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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风暴”集中执行活动:法官凌晨突袭逮“老赖”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上饶日报

“全体人员到齐,出发!”8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东方刚刚泛白,信州区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20余人,5辆警车,奔赴各执行点突袭“老赖”。执行过程充满艰辛曲折,但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们按照行动方案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利用上班前的2个半小时,奔赴多地,强制拘传4名被执行人,执行案件标的额达97万余元。

据了解,7月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为期40天的“夏日风暴”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拘传、拘留一批被执行人,集中搜查、强制搬迁一批涉案场所,集中扣押一批涉案财物,集中审计一批被执行人资产,集中移送一批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向“执行难”宣战。而信州区法院执行局5日凌晨的突袭逮“老赖”,只是此次“夏日风暴”集中执行活动的一个缩影。

执行干警突袭逮“老赖”

向“执行难”宣战

“本次行动是信州区法院‘夏日风暴’集中执行活动第一阶段,就是集中拘传、拘留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执行法官余飞骏告诉记者,“此次行动强制执行的‘老赖’只是一部分,都有偿还能力,经法院传唤与申请人达成协议后,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行为,不主动偿还欠款。法院多次通知他们前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他们便耍赖。所以,当案件申请人对法院提出申请后,由执行干警事先进行摸底工作,制定执行发案后,对他们进行集中拘传行动。”

5日凌晨5时30分许,信州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准时从法院出发,驱车来到北门街道沽塘村林家85号被执行人苏某进的家。据介绍,苏某进,1966年出生,案件标的额2.45万元。2009年,苏某进因购买制砖材料欠申请人胡某进货款2.45万元。2014年3月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但事后苏某进拒绝履行,故申请人胡某进于2014年10月2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多次督促,但苏某进仍然以各种理由逃避,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笃、笃、笃……苏某进在不在家?”苏某进的妻子应声开门后,执行干警立即上前,出示工作证件,经询问得知苏某进正在屋内睡觉。随后,执行干警开了搜查令,让苏某进的妻子将他叫了出来,告知其因多次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拘传。

早上6时40分许,执行干警又赶到信江西路11号被执行人甘某行的家。据介绍,甘某行,男,1966年出生,案件标的额82.6954万元。甘某行于2014年3月29日与申请人蒙某订立借款合同,共计借款80万元。信州区法院于2015年10月21日判决甘某行归还蒙某借款80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等。2016年4月11日蒙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多次督促,但甘某行仍然以各种理由逃避,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敲门、做工作、谈话,执行干警发挥着自己积累的执行技巧和执行艺术,而其他同志则坚守自己的职责,封锁执行现场,维持执行秩序,整个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刚睡醒的甘某行没想到执行干警会直接来到家中,在看到搜查令后,自觉换好衣服,配合拘传。

被执行人躲家中拒开门

开锁师傅强行开锁

当天上午7时许,执行干警又驱车来到信江中路50号一单元401室被执行人杨某谦的家。据介绍,杨某谦,男,1978年出生,案件标的额5万元。2009年4月,杨某谦因需资金装修其开办的娱乐场所,向申请人郑某借款5万元,但只归还了4000元。2012年8月31日,信州区法院判决杨晓谦归还郑某4.6万元。同年12月20日,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月28日双方在执行法官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但事后杨某谦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

在被执行人杨某谦家门外,执行干警多次敲门,杨某谦的姐姐和母亲均在家中回应杨某谦不在家中,并拒绝开门。而据事前赶到现场的申请人郑某表示,杨某谦就在家中。执行法官余飞骏告诉记者,执行干警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时,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屡次劝说和警告下,仍然拒不开门。执行干警通过窗户向杨某谦的家人出示干警工作证和搜查令,并在多次劝说无效后,通知开锁师傅进行强行开锁。随后,执行干警进入屋内,发现了躲在房间里脸色苍白的杨某谦,并对其进行强制拘传。

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执行

人民陪执员协助执法

上午7时25分许,执行干警又驱车来到茅家岭街道同心村被执行人叶某香的家里。据悉,叶某香,女,1964年出生,案件标的额7.6万元。2005年7月、2006年9月,叶某香两次向申请人邱某华借款7.6万元。信州区法院于2007年7月20日作出判决由叶某香归还邱某华7.6万元。判决后,叶某香一直拖欠,邱某华于2008年4月2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找到叶某香,向其出示工作证和搜查令,并说明将对其进行强制拘传时,叶某香与其婆婆突然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并且丝毫不理会执行干警的劝说。“我们在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措施时,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抗拒执法的情况。因此,为了更好地执法,我们邀请了3名来自群众的人民陪执员协助执法,尤其是女性人民陪执员,用软性执法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教育。”余飞骏告诉记者。

“我是人民陪执员,和你一样是普通群众。你别激动,你有什么情况可以慢慢跟我说……”此时,作为此次行动3名人民陪执员之一的曾莉瑛来到叶某香的身边,挽着她的胳膊,亲切地说道。几分钟后,叶某香的情绪稳定了下来,原来她是担心仍在家睡觉的孩子起床后无人照顾。在叶某香向家人交代好后,曾莉瑛又陪叶某香一起坐上了警车,直到法院。曾莉瑛告诉记者,她曾有多年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这让她与叶某香能有更好地沟通。

上午8时许,执行干警此次对部分“老赖”的强制拘传工作才告尾声。回到法院稍作休息后,执行干警又传唤4名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人到法院,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这些‘老赖’被拘传到信州区法院后,如果与案件申请人达不成和解协议,不支付这些欠款,法院就会对他们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而司法拘留15日以后,也并不等于他们的欠款就可以不用履行了。只要法院在以后的财产调查当中,发现他们有任何财产,仍然可以继续对他们的财产进行查控,如果发现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的嫌疑,法院也会对他们的人身再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老赖’的司法强制措施并不只是一次。”余飞骏告诉记者。

8日,记者从信州区法院获悉,在执行干警与人民陪执员的耐心调解下,已有3起案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苏某进和叶某香当场兑付了执行款,甘某行与案件申请人双方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协议。而杨某谦因无法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下一步,信州区法院还将对其他“老赖”采取强制措施,让他们得到法律应有的惩戒。因此,法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

(本报记者

邱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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