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朱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及2021年预算草案。会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工委)预先审查的基础上,会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初步审查意见。财经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
202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404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0.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7.5亿元,增长0.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9%;支出6666.1亿元,增长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01.5亿元,增长22.1%;支出4003.8亿元,增长54.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7亿元,下降16.4%;支出31.9亿元,下降35.9%。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53.4亿元,下降5.0%;支出2042.8亿元,增长5.1%;本年收支结余-8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47.3亿元。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9亿元,增长1%;支出869.8亿元,增长24.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2亿元,下降9.1%;支出231.6亿元,下降1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亿元,下降5.6%;支出5.7亿元,下降39.4%。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0.4亿元,增长1.4倍;支出1111.8亿元,增长2.2倍;本年收支结余-16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84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0年是江西财政历史上极不平凡、极不寻常、极为不易的一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企稳向好、稳中有进并取得好于预期的成绩来之不易,应予充分肯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等多重冲击与挑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决议的要求,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更加积极有为,为统筹推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十三五”期间,财税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日趋完善,管理效能不断提升,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较好地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十三五”收官画上圆满句号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地区财政增收后劲不足,基层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加大;一些预算单位预算支出项目固化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有的项目支出安排不够科学,零基预算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一些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待继续加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一些基层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对于这些问题,财政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稳中求进
2021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4291亿元,比2020年执行数(下同)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4亿元,增长5%,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减去上解中央支出,预算财力为5578.9亿元;支出安排5578.9亿元,同口径增长6.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9亿元,下降42.6%,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减去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债务还本支出,预算收入总计1396.4亿元;支出安排1396.4亿元,下降6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3亿元,下降29.8%,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收入总计70.3亿元;支出安排42.5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总计70.3亿元,下降15.3%。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53.4亿元,增长10.2%;支出安排2169.6亿元,增长6.2%;本年收支结余-1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31.1亿元。
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7.4亿元,增长73.2%,加上中央补助省得部分、市县上解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减去补助市县支出和上解中央支出,省级预算财力为892亿元;支出安排892亿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数增长1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1亿元,增长31.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减去补助市县支出、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转贷支出、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收入总计176.8亿元;支出安排176.8亿元,下降2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亿元,增长11.6%,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收入,预算收入总计13.8亿元;支出安排10.1亿元,加上调出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补助市县支出,支出总计13.8亿元,增长14.1%。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29.2亿元,增长18.8%;支出安排1214.9亿元,增长9.3%;本年收支结余-85.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98.3亿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在认真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科学提出了2021年预算收支安排,积极稳妥,通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预算草案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政府过紧日子等要求,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江西省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1年省级预算草案。2021年全省预算待各市县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省人民政府汇总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做好2021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建议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顺利完成各项财政预算任务,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挥职能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扩大内需、有效投资和对外开放,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优化债券资金投向,提高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效能,用好预算内基建资金,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抓紧抓好重大区域发展、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全面落实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及融资担保等政策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二)深化体制改革,改进财政预算管理
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切实解决预算执行中一些部门存在的结余结转过大等问题;继续推进省与市县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妥实施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快推进市县零基预算改革步伐;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从严控制预算变动和调整事项;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拓展绩效评价范围。按照预算法规定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一并报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决算汇总后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兜牢保障底线,持续着力改善民生
强化基层财力保障,健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补助等投入,精准帮扶促进扩大就业;提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低保等保障水平,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社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办好学前教育,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和高校“双一流”建设;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强化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扎实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江西段)建设。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及合规性审核,科学合理分配债券资金;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监督,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完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全面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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