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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01月01日 10阅读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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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厅长

朱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攻坚克难、担当实干,在全省经济运行企稳向好、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基础上,预算执行总体良好。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404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5亿元,增长0.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702亿元,下降2.6%,其中,受疫情及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766.4亿元、232.5亿元,下降4.3%和5%;个人所得税62.8亿元,增长11%;土地增值税142.1亿元,增长2.3%;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33.4亿元,增长1.8%。非税收入805.5亿元,增长8.9%,主要是加大资源盘活力度,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收入增加较多。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6.1亿元,增长4.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3亿元,下降6.2%,主要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315.3亿元,下降0.1%,主要是2019年部分地区安排一次性项目经费较多;教育支出1218.9亿元,增长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9.6亿元,增长36.5%;科学技术支出193.9亿元,增长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7亿元,增长6%;卫生健康支出641.3亿元,增长1.6%;节能环保支出218亿元,增长12.2%;农林水支出739亿元,增长19.2%;交通运输支出261.5亿元,增长16.3%;住房保障支出205.9亿元,增长43.7%;债务付息支出110.4亿元,增长12.3%。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1.5亿元,增长22.1%,主要是部分地区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3.8亿元,增长54.8%,主要是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增加支出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7亿元,下降16.4%,主要是国企利润收入下滑,上缴收益有所减少。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9亿元,下降35.9%,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3.4亿元,下降5%,主要是落实阶段性减、免、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全年共减免社保费300.7亿元。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42.8亿元,增长5.1%。本年收支结余-8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47.3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9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141.1亿元,下降1%,主要是受疫情及减税降费叠加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出现减收;非税收入151.8亿元,增长3.1%。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9.8亿元,增长24.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亿元,增长21.8%,主要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及税务部门调整经费支出科目;公共安全支出54.7亿元,下降0.4%,主要是部分基建项目受疫情影响进度放缓,支出减少;教育支出150.7亿元,下降1.9%,主要是2019年安排高校债券资金7.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8.5亿元,增长3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4亿元,增长2.3倍,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农林水支出90.1亿元,增长6%;卫生健康支出24.2亿元,下降17.3%,交通运输支出82亿元,下降33.3%,主要是根据项目建设需求,2019年安排省级公立医院建设及铁路建设债券资金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1.5亿元,增长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2亿元,下降9.1%,主要是受疫情及政策减免影响,车辆通行费收入减收。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1.6亿元,下降14.1%,主要是安排的专项债券资金较上年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亿元,下降5.6%,主要是企业经营利润下滑。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亿元,下降39.4%,主要是全省“三供一业”移交改造清算工作延后,暂未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0.4亿元,增长1.4倍。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11.8亿元,增长2.2倍。收支增长较大,主要是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全省收入、支出、结余均在省级反映。本年收支结余-161.4亿元,主要是落实社保费减免政策导致保费收入减少;年末滚存结余684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0年,财政部门积极应对疫情汛情的叠加冲击,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相关决议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全力以赴战疫情抗洪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辟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绿色通道;筹集70.4亿元资金,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支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围绕患者救治、医护待遇、防疫物资生产、复工复产等方面快速出台57项财税支持政策,并切实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和实效性;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90亿元,统筹用于公共卫生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支出。坚决打好抗洪救灾攻坚战,以战时标准、战时状态、战时纪律投入防汛救灾工作,及时下拨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安置安抚受灾群众;统筹安排灾后重建资金近60亿元,加快恢复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加强我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二是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增长。以更大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有效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87.6亿元,较2019年翻番,其中1521亿元专项债券快速投向市政、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1117个项目;拨付中央和省基建投资资金210亿元,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创新驱动,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资金,总量达到15.1亿元,重点支持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4亿元,保障省“双千计划”等人才工程实施;出台支持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排工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光伏、标准厂房建设等资金15.3亿元,支持实施重点产业链长制;加快推进国家职业教育VR示范实训基地建设;整合7.8亿元促进昌北国际机场客货运发展;强化数字经济、全域旅游等领域资金保障。全力保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为企业减税及降低社保缴费超1400亿元;出台“财园信贷通”十条新举措,加上“惠农信贷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融资担保、农业信用担保、专项再贷款、PPP等政策,合计撬动社会资本近2000亿元,有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

三是持之以恒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投入40.1亿元,增长20%,达到中央考核满分要求,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安排新增债券51亿元投向脱贫攻坚领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机制进一步健全;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全年采购额居全国前列。纵深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安排31.3亿元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拨付6.5亿元推进省内流域和东江、渌水跨省横向生态补偿;下达长江经济带补助资金4.5亿元,安排31亿元支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加快推动形成共抓长江大保护格局;下达11.5亿元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议出资10亿元参与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省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7149.1亿元,控制在财政部核定限额之内;将隐性债务风险状况和化解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超额化解;市县融资平台顺利实现整合目标。指导帮助中小银行处置化解风险,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补充银行资本金。

四是坚定不移统筹区域城乡发展。推动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安排大南昌都市圈各项补助资金800亿元;下达13.5亿元支持赣江新区建设;统筹落实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资金达1300亿元;首次专项安排50亿元债券支持19个国家级开发区加快发展。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统筹33.5亿元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安排40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轨道交通建设;下达4.9亿元强化公交运营补助,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拨付3亿元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乡村振兴,整合87亿元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30亿元支持2万个村组开展新农村建设;统筹24.4亿元推进全省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助推农产品规模化、品牌化。同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2.9亿元,安排稻谷和农机购置补贴19.1亿元,拨付3亿元推广双季稻及稻油轮作,强化粮食安全保障。

五是千方百计保障改善民生。省政府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兜牢基层“三保”,争取中央直达及参照直达管理的资金1107.1亿元,快速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坚持财力下沉,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建立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全省“三保”运行总体平稳。坚持就业优先,统筹43亿元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落实惠企稳岗扩岗系列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完善社保政策,连续十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不同程度提高。加大教育投入,全省教育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8.3%,总量和占比均居全国前列,确保各阶段教育经费需求;积极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同时,统筹59亿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基层医疗人才培养。安排9亿元投向文化旅游事业,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安排47.8亿元保障基层组织运转。

与此同时,我们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抓改革强管理,调体制优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改革持续深化。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出台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完善省与市县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领域推开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省直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市县试点工作稳步推开;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过紧日子18条硬措施,建立省直单位实有账户资金清理长效机制。完成资源税法授权事项。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二是管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评价范围扩大到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采购、政府债券等项目,首次开展单位自评结果抽查复核。省本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完成。全省“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连续七年实现压缩。出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首次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监管,完善业绩目标、绩效薪酬等管理。三是服务更加主动。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统一编制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权力清单。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控;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承办率和代表满意率连续18年达到100%。省委巡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立足实际、开拓创新,不断探索财政工作新规律,谋求经济社会发展新举措,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稳增长方面,财政总收入突破40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位由全国第20位提升至第15位;财政支出突破6000亿元,年均增长8.6%。考虑过去五年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因素,全省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县域发展势头强劲,财政总收入有97个县(市、区)超10亿元、11个超50亿元、2个超100亿元,分别增加12个、6个和1个;南昌县、丰城市上榜全国财政收入百强县。谋发展方面,五年投入科技资金727亿元,年均增长21%;发行政府债券6811.7亿元;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投资及带动投入总量近600亿元,“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农业信用担保等模式撬动贷款4475亿元;PPP累计入库428个项目,总投资3757亿元;融资425亿元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等建设;筹集348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连续两年获中央督查激励。惠民生方面,筹集8000亿元实施民生实事工程;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461亿元,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连续三年获全国优秀;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贫困生资助“全覆盖”,全境流域生态补偿、基层组织运转保障、城镇贫困家庭学生补助、重大疾病救治、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等多项工作在全国有特色。促改革方面,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四套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议,预决算公开深入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省以下体制不断健全;税制改革不断提速,营改增圆满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幅减少,省级涉企收费项目清零;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不断规范,初步形成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开发建成公务消费、直达资金等监管“六平台一中心”,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效能不断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五年来,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实践中深化规律认识、完善工作理念、明晰发展思路。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更加注重以“政”领“财”,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贯穿于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全过程。二是坚持法治思维。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严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是坚持统筹谋划。财政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弱项,精准攻坚、持续发力;同时根据形势变化灵活调整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四是坚持目标导向。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进财政宏观调控,加强跨周期设计和逆周期调节,发挥好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效应,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弥补市场失灵,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

过去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持续显现,预算“紧平衡”状况突出;部分支出还不够精准有效,一些领域存在固化僵化现象;基层偿债压力较大,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现代财税体制建设还需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二、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起步之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总体来看,财政运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收入方面,我省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势能和动能仍然强大,必将有力支撑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但经济运行也面临较多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加上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叠加,财政“稳增长、提质量”压力较大。支出方面,实施“十四五”规划,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各领域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特别是,坚持财力下沉,兜牢困难县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各级财政压力较大。加上政府法定债务逐渐进入偿还高峰期,存量隐性债务化解难度加大,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

综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21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2021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稳妥。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合理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支出预算要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财力保障。

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始终厉行勤俭节约,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差旅、会议、培训等经费标准,精打细算、节用裕民。

三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四是坚持绩效导向。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施预算执行、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与安排预算、拨付资金、完善政策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全省财政“一盘棋”思想,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市、县(区)各级和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开源节流、挖掘潜力,努力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

(二)2021年全省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4291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4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5%;税收占财政总收入、地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413.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71.9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39.2亿元,预算财力预计5578.9亿元。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578.9亿元,比2020年汇总预算数5955亿元下降6.3%,主要是中央没有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债务限额,代编预算不含上年结余,而2020年汇总预算中包含这两块收入,若剔除上述因素,同口径增长6.6%。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9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42.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6.4亿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收入79亿元、调入资金7.4亿元,减去按规定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1.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96.4亿元。2021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96.4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65.1%。收支预算均出现下降,主要是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较多,而目前中央没有提前下达2021年专项债券额度;同时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预计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影响支出安排。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3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29.8%,主要是受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加上上年结转19.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0.3亿元。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42.5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弥补财力的27.8亿元,2021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0.3亿元,比2020年总支出执行数下降15.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3.4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10.2%。2021年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169.6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6.2%。本年收支结余-16.2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受降费政策和企业效益下滑影响减少较多,而基金支出受人口老龄化和调整待遇影响刚性增长,当年该项基金收支缺口达88.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1.1亿元。

(三)2021年省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4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73.2%,主要是实施新的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体制。加上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减去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省级预算财力892亿元。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92亿元,较2020年支出预算数806.7亿元增长10.6%。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省级预算新增可统筹安排的财力83.7亿元。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财政事权划分和预算绩效评估情况,综合平衡各项支出需求,优先安排基本民生、基本运转等必要刚性支出,保障好各项重点项目资金需要,2021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需安排94.5亿元。收支扎抵后,缺口10.8亿元。加上2020年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省级预算,且已形成支出基数的97.6亿元,2021年还需通过新增财力继续安排,财力缺口实际达到108.4亿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为确保2021年省级预算收支平衡,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08.4亿元平衡预算。

2021年省级新增项目支出94.5亿元,重点用于四个方面:

一是保障改善基本民生,安排26.7亿元。其中,教育安排16.5亿元,社会保障及救助安排4.4亿元,医疗卫生安排4.5亿元,公共文化及旅游专项安排1.3亿元。

二是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安排15.3亿元。其中,科技专项安排1.2亿元,农业专项安排6.7亿元,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安排2亿元,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等支出安排1.5亿元,商务发展专项安排1.2亿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安排1亿元,公安专项经费安排8650万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安排4400万元,“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奖补资金安排2500万元,宗教专项经费安排1000万元。

三是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安排39.5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35.2亿元,基层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安排4.3亿元。

四是保障省级必要运行,预安排13亿元。

上述新增安排的项目分别在省级和补助市县支出中反映。2021年预算继续执行的项目仍在存量资金中安排,其中预备费安排10亿元,与2020年持平,符合《预算法》规定的比例要求。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1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31.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6.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2亿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收入79亿元、调入资金7.4亿元,减去补助市县支出20.5亿元、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转贷支出40亿元、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6.8亿元。202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6.8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降23.6%,主要是中央没有提前下达2021年新增债券额度,而2020年执行数包括这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11.6%。加上上年结转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8亿元。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1亿元,加上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0.3亿元,2021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3.8亿元,比2020年总支出执行数增长14.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1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9.2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18.8%,增长较快,主要是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导致减收较多。2021年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214.9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长9.3%。当年收支结余-85.7亿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基金缺口88.7亿元全部反映在省级。年末滚存结余598.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

1.2021年全省到期地方政府债券430.7亿元,债券付息支出249.8亿元(不含2021年当年发行债券付息),拟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如期偿还。2020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149.1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8299.4亿元以内。

2.关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0年初规模31.3亿元,加上盘活存量资金113.9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2021年预算拟调入使用108.4亿元,结余36.8亿元。

3.自2021预算年度开始至省人代会批准省级预算前,省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20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亿元,对市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684.9亿元。

(四)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下转第12版)

(上接第6版)

1.省生态环境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4.75亿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亿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5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54亿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55亿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51亿元。

(2)支出预算4.75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亿元,项目支出2.56亿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1.1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03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5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01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3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亿元,资本性支出0.93亿元。

2.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8亿元。资金按项目法和因素法方式进行分配。根据我省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主要用于重点企业碳核查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和能力建设、东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项目,以及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三、扎实做好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优化债券投向;提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效能,推动PPP规范有序发展,用好预算内基建资金,推进“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促进扩大内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管理,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完善消费政策,培育新消费模式,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促进优势产业做优做强,落实首台(套)推广应用政策,促进数字经济、旅游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更高水平开放,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强化对外财经合作,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财园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工具,落实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奖励等普惠金融政策,加快优质企业梯次培育。

二是加力推进重大战略实施。发挥财政支撑作用,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战略有效落地。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推动重点领域重大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出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落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支持推进大南昌都市圈一体化,推动赣江新区加快发展,巩固提升苏区振兴发展成果。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建设,支持扩大保障性租赁性住房供给。推进乡村振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良种培育和种业发展,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保障粮食安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更多投向产业项目。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重点功能生态区扶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健全跨省和省内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生态林业建设,支持开展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拓展“两山”转化通道。

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财政保障作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多渠道统筹财政性资金,集中办好51件民生实事。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补助等投入,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强化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高职院校扩招提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扶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健全社保体系,提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低保和优抚对象等保障水平,健全临时救助等制度,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健康江西建设,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投入结构,支持保障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支持发展文化事业,推动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平安江西建设,支持推进扫黑除恶长效长治,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四是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体制改革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坚实制度保障。优化政府间财政关系,推进省与市县公共文化、生态文明、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妥实施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推进零基预算和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拓展,选择部分行业建立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启动市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加强预算执行,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安排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进税制改革,落实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根据中央部署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改革地方相关工作。深化财政“放管服”,推进市县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全面完成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动实现预算项目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追踪,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五是努力防控财政领域风险。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及合规性审核,严格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统筹资金完成年度偿债化债任务,严禁搞虚假化债,推进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全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强化对市县监测预警和财力保障,健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不出风险。积极应对社保基金运行压力,强化财政社保投入,推动设区市全面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医保正常结算。同时,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科学安排支出政策,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加大开源挖潜盘活力度,统筹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确保财政可持续。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勠力同心、驭势而进、勇立潮头,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成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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