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亮剑”,保护生态资源

2022年01月19日 10阅读 来源:荆门日报
本报记者

彭文洁

文/图

阅读提示:7月8日至9日,我市在汉江荆门段开展了一次联合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此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类非法捕捞行为,震慑了违法者,促进了水域生态资源保护。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活在河湖库周围的人通常会选择以捕鱼为生。

在有着丰富水资源的荆门也不例外,靠水而居的农民常常会捕捞渔获来补贴家用。但从今年1月1日起,为期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属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一江一库、两湖两河”,即汉江荆门段、惠亭水库、长湖、南湖、钱河、沙滩河不再是可以随意捕鱼的地方。

为了保护生态资源,7月8日至9日,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在汉江荆门段开展了一次联合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

“为让打击行动获得实效,我们前期做了很多准备工作。”市农业综合执法局渔政大队大队长顿晓曦说。

在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8日下午,钟祥市、沙洋县各安排一名渔政执法人员着便装前往汉江沙洋大桥和钟祥大桥之间江段进行现场侦察。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于7月8日18点前,安排4艘快艇在码头停放待命。

8日17点30分,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以及钟祥、沙洋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相关执法人员在沙洋县集合,并召开联合执法行动部署会。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公安干警10人、渔政执法人员22人、9台执法车辆、4艘执法船只。

8日18点30分,钟祥市、沙洋县执法人员分别到钟祥大桥、沙洋汉江大桥附近待命,并根据前方侦察反馈情况随时展开行动。20点39分,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出发。

4艘执法船只分别从钟祥大桥、沙洋汉江大桥沿汉江相向而行,会合后再反向行驶。执法车辆沿江堤行驶,行动中主要以岸上抓捕为主。

与前些年不同,如今的夜晚,汉江江面上看不到点点渔火,只有航标灯随着波浪一荡一荡。

“如果有非法捕捞的船只,在岸上就能看见灯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张俊说,如果发现可疑船只,执法船和执法车辆会从水面和岸上夹击,直到抓获非法捕捞的船只。

22点47分,在汉江沙洋段,执法人员发现5名垂钓者,其中2名荆州人士,3名本地居民。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5人迅速离开汉江堤坝。

“以后再也不到汉江钓鱼了,我回去后要跟村里人宣传这些政策。”一名垂钓者说。

在汉江沙洋段堤坝上,记者看到“保护汉江母亲河”的宣传牌,牌子上写着“汉江沙洋段禁止非法捕捞、非法采砂、‘三无’船舶非法营运……”

75公里的汉江沙洋段,这样的宣传牌和墙体标语有64处,时刻提醒着人们:禁捕,保护生态资源。

“对于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我们采取的是专项行动与突击行动、白天巡查与晚上巡查、水上检查与陆上检查、蹲点守候与动态巡查等多种方式,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亮剑’,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张俊说。

张俊介绍,7月6日至7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局联合沙洋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汉江沙洋段全境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执法行动中,劝导、驱离沿江垂钓人员80余人,对使用汽筏艇垂钓的垂钓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当事人自行拆解、销毁汽筏艇等垂钓工具;对沿江塑料渔船、挑担划渔船进行了清理,现场销毁涉渔船只4艘,收缴涉渔挑担划渔船一艘、钢质机动船一艘;清理渔网4副、地笼4副;现场查获两起非法捕捞行为,其中1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我市实施禁捕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为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涉及4个县(市、区)17个镇(乡)77个村,后期我们会把宣传和执法相结合,一方面扩大宣传面,让市民知道禁捕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通过严查严管,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地下产业链,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禁捕效果。”张俊说,执法行动不仅有力地打击了各类非法捕捞行为,还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者,促进了水域生态资源保护。

热点文章推荐

相关文章推荐