积约30平方米。为改善食堂伙食,该敬老院于2018年5月开始饲养生猪,目前存栏肉猪20头,居民用水主要由自来水公司供应,养猪场内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大部分用于浇灌院内花草树木,小部分粪污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后院荒山。

经调查核实,该养猪场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11

D20181201007

投诉人反映: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月泉花城46栋附近的茶圣路沿街多家小炒店与餐馆,直接排放油烟,导致居民楼电梯楼道都是油烟,晴天尤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与出行。之前与物业反映过,没有解决方案,继续排放;后拨打市长热线,要求责令整改,无效果。

信州区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上饶市信州区月泉花城46栋附近的茶圣路沿街多家小炒店与餐馆,共有6家,均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一家名为香辣小炒餐馆,经营范围为中餐、晚餐,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油烟排放不符合要求。

部分

2018年12月3日上午,信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开具纠正《违法(章)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香辣小炒餐馆对油烟排放问题进行整治,限期12月5日下午前整改到位。

污染

2018年12月2日,信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吴少华、周小平、黄有兵)实地进行调查处理。

属实

2018年12月6日,信州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回头看”,该店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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